《自恨现象研究 1》作者✍️:李俊宇
自恨现象研究
2021-01-03李俊宇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关键词:犹太人黑人摘 要:自恨是一种心理现象、社会现象、文化现象。自恨程度较深、表现最为明显的是流散境遇中的族群。犹太人、黑人是学界比较关注的曾经产生过严重自恨心理的两个族群。通过对他们的自恨现象的研究可见,自恨产生于人们的广泛交往之中。其文化原因在于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欺凌,后者所属的群体抛弃了自身的文化身份去迎合前者;社会原因在于种族偏见和种族歧视;心理原因在于弱势文化的族群内化了其欲融入的强势文化的族群的社会偏见,从而自轻、自贱乃至憎恨自己。自卑是自恨的外在表征,严重的自恨会导致自恨者的心理扭曲与精神疾病。基于以上自恨原因与自恨后果,若欲彻底消除自恨,则必须根除种族偏见与歧视、重建民族文化自信。自恨常以多种话语形式表达出来,其中以文学为典型形式。自恨文学重在表现主人公因自恨而产生的痛苦,并揭示自恨产生的原因及某种生活的真相。因此,自恨文学也是研究自恨现象的重要文本依据。
关键词:自恨;种族偏见;犹太人;黑人
作者简介:李俊宇,南京大学犹太—以色列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宁德师范学院语言与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犹太文化与文学(E-mail: junyuli1998@163.com,江苏 南京 210023;福建 宁德 352100)
基金项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当代美国犹太小说中大屠杀记忆的现实主义叙述”(FJ2019X008)
中图分类号:B017.9;C913.8;I71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21)06-0005-11
在人类社会中,自恨(self - hate)这种现象到底起源于何时何地,恐难以追溯,但可以明确的是,自恨缘于交往。它是一种心理现象、社会现象、文化现象,存在于个别人或整个群体中。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开启以及全球化的扩展,族群的主动或被动的迁徙、流散进一步扩大,它们之间的混合、交往日益频繁,文化碰撞加剧,自恨现象随之突显。最深刻的自恨源于弱势族群内化了强势群体对他们的偏见,從而憎恨自己,其极端化的表现形式是自恨者因自恨而心理扭曲,乃至罹患精神疾病。究竟哪个族群最先产生自恨,恐怕已无从知晓。目前国内外学者关注较多的是犹太人与黑人的自恨。相较而言,国内学界更熟悉后者,而对前者尚感陌生。其实,在启蒙运动之后的中欧地区,当犹太人从隔都中解放出来,与外界广泛接触之后,他们中就出现普遍的自恨,于19世纪末为烈。在20世纪中叶的美国犹太人中也出现了大量的自恨现象。西奥多·莱辛(Theodor Lessing)最早关注并集中论述了犹太人的自恨。库尔特·勒温(Kurt Lewin)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对犹太人的自恨现象进行深入而全面的分析,而且还提出解决自恨问题的方案。桑德尔·吉尔曼(Sander L. Gilman)详细梳理了历史上犹太人的自恨。而保罗·雷特(Paul Reitter)认为要慎重运用自恨概念及其理论。黑人的自恨问题在二战后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弗朗兹·法农(Frantz Fanon)深入研究黑人的自恨问题,在其代表作《黑皮肤,白面具》(Black Skin, White Masks)中指出黑人由于内化了白人的种族偏见,产生了深度自恨,严重者患上精神疾病。法农还提出如何解决黑人的自恨问题的独到见解。随着自恨现象出现的是自恨话语的表达。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是揭示、批判自恨现象最常见的文本形式。在18、19世纪的中欧地区,表达自恨话语的文学作品屡见不鲜,如雅各布·瓦塞尔曼(Jakob Wassermann)的系列小说。在20世纪中叶的美国犹太文学中,也出现了许多自恨小说,以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的《波特诺伊的怨诉》(Portnoy’s Complaint)较为典型。美国非裔作家也敏锐地发现黑人的自恨现象,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在她的《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中对黑人的自恨现象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的揭示。总体而言,对自恨的叙述与研究跨越了文学、社会心理学、人类文化学、语言学等诸多学科领域。由于自恨现象历史久远,而且涉及众多族群,难以一一细述,故此,本文以自恨现象比较突出和典型的犹太人和黑人作为个案来展开论述,并侧重于研究程度较深、造成心理扭曲和神经症的自恨。
一 何为自恨
顾名思义,自恨就是对自己的憎恨。据美国心理学家戈登·阿尔伯特(Gordon W. Allport)的解释,“恨是由一种强烈情感与责难的观念构成。恨者的这种情感、心理结构难以改变。恨的本质是一种外向惩罚,意味着憎恨者确信错在对方。”Gordon W. Allport.The Nature of Prejudice, Boston: The Beacon Press, 1954, p.363. 笔者认为,对于个体或群体而言,“恨”是一种情感与观念的混合体,它有其主体,即“恨”的发出者;它也有其客体,即“恨”的对象。当“恨”的对象是外在客体时,针对的是他人;但如果“恨”的对象是自身,即自恨。自恨的字面意义可以根据其近义词与反义词来理解,它的近义词有:自我轻视、自我厌恶、自我否定、自我怀疑、自暴自弃、自我毁灭、自卑、自贱,等等;而自恨的反义词则有:自尊、自信、自强、自我满足,等等。
国内学者吴泽霖早在1927年留学美国时就注意到了犹太人和黑人的自恨现象,不过那时美国心理学界还未广泛使用“自恨”这个术语,而更多的是用“自卑”来指称它。吴泽霖在《美国人对黑人、犹太人和东方人的态度》中说:“很多被压迫者接受了压迫者的观点,拒绝认同于他们所属的群体,学院里很多犹太运动员不愿被列入犹太队长属下。”“很多黑白混血儿低估自己个人和种族的价值,肤色被认为是前进的障碍,对价值、美和成就的理想都模仿白人,至少在外表上。”吴泽霖:《美国人对黑人、犹太人和东方人的态度》。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37页。
学界公认是犹太复国主义者西奥多·莱辛在他1930年出版的德语著作《犹太人的自恨》(德文为Jüdische Selbstha,英文为Jewish Self-Hate)一书中创造了Jüdische Selbstha一词,至少是他首次将“犹太人的”(Jüdische)与“自恨”(Selbstha)连在一起作为一个词语使用。当然Selbstha早在Jüdische Selbstha之前已经被德语世界所使用。值得注意的是,“犹太人反犹”(Jewish Anitsemitism)出现在“犹太人自恨”之前。有的学者将二者并置使用,如吉尔曼认为“‘犹太人自恨’可以与‘犹太人反犹’互换使用”Sander L. Gilman.Jewish Self - Hatre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6, p.1.。保罗·雷特则认为“犹太人的自我憎恨与反犹主义之间有显著区别。犹太人的自我憎恨是更耸人听闻的,它的内涵是自我背叛,甚至是精神错乱。”Paul Reitte.On the Origin of Jewish Self-Hatred,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2, p.127. 莱辛在《犹太人的自恨》中集中论述了“犹太人的自恨”这个话题。其实在莱辛之前已经出现了一些表达犹太人自恨的作品。莱辛将犹太人的自恨看作一种精神疾病,他针对18、19世纪中欧犹太社会中的自恨现象这样认为,“犹太人多年的流散生活,以及对德国性的奴性忠诚产生了‘自恨’这种心理疾病。”Susan A. Glenn.The Vogue of Jewish Self - Hatred in Post - World War Ⅱ America, Jewish Social Studies: History, Culture, Society, 2006(3), pp. 95-163. 美国犹太重建派领导人莫迪凯·凯普兰(Mordecai M. Kaplan)也将在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犹太人中广泛出现的自恨现象看作一种精神疾病,他说“自恨这种疾病在美国犹太人中也是非常普遍的。”Mordecai M Kaplan.Judaism as a Civilization, Skokie: Varda Books, 2001, p.4.
在“犹太人自恨”这一问题上,作为社会心理学家的库尔特·勒温坚持“自恨”不是一种犹太人固有的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是一种社会现象。他在1941年发表的《犹太人中的自恨》一文中,运用社会学心理学上的演绎分析法对自恨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犹太人自恨既是一种群体现象,也是一种个别现象。”Kurt Lewin.Resolving Social Conflicts,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1948, p.186. 即自恨既可以存在于整个群体,也可以只存在于个体之中。勒温还总结了犹太人自恨的对象,他认为,一个犹太人憎恨的对象可能是犹太人群体,或群体中的某一部分,自己的家庭/家人,甚至是自己,可能是犹太人机构、犹太人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也可能是犹太人的语言、犹太人的世界观和人生理想。勒温还认为犹太人的自恨会呈现为无数的形式,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对自己和自己的同伴的自恨表达往往是更为微妙的。”Kurt Lewin.Resolving Social Conflicts,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1948, p.189. 勒温发现自恨这种现象常出现在弱势群体中,除了犹太人,“在美国人中自恨最为常见也最为极端的例子是黑人的自恨。”Kurt Lewin.Resolving Social Conflicts,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1948, p.189.
至20世纪四五十年代,随着社会心理学的迅速發展,学界普遍开始关注发生在不同族群中的自恨现象。戈登·阿尔伯特主要基于对犹太人与黑人两大群体的考察,于1954年在《偏见的本质》(The Nature of Prejudice)一书给出了一个后来为中国学界广为引用的定义:“自恨这个术语通常用来指个人对自己所属群体所拥有的令人鄙视的特征感到羞耻,不管这些特征是真实存在的还是出于想象的;它也用于指个人对所属群体中其他成员的憎恶感,因为这些成员‘拥有’同样令人憎恶的特征。”Gordon W Allport.The Nature of Prejudice, Boston: The Beacon Press, 1954, p.148. 阿尔伯特试图从普遍意义上来定义自恨,而且他将自恨分为两类:个人对自己群体特征的自恨与对该群体某些成员的自恨。值得注意的是,阿尔伯特虽然提及但没有明确区分对一个群体的特征的自恨与对群体的自恨,他更没能指出从前者到后者之间必有一个过渡。在实际情形中,如果一个人只是对自身群体特征的自恨,那么他可能只会侧重抨击这些特征,当然偶尔会连带抨击群体,而他自己则会想方设法剔除自身的这些遭人鄙视的特征;如果是对整个群体的自恨,那么他常会居高临下地以整个群体作为抨击对象,而且在行动上会疏远该群体,在心理上则将该群体设置为他者。在历史上,犹太人“自我憎恨”与犹太人“憎恨犹太人”是有区别的,后者近乎“犹太人反犹”。
阿尔伯特这个宽泛的定义并没有真正指出自恨的实质。社会文化史家吉尔曼于1986年发表了《犹太人的自恨》这本专著,他借用了阿尔伯特书中的一些社会心理学概念,对历史上犹太人的自恨话语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与深入的分析,他主要是从产生机制来析出自恨这个概念的内涵,“自恨并非某个特定犹太群体天生具有的特点,而是这样的群体内化了某种比较性差异。在一个社会当中,当边缘群体也有可能被接受时,他们将负面形象构建为一种虚构的自我,从而导致了‘自恨’”或‘拒斥自我’。”Sander L. Gilman.Jewish Self - Hatre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6, p.308. 换言之,即在一个社会中,当某个处在边缘位置的群体,认为如果放弃自我、接受参照群体(reference group)对他们的偏见,进而改变自己就能被接受时,他们就会产生自恨。 吉尔曼主要是从语言文化学视角来分析历史上犹太人的自恨现象,该书的副标题“反犹与犹太人的暗语言”(Anti-Semitism and the Hidden Language of the Jews)也表明了他的研究角度。
从西奥多·莱辛到吉尔曼,自恨已经从一个概念发展成一套相对完备的理论。而“自恨”概念及其理论的出现、演变与心理学、社会学、语言文化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但自恨概念、自恨理论的使用会发生偏误。针对吉尔曼的《犹太人的自恨》一书,保罗·雷特于2009年发表了重要文章《犹太人自恨章鱼》,该文认为“自恨这个概念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重新定义”Paul Reitter.The Jewish Self - Hatred Octopus, The German Quarterly, 2009, 82(3), pp. 356-372.,并认为吉尔曼是在用“后见之明”(backshadowing)来分析卡尔·克劳斯的自恨话语并将其看作“犹太自恨者”与“犹太反犹者”。雷特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在于警示批评家在使用“自恨”时要慎重,不能脱离历史语境去分析自恨话语,否则会导致“自恨”概念的滥用,进而易于将“自恨”批评上升为意识形态,如动辄将对自己民族、群体、国家的善意批评者扣上“自恨者”的帽子。不过,如果细读吉尔曼的《犹太人的自恨》一书,会发现吉尔曼并没有轻易将他列出的那些德国、美国犹太文化人士冠以“犹太自恨者”之名,他只是表明这些犹太文化人士表达过自恨话语而已,毕竟表达过自恨话语与本身是自恨者之间是有较大区别的。不过,雷特的警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最近几十年里,当在巴以冲突问题上出现犹太人批评以色列的声音时,“犹太自我憎恨”“犹太人反犹”这种指责之声随即响起。著名的美国剧作家大卫·马梅(David Mamet)于2006年出版了一部名为《邪恶的儿子:反犹、自恨与犹太人》(The Wicked Son: Anti - Semitism, Self - Hatred, and the Jews)的论著,将那些批评以色列的犹太人士扣上“反犹”“自恨”的帽子,并对之进行揶揄、讽刺和严厉抨击。
由上观之,“自恨”概念源于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文化史家对自恨现象进行描述、分析的需要,并进而形成“自恨”理论。自恨现象比较引人注目的两个群体是犹太人和黑人。前者的自恨在18、19世纪的德国社会和二战前后的美国社会出现两次高潮,后者的自恨在二战前后的美国、加勒比海地区尤为突出。
随着启蒙运动在欧洲的展开以及拿破仑战争对欧洲封建势力的打击,中欧犹太人得以从隔都中解放出来,继之在18、19世纪的德国犹太人中出现了自恨的高潮。他们一心想融入德国社会,鄙视自身的犹太身份以及犹太特征。德国犹太人自恨的特点是他们接受了反犹的德国人的偏见,并将这些偏见看作是犹太人的缺陷。他们常常像反犹分子一样猛烈攻击这些缺陷。德国犹太人憎恨的具体缺陷表现在犹太人的语言、身体、职业、宗教、行为方式以及内含上述因素的身份,等等。在语言上,他们主要憎恨意第绪语。在身体上,则是憎恨女性化的、畸形的身体。职业主要指的是犹太人的商业行为,尤其是借贷业。宗教方面当然指的是犹太教,尤其是其中的哈西德教,他们将它看作是一种迷信和宗教狂热。行为方式上则予以全面的否定。而且德国犹太人常常讨厌、鄙视那些东欧犹太人。
据吉尔曼《犹太人自恨》一书的描述,在德国、奥地利犹太人中出现了大量表达过自恨话语的人物,如西奥多·莱辛、弗兰兹·卡夫卡、海因里希·海涅、卡尔·克劳斯,等等。其中以莱辛最为典型。他对自己的自恨有一段经典的描述:“能否认一株植物与它生长于斯的土壤的关系吗?我难道不是我憎恨并欲之毁灭的人与物的产物吗?我难道不是被弄得残废不堪、自卑深重、缺乏教养、拙劣至极吗?……自从孩提时起我就在学校被灌输了爱国主义和宗教的偏见,而在家里没有什么可以与之抗衡的教养,于是我相信做一个犹太人就是一件邪恶的事情。”Theodor Lessing.Einmal und nie wieder, Bertelsman: Gütersloh, 1969, pp.77-78. 莱辛的自恨主要源于他个人原因以及德国社会对犹太人的歧视与排斥。首先,莱辛蔑视他父母以及“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欧洲犹太人专横的利己主义和极端的物质主义特征”Lawrence Baron.Theodor Lessing’s Crusade for Quiet,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istory, 1982, 17(1), pp. 165-178. ; 其次,莱辛从小体弱多病;再次,他在学业上表现糟糕。莱辛为此感到非常沮丧。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他在希望融入德国社会时遭到了对方的排斥。莱辛于1906年去过一次东欧的波兰,亲眼目睹了东欧犹太人的生活状况,回来后撰写了一系列贬低、挖苦东欧犹太人的文章,他尤其猛烈抨击加利西亚的犹太人。莱辛后来转向社会主义和复国主义,但他仍然痛斥欧洲犹太人。“莱辛提倡复国主义作为备受自恨煎熬的已同化的犹太人的解毒剂。莱辛对欧洲犹太人形象的贬低反映了他用来使复国主义合法化的同样的意识形态标准。”Lawrence Baron.Theodor Lessing’s Crusade for Quiet, pp. 165-178. 由于他公開的民族主义以及对纳粹的激烈批评,于1933年在捷克斯洛伐克遭纳粹分子暗杀。
19世纪欧洲另一个典型的犹太自恨者是奥地利哲学家奥托·魏宁格(Otto Weininger,1880—1903),他深陷自恨情结中无以自拔,最后在23岁那年以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魏宁格在其代表作《性与性格》(Sex and Character)中明确表达了他对犹太民族的憎恨。在该著作中,魏宁格将犹太人与女人类比,而将德国所谓的“雅利安人”比作充满阳刚之气的男人。尤其在该著的第十三章《犹太主义》中,他用偏激的语言对犹太民族展开猛烈攻击。魏宁格除了断言犹太人缺乏男子汉气概,还认为他们缺乏真正的信仰、高贵的精神、形而上的思辨能力,等等。《犹太主义》这一章中满篇都是这种恶毒的自恨话语,比如,“犹太人身上的女性素质比雅利安人更多,乃至最具男人气质的犹太人身上的女性素质也多于最少男人气质的雅利安人。”(奥)奥托·魏宁格: 《性与性格》,肖聿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7年,第334页。 “无论是正统还是非正统的现代犹太人,都既不关心上帝也不关心魔鬼,既不关心天堂也不关心地狱。”(奥)奥托·魏宁格: 《性与性格》,第337页。 魏宁格还攻击犹太教,他说,“犹太人的一神教与对上帝的真正信仰毫无关系,它不是一种有理性的宗教,而是一种老年妇女建立在恐惧上的信仰。”(奥)奥托·魏宁格: 《性与性格》,第341页。
二战前后的美国犹太人,由于受到同化和融入美国社会的压力,也曾普遍遭受过自恨的折磨。他们的自恨包括对自己犹太同胞的自恨和对自身的自恨两个方面。在美国,那些先到的已经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德国犹太人常常鄙视、憎恨那些后到的东欧犹太人。从19世纪80年代至一战前,大约有两百万东欧犹太人移居美国,这些贫穷且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犹太人在美国饱受歧视。久而久之,他们也习得了自恨,并且将自恨传给了下一代,“那些在美国长大的东欧犹太人的孩子,像以前的德国犹太人一样,将他们的民族之根,尤其是他们的宗教,看作是他们备受羞辱和耻笑之源。”Richard M. Alperin.Jewish Self - Hatred: The Internalization of Prejudice, Clin Soc Work J, 2016 (44), pp.221-230.
在黑人当中也曾普遍出现、至今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自恨现象。一些黑人由于内化了白人对他们的偏见,从而鄙视自己。他们将白色视为美的颜色,将黑色视作丑的颜色。一些黑人妇女力图抹去自身的黑人特征,她们大量使用漂白剂来使得自己的肤色变浅、变白,“一些牙买加人使用皮肤漂白霜让自己的皮肤变成棕色或浅黑色……自恨和低自尊是漂白皮肤现象的注解。”Christopher A. D. Charles.Skin Bleaching.Self - Hate, and Black Identity in Jamaica, Journal of Black Studies, 2003,7(6), pp. 711-728. 可笑而又令人心痛的是,在黑人中曾兴起过“反对卷发”运动,他们认为卷发是黑人低人一等的生理特征,所以想尽办法将卷曲的头发拉直。一些黑人模仿白人尤其盎格鲁-萨克森白人新教徒的说话方式。在黑白混血儿中,自恨表现得隐秘而深刻,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自恨。黑白混血儿骑跨在黑白边界的栏杆上,在心理与行为上倾向于跨过这个栏杆,倒向白人一边。他们不仅憎恨自己的黑色特征,而且憎恨那些肤色很深的黑人。弗兰兹·法农在他的《黑皮肤,白面具》中描述了深受种族主义偏见毒害的安地列斯岛上的混血黑人,他们具有深度的、难以祛除的自恨情结。
自恨在程度上差别很大。几乎在每个人身上都曾有过偶发性的、轻微的自恨情感,但严重的自恨会导致心理极度扭曲和神经症。从轻微的自恨发展到精神疾病,它不只是量上的积累,更是质上的突变。轻微的自恨带有偶发性,易产生、易消失,但严重的自恨则是持久而难以消退的,即出现“自恨情结”,会伴随一个人的一生,如莱辛的自恨。在历史上,犹太人的自恨一度达到了一种极端的程度,“个别犹太人敦促雅利安人消灭像害虫一样的犹太人,有的犹太人甚至实施自杀来祛除犹太性污点。”Fred Skolnik.Encyclopaedia Judaica(2nd. edition). Jerusalem: Keter Publishing House, 2007, p.266. 奧托·魏宁格被认为是一个深度的犹太自恨者,后来以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可见,严重的自恨会极大地损害自恨者的身心健康,极不利于族群的健康发展。欲消除自恨,则需先厘清自恨产生的原因。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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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b.6parkbbs.com/index.php?app=forum&act=view&bbsid=2202&tid=4649198 《自恨现象研究 2》作者✍️:李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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