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思人生渡:北大才女林昭,“若自由需以血换,我愿流尽最后一滴!”
1968年4月29日,上海龙华刑场,一位年仅36岁的女子在枪声中倒下。她,就是北大才女林昭。
临刑前,她高呼:“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林昭,1932 年出生于江苏苏州的一个革命家庭。父亲彭国彦是留英归国的县长,母亲许宪民是中共地下党员,舅舅许金元为革命英勇牺牲。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下,林昭自幼便怀揣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国家的热爱。
1949 年,年仅 17 岁的林昭,不顾母亲的反对,毅然考入 “革命摇篮” 苏南新闻专科学校。
毕业后,她投身土改工作,亲眼目睹了底层百姓的疾苦,这更加坚定了她用笔为弱者发声的决心。
1954 年,林昭以江苏省状元的身份考入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
在北大的校园里,她才华横溢,不仅成为《北大诗刊》的编辑,还在《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刊上发表作品,表达对底层人民的深切关怀,因其秀丽的外貌和才情,被人称为 “当代林黛玉”。
1957 年,好友张元勋因呼吁理性被划为 “右派”,林昭挺身而出,公开声援:“蔡元培先生曾保释五四学生,你们却将学生送入监狱,良知何在?”
这一番正义的言论,却让她被扣上了 “右派” 的帽子。
此后,她吞安眠药自杀未遂,又被加重处罚,送去劳动改造三年。
但林昭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怒吼道:“我宁死也不认莫须有的罪!”
1960 年,林昭因参与创办《星火》杂志再度入狱。
狱中没有纸笔,她就用发卡划破手指,以血为墨,在床单上写下 20 万字的抗争文字,其中一句 “若自由需以血换,我愿流尽最后一滴!”
令人触目惊心。她多次绝食、写绝笔信、申诉冤屈,却都石沉大海。1968 年,本已判刑 20 年的她,突然被改判死刑。
1968 年 4 月 29 日,上海龙华刑场,36 岁的林昭被押上处决台。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她毫无惧色,昂首高呼:“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枪声响起,这位北大才女的生命戛然而止。
更令人痛心的是,她的母亲许宪民次日被索要 “5 分钱子弹费”,当场昏厥,最终疯癫死于街头。
但林昭的信念并未随着她的生命消逝。12 年后的 1980 年,上海高院宣布林昭案为 “冤杀无辜”,历史终于还了她清白。
她的遗作《历史将宣告我无罪》也得以公开,血书中的预言成为现实。
妹妹彭令范从美国归来,将她的头发安葬于苏州灵岩山
墓碑上刻着:“自由无价,生命有涯;宁为玉碎,以殉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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