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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余焉:李自成为什么没能成为第二个朱元璋?

送交者: 布南温[♂☆★★声望品衔12★★☆♂] 于 2024-11-09 8:00 已读 16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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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十九日中午,李自成头威风凛凛地从德胜门进入京城。

京城百姓纷纷书写“顺民”二字,贴在门上,并摆设上香案,张贴“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永昌元年顺天王万万岁”之类的标语,热烈欢迎大顺军。李自成进入北京后,要处理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安置明朝官员。李自成很快就发布了命令:文武各官,于二十日投名,二十一日见朝,愿为官者量才擢用,不愿者听其回籍。

这道命令一经发布,明朝大臣们争先恐后赴指定地点报名,唯恐落了后,一夜之间报名人数达一千二百余人,有的人在去往报名途中经过崇祯帝停尸的地方,连看都不看一眼。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选择自杀殉节的大臣仅有26人,其中内阁辅臣仅有1人。因此,李自成根本就看不上这些前明官员,在他眼里,他们都是导致天下败亡的罪魁祸首,之所以要搞这么一场选拔,不过是为了安定人心罢了。

在这种指导思想之下,李自成象征性地录用了二百来个人,而且录用的都是四品以下官员,三品以上的官员一般不予录用,发往各营追赃助饷没有正确安排明朝降官是李自成的一大战略失误。李自成在北京时重用的官员都是牛金星、宋献策之流,牛金星不过是个落魄举人,宋献策更是个骗吃骗喝的江湖占卜术士,能指望这些人协助李自成一统江山吗?他们显然没这个水平。

而明朝官员中不乏有才能的人,假如李自成能充分发挥明朝降官的作用,至少不会败得这么快。可惜李自成鼠目寸光,没能重用明朝降官,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战略上的重大失误。相比之下,清朝却要高明得多,他们十分注意招揽汉人官员,对投降的汉官许以高位,授予实权,在决定战略方针时非常注意征求他们的意见,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也许李自成根本就没有打算在北京立足,甚至也没有一个清晰长远的规划,当然也就谈不上要招徕明朝降官了。据说,李自成公开宣称,陕西是故乡,十个燕京不如一个长安城。李自成经常说的一句话是,陕西之地,是我父母的故乡,形胜之地,我将在那里建都,富贵就要衣锦回故乡而且大顺军将领大多为陕西人,都想回到关中,尽快得到封赏。李自成和他的部下心中常存回乡之念,如此目光短浅,不放眼于未来,沉浸在已有的胜利之中,怪不得失败得如此之快。李自成有思乡之情,不愿在北京立足,也就不难理解他们在京城的所作所为了。

尽管大顺军一进城就颁布了严格的军令,最初几天效果也很好,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但没过几天,北京就被大顺军扰得鸡飞狗跳。
最先破坏军纪的不是别人,正是李自成自己。李自成一进北京城,就直奔紫禁城,并在这儿住下来,搜罗美女供自己享乐,整天不是喝酒看戏就是狎妓自娱,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艰苦奋斗之风。这让人不禁想起了同为起义领袖的刘邦,李自成和刘邦相比,是非优劣有着天壤之别。刘邦攻下秦都咸阳后,被壮丽的阿房宫所吸引,打算住进去。萧何、张良、樊哙等以得民心为由,力劝阻止,刘邦听从了他的劝告,撤出咸阳。

萧何又进入秦宫,弃财宝不用,为刘邦收取了全国的户籍地亩图册,为汉朝统治全国做好准备。李自成既无刘邦的深明大义、虚怀若谷,身边又没有像萧何等人一样的大臣辅佐,以致迅速败亡。李自成带了头,下面的各级将吏便纷纷效仿。他们把明朝高官的子女、府宅、财产当做战利品,据为己有。那些被杀死或自杀的大臣,他们的家属被编成名册,不分老幼,连同子女一起,像分配猪肉一般分给各级将领。有的将领得到年少美貌者,不胜欣喜,抱于马上,向同伴夸耀;有的将领得到年老丑陋者,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

这其中,掠夺女子最甚的是李自成的大将刘宗敏。入北京之后,刘宗敏的主要精力就放在追赃助饷和劫夺女子之上。三月二十日,也就是大顺军进入北京的第二天,刘宗敏就霸占了左都督田弘遇的宅院,同时被刘宗敏据为己有的还有数十名美丽的少妇,她们都是田弘遇家的媳妇、歌女和侍女。这其就有吴三桂的小妾陈圆圆。陈圆圆是田弘遇下江南时所买,一直养在田府中。明亡前夕,田弘遇为求自保,将陈圆圆献给吴三桂,但吴三桂不能将她带往宁远前线,遂暂留在田府。

不料京城被攻破,吴三桂的家属都做了俘虏,陈圆圆也为刘宗敏所霸占,这才有了后来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将领带头,普通士兵掳掠奸淫妇女之事就更常见了,军纪就没办法保证了。据记载,士兵们“先拿娼妓,渐及良家妇女;先拿歌伎,渐及良家子弟”,军纪完全混乱。然而,这还不是李自成在北京做得最混账的事,李自成之所以会迅速败亡,一大主要原因就是搞追赃助饷



追赃助饷是李自成在流动作战时期提出的一项政策,它的好处是把财政负担从贫苦农民身上转移到了官僚地主富户身上,减轻了普通农民的负担。它与李自成在崇祯十三年(1640)提出的口号“迎闯王,不纳粮”一起,成为吸引广大农民加入起义队伍的一大砝码,是李自成在后期捷报频传、所向披靡的重要保障。实事求是地说,追赃助饷有它的好处,既解决了财政问题,又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

但是,追赃助饷有其适用条件,即在起义初期处于流动作战时可用。现在,李自成已经成功推翻了明朝的统治,他如果要建立政权,确立对全国的统治,就必须建立正常的税收制度来保障国家机器的运转,而不是靠追赃助饷然而,纵观李自成在北京42天的公务活动,我们找不到一条关于组织生产、建立税赋制度的法令我想,这不是李自成不想发展生产,不想建立税赋制度,而是他们根本就不会,他们甚至不知道税赋制度是什么,不知道怎么征收赋税,他们的知识能力水平不足以支撑他们正常施政,他们对如何管理国家简直是茫然无知。

既然无法通过正常手段获取财政收入,那么只有用最野蛮的手段去掠夺了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所谓追赃助饷,其实是两件事。助饷是指根据原明官员的品级,规定数量不等的摊派饷额;如果没有按照数额助饷,那就要予以追赃,追起赃来就没有数额限制了。根据规定,大学士一级的高官需助饷白银10万两,各部院高官锦衣卫官员为7万、5万、3万两不等,科道官员5万、3万两,翰林院官员多则3万、2万两,少则1万两,各部属员以下,均以千两计。至于皇室勋戚之家,没有定数,人财两尽而已。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官员都可以拿出那么多钱来。

既然拿不出钱,那就要开始追赃了。
追赃不是请客吃饭,是要打人杀人的。对于那些拿不出规定饷额的,立即用夹棍严刑拷打。自刘宗敏府邸、各处兵营、勋戚各官之家,甚至在路边街旁,“人人皆得用刑,处处皆可用刑”。刘宗敏府邸有三个大院,每个院落被严刑拷打者百余人,他们缴不上规定的白银数,被施以残酷的“夹棍”酷刑,哀嚎不已。凡被打死的,就用绳子拽出去,丢在路边。明朝最后一任内阁首辅魏藻德很想为李自成效力,但也无法逃脱追赃助饷。

魏藻德在严刑拷打之下,交出了1万两银子,按规定还差9万两,魏藻德无法交齐,被施以酷刑五昼夜,脑裂而死。大顺军仍不放过,又捉住他的儿子追赃,因实在无油水可榨,挥刀将他的儿子杀害。
吴三桂的一家也未能幸免,他的父亲与家人被拘于刘宗敏的府邸,同样受尽酷刑,家产被抄。起初,追赃的对象仅限于各级官员,后来越来越广,甚至波及到一些富商大贾。住在京师的徽商汪箕,家资数百万,因受不住严刑拷打而自杀。米万钟是当时著名的书画家,他的家产也被抄掠一空。有的实在拿不出钱的竟向商人借贷,无银还要借绸缎充饷,使得商人钱货一空,市场混乱,完全超出了追赃的界限,事情完全到了失控的境地。

追赃助饷对于大顺军自身的危害也是极其严重的,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军纪,瓦解了军心。大顺军刚入城时,的确是秋毫无犯,但随着追赃助饷的开始,局面就开始失控了。大顺军士兵强行进入老百姓家中,趁机掳掠民财,弄到手的多则五六百两,少则二三百两,老百姓稍有不从,便棍棒加身,直到打死为止。牛金星担心激起民变,要刘宗敏约束士兵,刘宗敏竟说:此时不畏民变,但畏军变!如果不强取,你给他们发饷吗?李自成在北京城追赃助饷几十天,到手的银子就有7000万两之巨。当年崇祯帝加派三饷也就2000万两,民不堪命,以致覆亡。李自成仅在北京一个地方就搞到7000万两银子,难怪牛金星担心会出现民变。

大规模地对明朝官员实施追赃助饷是李自成犯的最严重的错误如果当时把追赃助饷的对象限制在皇亲国戚、勋臣太监和贪官污吏范围内,必然能够大大减少他们的疑惧,有利于大顺政权的稳定。但是,李自成不分青红皂白,不加区别地把明朝官员统统认定为赃官,简单地按职务划分数额,打击面过宽,反而使自己陷入孤立。本来一开始许多官僚士大夫对大顺政权抱有希望,想要效力新朝。

但看到李自成搞起追赃助饷,便纷纷逃避,以逃出京师为幸事,许多人投靠了清朝或
南明小朝廷
就算没有逃走的,也对大顺政权不再信任了,这也就是李自成在山海关战败后急于撤出北京的原因,因为他已经失去了民心。在地方上,原先投靠大顺军的明朝官绅对于追赃助饷的政策也十分不满,但慑于大顺兵威人人引恨未发,后见大顺兵败山海关,纷纷发动叛乱,或拘捕大顺地方官员,或袭杀当地大顺驻兵。

大顺政权在山东、河南、河北、山西等地的统治也纷纷瓦解。
我们现在理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水”当然是指人民群众。但在古代,“水”更多的是指官僚、地主、士绅阶层。李自成败亡如此之快的原因就是没有好好地和士绅阶层合作,以致于士绅阶层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这样怎能不败?


贴主:布南温于2024_11_09 8:05:2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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