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庄人:大炼钢铁
我在旧书网上买到一份统计表《焦家梁村大搞钢铁使用社员及公共东西登记》,这份资料年代久远,字迹漫漶,加上潦草,有的地方难以辨识。表上盖有菱形印章:涿鹿县孟家窑乡焦家梁村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大炼钢铁是在1958年,合作社已合并为人民公社,图章未及更换。涿鹿之野,黄帝战蚩尤。如今,黄帝城文化旅游区,就在焦家梁村附近。该村面积10.06平方公里,有270多户。从统计表上看,大炼钢铁的时候,该村有三个生产队,100多户,姓氏繁多,没有看到姓焦的。这份统计表共有17页,详细记录了焦家梁村社员上交的用于炼铁的物品,有以下几类:
1.小农具、生活用具,共计3465斤。
小农具有犁铧、铁锨、镢头、锄头等等。犁铧有30多个。农业合作化,农民入社,耕牛入社,农具归公,散落在家的犁铧、犁镜等,作为废铁交上去炼钢铁。生活用具有锅、炉(炉条、炉盖、炉口)、捅条、菜刀、洗脸盆、斧子等。其中锅有82口。大炼钢铁也在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家里不用烧饭,锅也不怎么需要了吧。还有桶箍,有47户上交桶箍,村里箍桶匠多吗?2.钢砂,有26户上交钢砂988斤。钢砂是炼钢原料,社员上交的钢砂是何物,未见说明。3.土坯:7800块,用于建造小高炉,村里也炼铁。以上物品登记入账:姓名、品名、数量、单价、原值、赔偿金额等,详详细细。看到赔偿金额我才知道,这些东西不是无偿上交,而是卖给公家,生产、生活用具卖给供销社,钢砂卖给矾山铁厂,土坯卖给村里。举两个例子:社员张宽:拿出四样东西:犁耳、镢头、锅、桶箍,总计39斤,折价2.06元,原价14.1元,赔偿12.4元。社员程财:拿出钢砂80斤,单价0.02元,卖出1.60元。赔偿金落实没有,表中付阙,生产队意见、公社意见,两栏空缺。看过许多资料和文章,全民大炼钢,男女老少齐上阵,铁锅、铁床、铁门、铁锁、铁链、铁栏杆、铁钉、铁皮等,凡是可以炼铁的,交上去,没有听说卖给公家的。大炼钢铁的时候,我还小,没有印象。后来听母亲说,父亲半夜起来,去铁路货场捡拾道钉,铁条,早上上班交给学校。他是表现积极呢,还是要完成任务呢,我没有问。奇怪的是,这么一件小事,居然让我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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