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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头猪,都好过用《满江红》

送交者: 布南温[♂★★★声望勋衔13★★★♂] 于 2023-03-29 10:20 已读 13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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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头猪,都好过用《满江红》
原创 余少镭 后代聊斋 2023-01-3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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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秦桧,颂岳飞,其实是需要一定技术含量的,并不是边抽风边背来历不明的《满江红》就行,或者摸一下秦桧老婆这么简单。




顺治初年,魏象枢任刑部尚书。他有一异能,就是跟他们魏姓祖先魏征和宋朝的包拯一样,白天在阳间当官,夜里打个盹做个梦,就能到阴间帮着审理疑难案件。




某日,工部尚书汤斌来访,正好魏象枢又在午睡,汤等了许久,魏才出来见客。两人熟,汤便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好时光用来午睡太浪费了啦。魏说我并不是睡一觉那么简单,这事本来不想说,因为关乎为人臣者之节气,但咱俩的关系,跟你说说也无妨。是这样的,我刚才到阴司,帮审秦桧公案。




汤斌吃了一吓,不是吧,这案子都几百年了还没结?




魏象枢说不是没结,你不知道,秦桧的前世,是涿州一富家养的狗。某夜,有几个贼持刀闯入富家,把家主捆起来,将整个家翻了一遍,拿了大量钱物之后,还怀疑主人把金银珠宝埋在地下,便威胁主人指出藏宝处。但那家其实真没藏宝,主人实言相告,贼不信,一刀就要把人杀了,没想到那狗突然一口咬住贼脚,贼反手一刀,把狗头砍下来,那家主人也趁机逃跑。狗救主而死,阴司感其忠义,让他托生黄州秦氏人家,得名秦桧,所以秦桧一出生,便“眼有夜光”,黑暗中也能视物。没想到,大富大贵之后,秦桧完全忘了忠义初心,竟卖国求荣,戕害岳飞,罪大恶极,阎王便罚他世世代代转生岳家为鼠,喂饱岳家的猫,消除英灵之怨。




汤斌说,那不就结了吗,还有什么好审的。




魏象枢说,你不懂,此案是永不能结的,无论阴间阳间,秦桧永远都是可以供民众发泄的对象。所以,这一次阎王又改判秦桧三十世为猪,作为杀害岳飞的报应,平息阴间一些暗流汹涌的怨气。没想到,秦桧觉得他被报应够了,不肯去做猪,只愿意转世为狗。




汤斌还是不解,做狗难道比做猪好吗?




魏象枢笑了,说这就是秦桧的狡诈之处,当狗,最后不一定会被杀;做猪,那是免不了被零刀碎剐的。阎王决断不下,让我下去会审,我说这还审什么审,先抽三百鞭再说。抽了三百鞭,秦桧还是不肯去做猪,我又上炮烙之刑,他被烙惨了,才不敢再叽叽歪歪,乖乖被押到开封投胎当猪去了。




汤斌说,宋自从跟金人议和之后,年年上贡,换来半壁偏安,但君臣从此沉溺酒色,再无恢复中原之志,最后终至灭亡。而宋金和议的具体细则是秦桧所拟,也由秦桧一手促成,所以我觉得他卖国之罪要大于陷害岳飞之罪。




魏象枢说,和议的具体条款出自金人授意,最后拍板的也是宋高宗,秦桧不过被人当枪使罢了。南宋最后的灭亡,至少一半是咎由自取,不能全赖在秦桧头上。后来秦的子孙被斩,秦家绝后在赵宋被灭之前,这已足够抵他卖国之罪了。但他不但是杀岳飞的主谋,还杀了其他反对议和的忠臣,这罪就必须累加处罚了。所以他“需为猪三十世,乃可泄一朝忠臣之愤也”。




至此,汤斌不再说话,不知是彻底服了,还是保留自己意见,书上只说,他“叹息而退”。




故事见于清代朱翊清的笔记《埋忧集》,在书中,它直接就叫《秦桧为猪》,主题概括起来一句话:秦桧力主和议卖国,其实是被金人和高宗当枪使,他最大的罪还是杀害岳飞,所以得用当三十世猪来抵罪。




看看,古人编排的故事,是不是比让秦桧背诵《满江红》更爽更利于满清入关后的精神文明建设?




可惜,《秦桧为猪》虽然是当时流行的报应爽文,还是犯了一个历史错误。原文借阴阳通吃的刑部尚书魏象枢之口说,秦桧虽有卖国之罪,但“既斩桧嗣,俾其先宋而亡,已足蔽其辜矣”。而实际上,秦桧自己是病死的,就算在宋高宗拨乱反正的风波中,他也没有子嗣被斩。




但这故事的真正问题,还不在于这点历史谬误,而在于魏象枢既能说出秦桧议和“授自金人,主于高宗,南渡享国不长,半由自取(原文),看起来挺清醒的,接着却说秦桧“毙武穆于狱,及诛杀不附和议诸贤,罪孽尤难末减”,这不是自己打脸吗?既然知道议和最后是由高宗拍板的,怎么可能岳飞是秦桧自己杀得了的?




不管如何,害死岳飞重于卖国,这是符合阴阳两界百姓的心理惯性的,所以议和之罪可甩一半给高宗,风波亭之恶却必须秦桧一人来扛,如此方可“泄一朝忠臣之愤也”。




为了坐实秦桧多世为猪这一报应的真实性,《埋忧集》作者朱翊清在《秦桧为猪》一文后面,还抄了几则别人写的奇谭。先是明朝一本猎奇笔记集《异识资谐》的记载,说万历丙子年,一位叫邬汝璧的镇江人到杭州旅游,途中见有人杀猪,猪毛刮尽时,腹上现五字:“秦桧十世身。”




而康熙年间,吴江震泽人到武陵一带游玩,也看到有人在杀猪,猪蹄和猪肺上都有“秦桧”二字,杀完没人敢买。震泽人掏钱把猪买了,跟仆人把猪扛回去,煮熟,招呼众乡人一起抬到岳庙祭拜,拜完当场分吃掉,大快人心。




又,辅佐明孝宗的内阁首辅徐溥,家里曾杀一猪,褪毛后发现,肉内隐约有五个字:“秦桧七世身。”煮后分吃,其肉恶臭异常。朱翊清评论说,据说徐溥祖上在南宋时期也曾被秦桧所害,徐家平生最敬重岳飞,还曾出钱建岳王祠,铸秦桧、万俟卨像跪于阶下,这头猪会不会是来赎罪的?如果是,那魏象枢的说法就得到实证了。




但是,成书于康熙年间的《坚瓠集》,又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明万历戊戌年,距离凤阳三十里的朱家村,有雷劈死了一头牛,毛被烧尽,背上现出“秦桧”二字,莫非阎王最后还是接受了秦桧的求情,没让他转世为猪而是转为牛?但虽然转为牛,还是免不了被雷劈,可见苍天有眼。




不过,《坚瓠集》只是孤证,焉知不是朱家村民觉得秦桧转世为猪实在太辱猪(朱)了,所以在被雷劈死的牛身上写上秦桧之名。




总之,让秦桧转世为牛,这是无法让广大老百姓接受的,秦桧他就必须是猪不可。而且,阎王为了警示世人,还让秦桧每次转世为猪都在身上记数,除了皮肉,还刻在猪肺上(可惜没说王氏转世为猪,否则,名菜“夫妻肺片”里就真有夫妻了)




我算了一下,“秦桧十世猪”出现时的万历丙子年是1576年,距离秦桧病死(1155)已421年了,可得出转世一次平均约需42年;而今年已是2023,也就是说,秦桧已死了868年,迄今已转了超过二十世,若谁家发现或弄一头身上有“秦桧二十世身”字样的猪出来供全国人民泄愤,岂不比请出张导更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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