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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习近平加大集权,抓捕异议人士

送交者: 有良知的疯狗[♂☆★★声望品衔11★★☆♂] 于 2022-06-26 1:49 已读 48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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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习近平加大集权,抓捕异议人士


 


刑拘维权公知律师浦志强


习近平和王岐山的鹰隼系,遭遇到老虎反习同盟”和“潜力”的合力阻击,形势大不妙了。然而鹰隼系毕竟是时下执掌朝纲的正统,手握威权,习近平虽然切地到了统治危机,他面临着上位以来最强烈的挑战。但此刻大局还没有失控,还不能用岌岌可危这样的词汇来形容。


鹰隼本来就是两种猛禽,泛指凶猛的鸟,世间也常用于比喻天性凶狠而令人畏惧的人或勇猛的人 。中国自发研制的先进战斗机14即以鹰隼命名。鹰具锐利的嘴和趾爪,翅膀尖长,飞行灵活而迅速。而同样锐利的嘴和趾爪,所不同的是嘴勾多一个适合撕裂猎物的齿突,脸上经常有深色斑纹。


习近平和王岐山既为鹰隼,当然捕食猎物的本领是异常高超的。但是执掌朝纲的鹰隼,除了如秃鹫捕食腐肉,如角雕蛇雕食兽类爬虫之外还担负着护卫社稷的天职。他们在迎战政敌的同时,还要维稳防止各类“阶级敌人”乘机捣乱,而这也是煞费心神的。


而这时间也偏偏和习近平作对,二十五年前轰轰地开进天安门广场的那一辆辆坦克,像是碾碎了中国老百姓的心一样,每年到了“八九六四”纪念日即临之时,总有那么一些没有得失忆症”的公跳出来“蛊惑人心”,而许多良知不泯的普通百姓们,也仿佛是那颗被坦克车碾碎了的心永远也无法愈合了。


每到“八九六四”纪念日即临之时,这颗心就依然在汩汩地淌血,这汩汩地淌出的血,可就是一种喷射着火焰的助燃剂啊!如不适时遏制,说不定这把火就会窜到各处,搅得诺大的神州处处是狼烟,遍地是烽火,如果是这局面,就很难收拾了。


防患一定要未然。在一小撮没有得失忆症”的公蠢蠢欲动,还在秘密串联之时,就先行把他们拿下,这实在是鹰隼们可觅得的最佳良策了。


按照往年的经验,先把那个标志性的人物“天安门母亲”丁子霖放逐去了外阜,明令她二零一四年的六月四日前,不得回北京。没有了这个标志性的人物,二零一四年的六月四日,定然会消停多了。然而,没有了领头羊的羊群也会蠢蠢欲动的。在北京还真就有敢往枪口上撞的那么一小撮人。


二零一四年五月初,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浦志强与十多位朋友相聚研讨纪念六四,这十多位公知学者相聚后,都被警方带走调查。此后,浦志强、徐友渔、郝建、胡石根及刘荻五人更以寻衅滋事名义遭刑事拘留。


大律师张思之认为,对浦志强等人所加罪名与事实风马牛不相及。张思之五月十一日回应亚洲周刊询问时说,就寻衅滋事罪而言,浦志强绝对无罪,我会以此为他辩护。以法律寻衅滋事罪的那几条,是绝对套不到他头上的。八日上午,张思之与浦志强的外甥女、华一所律师屈振红同赴北京第一看守所,探望了被刑拘的浦志强,面谈近一小时。张思之说:浦志强情绪还好,很正常,很坦然,他说二十五年过去,六四心结依然,他一再表示无怨无悔,不会因此次被捕事件而改变初衷。


五月十二日,张思之再度前往探望浦志强,却因浦志强被提审而没见到。张思之说:近期他会尽快再度见浦志强。


浦志强现在已被拘押,一切一切只希望按法律办事。我们特别担心他的身体。他身体状况特别不好,糖尿病很严重,经常心慌,要吃东西要喝水,食量特别大,一会儿就饿了,这在拘留所也好,在监狱里也好,都是不能满足他的。他身高一米九二,又壮硕,他遭受关押,对他身体是严峻考验。希望当局能人道主义对待他。浦志强有特殊情况,是否能特殊对待。


张思之还说,他恳请有关当局给予浦志强保外就医。他本人愿承担保证责任,在浦保外期间,如有违法违规,他自甘连坐,包括入狱候审。


浦志强等人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北京律师界都不理解当局为什么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浦志强。根据法律,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条对浦志强都挂不上。只有流氓才会寻衅滋事,而这次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五个人,则都是晓有名气的公知,究竟是流氓成了公知还是“公知就是流氓?这就莫衷于是了。


北京有律师分析说,寻衅滋事罪是从七九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九七年刑法对之又作了分解。接着,二零一一年刑法修正案对寻衅滋事罪作了修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根据条文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诸多法律学者认为,寻衅滋事的罪名最近越来越普遍使用,这显然是被滥用,成了一个口袋罪,像口袋一样,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


北京文化人章诒和,五月十一日也对亚洲周刊说,浦志强为人坦诚得很可爱,他多次在公开场合说,他自己始终有一种六四情结,每年到这个时候,他就要作些特殊的纪念。比如,驾着车去天安门广场、长安街转一圈,或者下车去走一走。这是他在特别日子作出的一种寄托。


五月三日那天,朋友请他去参加这个活动,他就去了。他不是组织者,不是策划者。这一点很重要。浦志强只是以为,到了这样的日子,大家坐一起谈些感受,二十五年过去了,朋友们一起交流一下而已。


三日那天,六四纪念研讨会在郝建家举行。如今在境外广为流传的那张与会的是十三人合影,背景是那条醒目大横幅二零一四北京,六四纪念研讨会


据亚洲周刊了解,这条横幅不是浦志强准备的,活动组织者不是浦志强。对这条横幅,浦志强事先并不知道。这一点无疑很关键很重要,有横幅就表明,不是几个朋友私密地聚一下,而是有组织有策划的活动了。


据悉,有人事先准备了横幅,浦志强到了约定的场所,由于他人高马大,于是朋友们让他挂横幅,他就挂上去了。浦志强对六四有特殊感受,有一种特殊情结,他原本只是以为去参加一个小型朋友聚会,大家谈谈自己感受。在任何场合,他都可以说说这种感受,因此不觉得是,更不觉得是


现年八十七岁的张思之,被誉为中国律师的良心,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五月下旬,香港牛津出版社将推出张思之的回忆录《行者思之》。他在法律界被尊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当年,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辩护,他也为王军涛、鲍彤、魏京生、高瑜、郑恩宠……辩护,面对这些官司,尽管他最终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但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给世人留下深刻印象。正如他所言:即便只能做一只花瓶,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北京十三名学者参加这一研讨会后,分别被当局传唤或约谈。他们是清华大学教授秦晖、郭于华、社科院研究员徐友渔、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郝建、天安门母亲张先玲、维权人士胡石根、刘荻,还有王东成、梁晓燕、周枫、野夫。这十三人中,除了浦志强,包括郝建、徐友渔、胡石根、刘荻等四人也同样遭当局刑事拘留。但其余的人则是在接受询问后都放了,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


老百姓们搞不明白了,一些有知识的学者在一个朋友家里聚会,即使是拉起了一面横幅,说了些过激的言辞,但他们没有走到街头去鼓噪呐喊,也没有到任何一个公共场所去宣传蛊惑,他只不过是在私人的居所里发泄一下,这妨碍着谁了呢?又能向谁寻衅滋事呢?


这样的事绝对属于私人聚会,其性质特征是非常鲜明的,难道老百姓们在自己的家里悄言不声地偷骂了几声皇帝老儿,也都要统统地押到菜市口问斩么?况且,这寻衅滋事的人,也是有挑拣的,十三个人聚会,有五个寻衅滋事了,那八个屁事没有,过过堂就放回家了,这究竟是杀鸡儆猴还是法不责众”呢?


中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第三十五条中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徐友渔、浦志强、郝建等人不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还是那冠冕堂皇的中国宪法,本身就是鹰隼们可肆意践踏的一张废纸?这怎么来解析呢?


世间上的道理有时候,还真就是说不清楚了,这是因为官家和老百姓们讲的根本就不是一个理儿,而官家和老百姓们讲话,永远是“鸡与鸭之间的对白”,是人家嘴大咱嘴小,嘴小的当然讲不过嘴大的。既然官家说了,那五个刑拘的公知,就是寻衅滋事流氓,老百姓们就姑且把他们,当作街头上聚众闹事的小混混吧,管他曾经是什么维权律师或法学博士呢?


但海外的有些人,却不甘沦为普通百姓的思维,旅美文革史学者宋永毅就认为,一个纪念六四二十五周年的学术研讨会,参加者大都是历史学者和这一历史事件的亲历者。因而,这一聚会带有一种鲜明的学界同人交流和私人聚会性质。对二十五年前的那一场学生运动,无论你今天的认知是民主运动,还是反革命暴乱、抑或政治风波,它都已经成为一个中国当代史上,重要历史事件存在于世了。因此,历史学家对此聚会讨论,进而厘清真相、总结教训,实在是天经地义的学术活动,与所谓的寻衅滋事罪名,风马牛不相及。从正常的学术思维出发,实在无法理解中共有关方面竟采取如此不可思议的专政手段,来刑拘徐友渔、郝建、浦志强等公知和六四亲历者。


然而,任凭人们不理解,“鹰隼”对擒在利爪下的猎物,是不会轻易就撒手的。据说,有美国国会的议员,也出面来向中国政府呼吁,要求释放徐友渔、郝建、浦志强等公知了。但中国政府的官方发言人华春莹作答:“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罪犯在中国触犯法律,都应该受到制裁。华春莹还反问道:“美国发言人有什么权利让中国放人?


一个何等崇尚法制的国家啊!敢把法制的总纲宪法也践踏在脚下法制国家,应该就是人间的伊甸园吧?尽管在伊甸园里,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都光着屁股呢,但这不是什么耻辱,这是因为时代还没有进化。可现代人又纳闷了,难道经过了亿万年的斗转星移,繁衍生息,中国人连块遮羞的布头,也还没有发明出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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