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妇女打人案,说说国家赔偿制度
俺们假设一下:被打的不是退伍军人。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而且是刑满释放的前强奸犯。而且情节进一步更改,是送外卖的刑满释放强奸犯,逆行之后,强行插队。被一个三十八岁的妇女,不是路虎,是一个骑破自行车的妇女,十二个耳光,打的口鼻出血。大家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挨打活该?当然,这里边没有寻衅滋事的问题。这个罪名是专门给那些让统治者感觉不舒服的人和事的。民间纠纷,不关赵家人的事。反正也没有什么严重的伤害,就是打了十几个耳光而已。大家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擦擦血,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挣钱养家,过自己的幸福生活去?大家再想一想,就算每天锦衣玉食,有一流物质生活,吃得饱,穿的暖,大家是不是可以接受被当街打十二个耳光?俗话说,人活一口气。记得一个看戏的军阀儿子,因为喊倒好,被上海滩上大名鼎鼎的黄老板教育了一下。不过是一个耳光而已。那个台上唱戏的戏子可是黄老板的追求对象。金不换的好东西,心头肉。才一个耳光而已。军阀怎么解决问题的呢?直接出动侦查队的特种兵,绑架了大流氓黄金荣。可以随心所欲的处理。可杀可剐。当然最后是进行了利益交换。可那是乱世。无法无天。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今天在习主席领导下,中华民族恭逢盛世。天下大同,国泰民安,欣欣向荣,百业兴旺。堂堂大中国国民,被当街打了十几个耳光。查看一下历史,看看那朝那代,那国那地,有这样的盛世景象?好男不跟女斗,还手不是好办法。也没有打坏,没有医疗费,误工费的问题。那怎么办呢?如同,今天无声无息的铁链女一样,他们遇到的是世道不好的问题。问题在制度,在体制。要向赵家人要赔偿。问题溯源,要抓到习主席,共产党的领导上。冤有头债有主。要向赵家人要帐。这个就是现代国家制度中,最出色的民权法律。国家赔偿法。这可不是小数目。一般现代国家编制预算时候,按国民收入一定百分比,编制国家赔偿预算。打赢国家赔偿官司的美国人民,平均是三百万美元赔偿。当然,实际律师要拿大半。但是打赢这些官司,必须有一种人存在。民权律师。而这种人,已经被习主席打入十八层地狱了。赵家人怎么容许这种人存在?这天下是人家父辈打下来的,人家在坐江山。民权是什么东东?滚一边去!看看那边凉快一点。
贴主:老轮于2024_09_07 19:08:11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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