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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几个哲学上的思考题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3-04-26 19:16 已读 2462 次 2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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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几个贴子里的评论,我另开新帖讨论,也方便我自己存档:

贴文一:禅宗的人间化

【送交者: wangguotong[☆★★声望品衔12★★☆] 于 2023-04-25 1:09 已读 1206 次 1赞 

评论:信禅宗的人那,十个有九个都觉得自己悟了,看的太多人了,无趣的很。

送交者: 木头强强强强

评论:“悟”属于一种冷暖自知的事,说出来的都是变味的。

送交者: 仁剑

评论:剑哥,我始终认为思维能到达的地方,语言就可以。

送交者: 木头强强强强】

仁剑回复:“思维能到达的地方,语言就可以”————是的,但这正是问题所在:思维真的能到达那个“地方”吗?我们以为到达了,其实永远在途中。如果真的可以“到达”,一切就都“一清二楚”,人间就没什么好争执的了。事实是人间的争辩、争执、争斗乃至战争无日无之,证明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到达”。因此,禅宗思考的不是那个“地方”,而是“途中”。因为没有“地方”可以到达,所以语言也表达不了。这亦是《逻辑后缀学》所论述的。


贴文二:哲学意义的“阶级斗争”- 抗美援朝

【送交者: 沙河粉[♀★★沙和尚★★♀] 于 2023-04-26 0:31 已读 679 次 2赞

评论:这部分基本认同。

送交者: 仁剑

评论:谢谢大哥哥理解老妹的观点。(笑)能让你认同很难。

送交者: 沙河粉】

仁剑回复:任何对错,都必需考虑区域性和时效性。不考虑区域性和时效性的有关对错的讨论,只会引起无休止的,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争拗。毛泽东的斗争学说,在解放中国以及建设中国的初期,确实有其合理性(也就是“对的”)。笔者个人认为,甚至在所谓“浩劫”的十年文革里,“斗争”依然有其合理性,因为把许多利益集团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的关系彻底铲除了(注:笔者纯粹从旁观者的立场认为,这种“铲除”的好处是巩固了共产党的统治)。因此笔者对上述贴文有“基本认同”一说。但是,笔者还是认为:毛泽东对“区域性和时效性”的认识不足,其斗争哲学在新中国的运用过程中,过于不分场合不合时适地简单粗暴,对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亦是巨大的。同理,把邓小平说成是“通美卖国”,同样是一种不考虑区域性与时效性的简单粗暴的斗争性思维。

笔者在《道德新经》里有两段话:“圣人立于大。大者,工心不工事”、“圣人行于小。小者,工事不工心”。简单地说就是如果能“立大行小”者,可称为“圣人”。因此笔者曾有如下评价:毛泽东,善于立大但不善于行小;邓小平,善于行小但不善于立大。因此他俩皆可称为“伟人”但做不了圣人。而习近平,我个人认为他有做圣人的“潜在可能性”,意思是:过往不错,还看将来。


贴文三:和ChatGPT谈意识和思维,也是一种科普。

【送交者: milulu[☆★天外有天★☆] 于 2023-04-26 0:48 已读 451 次 1赞

评论:这里只有第一个问题是预先想好的,其他的问题,都是读了ChatGPT的回答之后再想出来的,花了大约半小时读和问.一般来说,要一个专业人士靠自己的方式想写得那么全面,至少要花一个月时间查许多资料文献,那还是最快的.

送交者: milulu】

仁剑回复:幸亏还有“花了大约半小时读和问”,如果日后ChatGPT“进化”到直接告诉你所有答案而不再需要你“花半小时”,人类就灭亡了,AI世界诞生。所以,我为自己的定位是:永远做一个思考者,也叫做受训者。

【大哥,对于“思索者”来说, ChatGPT也是你要研究的对象,也得在你有兴趣的情况下参与讨论,不能回避。我看了ChatGPT中关于“意识和思维是什么?”的回答是:

  意识和思维是人类复杂的认知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意识是指我们感知自我的能力,也就是我们知道自己存在的能力。

  思维则是指我们通过分析、推理、联想和想象等方式来处理信息、获取知识和做出决策的能力。

  在我的领域里 在医学上,我们知道了,意识是大脑中的一种电生理活动,而思维则是由大脑的神经元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的更为复杂、高级的大规模活动。”

  意识和思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相互依存。通过意识,我们能够感知和理解周围的世界,而通过思维,我们能够对所感知的信息进行处理和应用。

  我的《间隙》小说要论证我的“意识决定物质”这个命题,反证“物质决定意识”的悖时性。

送交者: 沙河粉】

仁剑回复:沙兄的“意识决定物质”这个命题,我亦认同。在《逻辑后缀学》下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小节里(链接:https://web.6parkbbs.com/index.php?app=forum&bbsid=2091&act=view&tid=2918646),我称为“唯识一元论”,亦叫作“唯识成物”。

【所以,按照我所想,阴理是如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那么《哲学世界》版在“溜圆网”中的各版中是“皇冠上的明珠”,这是康德经逻辑论证后说的,不是我说的。所以,你这位版主是“溜圆网”中最耀眼的版主,这是我说的。

送交者: 沙河粉】

仁剑回复:倒不如给我一个“最无知版主”的评价吧。这不是我故作谦虚。因为:“耀眼”是因为发光,而我对光的论述是相当负面的:光能够开显一面,但同时却会隐蔽另一面。意思是通过光观察事物总是片面的。耀眼的光之中你是看不到暗的,而暗中却可以见光。暗,才能够真正“虚”————数学上,有了虚数才能构成复数,有复数才能构成(或者说才能解释)我们这个世界,而复数能够成立是因为有“空集”,简单理解的空集就如同一个空的袋子(注:这种解释在数学上是不准确的),空袋子才能装东西。空袋子,在哲学里理解就是苏格拉底的“无知”。因此,我希望自己是“最无知”的版主(可以理解为我是个非常贪心的人,妄图把世间所有东西都装进自己脑袋里哈)。可惜的是,我修行依然不够,因此许多时候还是“有知”的。希望这个回复不会把人绕晕了哈!


贴文四:人是不是自然世界的例外?

【送交者: wangguotong[☆★★声望品衔12★★☆] 于 2023-04-26 1:27 已读 459 次 1赞

评论:关键是我们能否真正认识自然法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霍布斯赋予了自然法以极高的地位:“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不义、忘恩、骄纵、自傲、不公道、偏袒等等都决不可能成为合乎自然法的。因为决不会有战争可以全生而和平反足杀人的道理。”————这段纯粹是带着个人对自然法主观上的评价,并没有认识到什么是自然法,因此说了白说。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亦不是自然法,反而中华文化的“相生相克”是自然法。

我则认为:“我需要”是自然法;“我想要”不是自然法。

上一篇文章里苏轼的“相爱则有所不忍”、“相忌则有所不敢”里的“不忍、不敢”亦是出乎天性的自然法。

不是自然法“去道德化”,而是自然法具有人所不能及的“道德普遍性”。

送交者: 仁剑

评论:仁剑君说的明白但我还是感觉哪里不对但又说不说来。

评论:送交者: 兔子兔子老虎】

仁剑回复:“感觉哪里不对但又说不说来”,是因为“悖论”带来了困扰(如果懂得悖论的个中奥妙,其实也是一种乐趣):我们的思维,其实一直在“在…内”和“在…外”之间相顾茫然、无所适从————当我们判断某个对象时,我们都认为自己是,也必须是处在“相对于判断对象之外的”一个旁观者,即必须“在…外”。但实际上,我们与判断对象一直都“在…内”,因此我们永远搞不清楚我们与我们观察的对象到底是“在…内”还是“在…外”。

上述贴文里,霍布斯也好,斯宾诺莎也好,以及文章作者本人,及至普罗大众,思考问题时往往都陷进悖论里走不出来:我与“道德”,到底是“在…内”还是“在…外”?

如果我与道德都是在自然法之内,可以理解为:我做任何事都符合自然法。也可以理解为:“我就是道德”。也就意味着:我不必,亦不可能有道德标准。亦意味着:我不必,亦不可能遵从任何道德标准————想一想:“仁剑做的动作一定是仁剑做的动作”或者“仁剑做的动作一定要遵从仁剑做的动作”是不是废话?但是————这与我们的直觉相悖:我们都知道,杀人是“不对(不道德)的”。即使我“道德败坏”,坚持我杀别人是对的,但我绝不会心甘情愿让别人杀我。因此,将心比心,就会有苏轼所说的“不忍”、“不敢”。

结论:我与道德,或者是必有一方不在自然法之内;或者是双方都不在自然法内。以此为据,“我要遵从道德标准”才“说得通”————想一想:“仁剑做的动作是按照虎兔君要求做的动作”这个表述就不是废话了。

但是————这又意味着人为性。

人为性即是“规限性”。因此,问题又来了:谁有资格规限?是仁剑还是虎兔君?这叫做“道德相对性”。现实中,我们是“谁也不服谁”,民主也好,专制也好,都解决不了什么才是有道德的问题,结果就是:斯宾诺莎又“求助于”自然法了。意思是我与道德,必须在自然法“之内”。

唉!这正是逻辑学的问题所在:逻辑的基本规律“规定”了不能同真亦不能同假。但现实其实是既可同真亦可同假。我们同时“在…之内”亦同时“在…之外”。

中华文化里根据阴阳和合而得出的“相生相克”反映的正是“可同真亦可同假”:相克,是因为同真;相生,是因为同假。

如何理解?

同真,可理解为“双方都对”:站在各自的立场都没有错,但两个不同立场的“对”就打起来了,就叫作“相克”。

同假,可理解为不同立场下的“对”都是“虚”的、空的。这就回到《贴文三》最后一段的论述:虚空的袋子才能容得下不同的“对”,让双方可以共存,也就是“相生”。

因此,回到贴文标题:人是不是自然世界的例外?

答:既是亦不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人是自然世界的例外。但这个“例外”是虚的,意思是大可不必当真;

人不是自然世界的例外。因此为人处事要“道法自然”:道法自然,指的应该是心态。现代人的“智”越来越高了,结果是心态上对于“对错”越来越敏感,行为上越来越维护自己认为的对或追求自己认为的对。但因为“变数”,更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所谓人类文明的进步,变数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们认为的“对”越来越难以维护及追求。

道法自然,就是心态上对于对错“看开点”,叫作“顺其自然”。

后期编辑加一幅图,是笔者的《逻辑后缀学》繁体版摆在香港湾仔三联书店里的图片,《逻辑后缀学》与尼采及苏格拉底的著作摆在一起,令笔者有点受宠若惊哈!不过,笔者对此的心态同样是:别那么当真,顺其自然。

贴主:仁剑于2023_04_26 19:26:08编辑
贴主:仁剑于2023_04_26 19:52:16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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