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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后缀学上卷精简版(三)逻辑是自定义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6-27 20:07 已读 9636 次 4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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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意义是(为)什么?上帝造人的意义(目的)是什么?存在的本质是什么?

只要我们一发出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会陷进逻辑的怪圈里。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在逻辑怪圈里循环往复。

对哲学有所涉猎的人都应该知道,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形而上学与逻辑学之间就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说,形而上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也就是逻辑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因此,《逻辑后缀学》认为:传统哲学里的形而上学,不论是“静止、僵化的”还是“运动、变化的”的理论;不论是结构学与发生学意义上的“是什么”,还是追本寻源式的“为什么”的理论,本质上都是逻辑意义下确认模式的“必须有个目标(质点)”的“自定义是(状态)”判断。

确认模式的“自定义是”判断,是人类思维的主要模式(范式)。但这种模式的逻辑属性,具有二重分裂(产生自他分别与他他分别)以及与“非”场存在后因果关系两个内涵,从而表现出十六个外延。以至于只要我们一发出“是(为)什么”的所指,这个所指就必然与发出者(康德称其为“物自体”)分裂,即“是(为)什么”之后的所指就必然地不是指者自身。

“什么”不是指者。

指者不可知。

指者不可知,物自体亦不可知。

但是,这里的“不可知”属于传统哲学的语义蕴涵。

在这部《逻辑后缀学》里,传统哲学的“不可知”的“知”其实是“识”,故应该改称为“不可识”。

传统哲学里,对形而上学的探讨,在近代从怀疑发展到了所谓的“不可识”。但从赫胥黎、罗素,到休谟、康德,种种的不可识理论,无论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理性的还是知性的,都是从:依据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同一律、无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如何想方设法通过某些实证进行“目标”确认——世界是我们看见了的世界。看世界,世界永远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最后发现“不可能确认”的不可识。

这是因为:任何的“实证”无论如何确认,都不是指者或者说物自体自身——自为与自在之间、存在与存在的存在之间不具备同一性——只要“有所指”,背景就不在同一惯性系。而一旦在同一惯性系,却又“不可指(不可分辨)”——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日常中我们根据同一律判断一个句子是否有效时,其有效性是经过了人为性和特设性的“修改”(即有所保留)之后的“语义蕴涵”(即“语境”)所决定的“识”。但本质上,逻辑系统的有效性并不可靠。

因此,《逻辑后缀学》直指“确认”这个行为的本身。“确认”,一定是不自洽的——确认不能确认“确认”自身(与笛卡尔完全相反的结论)。即“是”判断行为自身就是不可识与可识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此鸿沟以悖论的模式呈现:只要一产生确认行为,什么都可识(可确认),但可识的同时不可识(因为确认自身不可确认)——两者同真:逻辑与逻辑自身的“无矛盾律”原理相悖——“必有一假”只是“识之内(真类)”的假。

逻辑(“是”判断)是第一二律背反。

也就是说:逻辑自身就是不自洽的。

生命(依赖与封闭的)悖论就是逻辑悖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为什么我们观察世界时,世界永远只能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或者说“为何在者在?而无反而不在”?(海德格尔语)

运用《逻辑后缀学》里关于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论述,结合当代的量子物理理论,以及十八世纪英国数学家托马斯·贝叶斯在概率论中的一个定理(公式)——贝叶斯定理——后验概率等于标准似然度与先验概率的乘积。笔者尝试对上述问题给出哲学范畴的诠释:

事物的“是什么(是这样)”与“不是什么(不是这样)”本来是同一的“相干”状态——(互摄互入的)叠加态(对称性——不确定性的本质。参考“薛定谔猫思想实验”。本文下卷会继续讨论)。在关于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诠释(Copenhagen interpretation)里,物理学家所讨论的不确定性量子纠缠的波函数发生的“塌缩”现象,是观察者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得到的自定义真实。自定义真实就是量子态“退相干”之后常识的“经典态”,宏观而言也就是我们所感知的“万事万物”。

相干性,在“是”判断中就表现为悖论性——确认,即塌缩,等价于“选择”这个“确认性的行为事件”成为事实。选择,则意味着“语境”里产生了自他分别。分别,也即是分裂。

塌缩,即分裂,即不完备。

不完备,意味着确认性的行为事件中的“行为”必然具有“布朗运动”模式的随机性——笔者认为,布朗运动的原因正是:不完备。

并不是观察的动作造成了某某对象的“塌缩”,而是观察动作(确认、选择)本身就是塌缩。

也不是测量(观察)行为改变了某某对象的状态,而是测量行为令观察者自身本来的“非状态(真实状态)”随机“退相干”成了某种(自定义真实)状态,这种状态“相互映射”成自他关系。

那为什么我们的观察都能“塌缩(分裂)”到同一种“退相干”状态?即为什么不同的人能够对“这是一个杯子”达到“只能(真的)是这样”的“不那么随机”的“共识”?

杯子本身是真实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下卷会展开讨论)。这个“实在性的客观存在”是由既包含了观察者在内,但又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所决定的。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叫“真实关系”。真实关系中的“真实”不会“退相干”,因为真实中的前、后因果关系是百分之百兼容的自适应。兼容,即共存——“是”与“不是”共存——“相干性”(对称性)是连续的、恒存的。

但这样的真实“没有任何意义”(“我眼前既有杯子又没有杯子”这句话没有意义)。

“没有任何意义”就意味着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意味着:不可选择(潜无穷)。

——真实不可选择。

由于“指”和“指者”是不可分割的全体,我们无法做到在观察者缺失(上帝视角)的情形下观察。而作为生命形式的观察者的我们,观察时运用的逻辑皆是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皆是(把行为发生者自身主观因素包括在内的)后因果关系逻辑。后因果关系逻辑必然是共时性逻辑,共时性逻辑强调“纯正唯一”的结果的纯洁性:“纯正唯一”必然能够“千真万确的”成立,“当且仅当”“非纯正唯一”必然为假。这种对共时性逻辑必然性的肯定的根据叫做“排中律”。

问题是:后因果关系逻辑与“非”场存在的后因果关系必然是选择性的——“必有一真”不过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真实不可选择。

即:选择的必然不真实——选择的存在叫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那么无论选择“纯正唯一”还是“非纯正唯一”,两者同假:排中律自身与排中律原理相悖。

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

以“可持续”为共同最高原则的生命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自定义——DNA的六大生命属性决定了选择必然会在真实关系中“优化(不那么随机)”出“最有意义”(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的意义的似然度最大)的选项。

“优化选项”就意味着产生了概率的内涵:“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被优化后的布朗运动必然在观察者眼中呈现出正态分布的钟形曲线上的“钟形”。

DNA最首要的属性是(因自他分别而产生的缺失意识而出现了回归的)需求,需求必须有需求的对象(产生自他分别性质的主客体对立,包括时间、空间等概念皆亦因主客体对立的“需求”而产生他他分别),这个对象必须“存有”才“有意义”。这个“有意义的存有”首先就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的“我在”(下卷会为“我在”赋予新的内涵)。

因此:

“存有”是生命赋予“实在”的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的自定义真实的“他者”。

“存有”是一切传统哲学概念中“第一元概念”。

因此海德格尔认为首先必须“在(存有)”,才有“在者(存有者)。”

因此康德认为存在着一个认识之外的,又绝对不可认识的物自体。

产生“有意义的内涵”就意味着产生了选择,也就发生了“塌缩”。

这个“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不妨就称为“初始先验概率”——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先前设定——即预设性:逻辑皆基于先前设定)。

但“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其实是意味着:思维倒错的源始——从“一开始”,“我们”就把前提(共时性的某状态)与“被描述对象”“倒置”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始终是“被描述对象”的前提而非“被描述对象”自身,之后继续对“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的描述就始终是对(预设)前提的解释。而纵观整个解释的过程,对于“被描述对象”自身,“我们”依然“不明所以”(不可认识)。

正因为思维中把“前提”与“自身”倒置,物理学家对量子系统与经典系统的描述也就截然相反——完全开放的量子系统(本文下卷会讨论其开放性)被设定为孤立系统;被逻辑规限必然有所属因此并不开放甚至是封闭的经典系统反而被描述为(不过是“认为是”)开放系统。

初始先验概率存在于所有生命的遗传基因中(佛学称之为执念之“共业”),作为生命遗传基因的基础影响着生命的初始选择:只要是生命形式,必然决定了 “实在”只能依据排中律“塌缩”为似然度最大的选项“有所是(存有的在)”这种“退相干”状态——所见(所思)即所得的“物(我在)”——实在的“镜像” 。

“没有意义”的“无”,就根据排中律而被(指者主观)淘汰。

自此,被初始先验概率掩盖(现代物理学的术语:对称性被“隐藏”)的实在,我们就永远“不可知”。

存有是“物”(延伸至规律的反映、构造与表象等形式);存有必定有存有的理由(有意义的具体内容:例如具体的需求),那就生出“事”来了。

因为,理由——是之为是,必须具有逻辑上相对立意义上的矛盾性质,存有才能被比较,才能被证明或证伪,才能叫“科学”。

凡是有矛盾的,必然是相对的,即有限的。自此,“有限”成为我们衡量事物的(他他分别的)“第一度规”——我们认识到无穷作为对象不能用有限的方法处理,但我们却又“不得不”用有限的方法处理无穷。

凡是有限的,必然受法则约束,即有逻辑、有规律的。“逻辑”,是我们衡量事物的“第二度规”(所谓物理学上的经典行为的“经典”就意味着逻辑,也就“不开放”)。

有矛盾就意味着“必然有事发生”——中国人早就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忧之——“物”没有矛盾(“物”是相干的实在“最完全的镜像”),“自然”不包含逻辑。

矛盾的是“事”——反映矛盾的逻辑与事俱起俱灭:“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四个外延中“纠缠共生”的是指者与目标之间发生的“事”。更精准的表述是:退相干与逻辑等价;逻辑与确认行为等价;确认行为与“事”等价;事与“斗争”等价;斗争与(活力)“运动、变化、发展”等价。

所以,当哲学家们在争论“逻辑在先”的哲学意义时,无论是肯定抑或是否定,争论者始终脱离不了“以逻辑在先讨论逻辑在先(也可以称为‘站在逻辑的立场讨论逻辑’)”这个“真类”中“是其所是” (亚里士多德对同一性的定义)的诠释学循环。

事与物就构成了“事物”。就构成了“(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因需求的对象必须“存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感知到的存在必然是“物”。但我们认识的存在却永远不是“物(被描述对象)”而是“事(对前提的解释)”。

“我在”这个存有要有意义,就必须有比较,就必须有不同于“我在”的“第三者(非同一惯性系的他他分别的他者)”之物——二重分裂——就“终于真的出事了”。

在初始先验概率的作用下,生命对杯子首先达成了初始的“共识”——“非我在”的第三者的杯状物。杯状物,是以初始先验概率为条件优化生成的第一个“后验概率(他他分别的他者)”。

之后不同的共识(后验概率)是由后续种种不同的概率联合加和优化之后达成——因不完备而形成的布朗运动模式的确认行为因此而变成了符合“幂定律”的、“莱维飞行”模式的确认行为。

不同的物种,为杯状物所赋予的后续内涵不同(不同的后验概率的“事”)。对于猫狗来说,杯状物可能只有能不能吃,有没有危险性两重意义(两重意义都是为了达到可持续的目的。人的原始本能亦如是)。如果杯状物既不能吃又没有危险性,则猫狗对杯状物的存在其实是视而不见:物非物——即“无感”,也即“少事”或“无事”的一个“物”。在猫狗眼中,这个“无事之物”与茶壶、手机、石头等价——都是没有多大意义。

人赋予杯状物“有意义的内涵”就丰富得多(特别多事),而种种不同的意义(事)不过是把“存有”人为地碎片化(分化性:笔者把其作为离散性及发散性的统称)。

尽管具有相同基因库的人类能够达到“杯子”的社会性共识(能指概念化之后的所指——也就是自己赋予自己冠名权后自定义的“名”),但他他分别之下,水杯、酒杯、茶杯,古典杯、高雅杯、精致杯、廉价杯,不同的似然度构成不同的优化了的后验概率而令杯子具有了不同的意义(不同的“名”),不同的含有某种意义的后验概率又会成为判断后续事件发生的先验概率。

当带着逻辑基因(实际上是悖论基因)的人类的语言与文字(第三度规)出现;

当因为他他分别比较上的需要而必然地首先产生“1”这个基本数字单位概念——第四度规——新柏拉图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普罗提诺认为:正是依靠“一”,所是的东西才是东西,任何东西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

这个其所是的“一”,就有了两个内涵——既是存在性的最小值:基本数字单位;又是意识性的最大值:上帝的唯一性。

人类的思维也就被自己禁锢在独“一”无二——但这个“一”实际上“什么也不是”的“数感”里面,人类的命运也就因此而注定:正是因为“一”这个他他分别之下自定义的基本单位,决定了人类文明的走向必然是自定义真实——在“倒置”了前提与“被描述对象”之后确认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 ,而这个实际上是前提的“第一元概念”要描述的对象,就首先必须是个单位“一”(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一”的本质是“一点”,但“点”本身没有“背景参数”(零维),即“点”就是“点”本身,说白了就是虚无缥缈。一定要解释,就给出个“点”的最小值“普朗克长度”。问题是这个“真的”有具体数字的长度,终究是解释描述对象的“前提”而不是描述对象本身。

当毕达哥拉斯提出“万物皆为数”;当“不能数(不能比)的无理数”经过函数、极限及收敛性等各种手段的界定后终于“成功”地填满了有理数集的“空隙”;当并不能在数轴上“安分守己”的实数(赋予了历时性意义的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的趋向性)被赋予i这个虚数变量单位而具有了共时性意义的“直观性(i谐音EYE)”时,生命意义里的后因果关系逻辑也就在当中不断地顺理成章地建立着(优化着)秩序,以本来并不存在的、虚幻的,但我们已然忘却其虚幻的“数”作为“主要粘合材料”重塑着真实,最终为自定义真实“定格”。

优化得越彻底的后验概率,意味着其共识越顽固(滞后性强,还原性弱地“只能是这样”),事物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因此而被层层自定义固化为“主观存在”,以至于我们一旦作出诸如指鹿为马、用水杯喝酒、“衣冠里面是禽兽”之类“违反概率”的选择,就会被认为是不科学,大逆不道,或者是道德败坏——没有对错的真实世界终于被我们“硬生生”分出了爱憎分明的对错。

但无论概率有多么大,概率始终是概率。在概率学里,百分之一百的概率并不意味着绝对会发生。反过来,即使是零概率,又并不意味着完全不会发生,而只是“几乎不可能”。

小概率的事件始终在不断(或属于)地发生。结果就如同数学家们的发现:无理数才是“常态”,有理数其实才是“没有道理”的数;然后又发现:我们日常习惯了运用加减乘除操作的“有规律的”代数数,一直是淹没在“没有规律”的超越数的海洋里——这意味着“无常(相干)”才是世界现实的真实写照——一入一切,一切入一:我们所认为的事物,所建立的秩序,就像试图用一张无比精细的网格,妄想着能够覆盖大海,但海水始终不断地渗溢着。

无数小概率事件“集腋成裘”,不断地产生“量变到质变”。事物终极的不确定性(无标度性:越是确认,非同一惯性系越多)令我们困惑。因此我们始终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心存疑问。

正因为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存疑,我们对感知的一切事物(主观存在)始终都会打个问号,即“为什么”——自他分别的为什么与他他分别的为什么。也就特别“多事”:万事因人而起,因人的“为什么”而起。我们非得要彻彻底底地知道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本原因,彻彻底底地找到万事万物存在的充足理由(存在的意义、存在的存在意义),我们才能睡得安稳。然而,“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四外延补充指出:通过“是”判断寻求“本来”(为什么),会产生一种与“真类”震荡方向相反的“逆震荡”(无穷倒退)。最后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不可能确认”。即任何存在的理由背后还有未知的“理由”。

因此,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

又或者,逻辑的理由充足律仅仅在经过人为性及特设性修改之后的语义蕴涵中才有效。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存在论上没有充分理由却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件东西的概念作为某种不言自明的现成存在的前提——我们种种精辟的“因为”都已经预设了一个我们自认为确定无疑的现成的“所以”才“有意义”。

同理:贝叶斯定律也仅在以有限作为条件才能有效。

这是“因为”,让我们作出判断选择的基础——初始的先验概率,始终是建立在未知(前提的因为)之上——真实关系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没有真正的“属于”,没有维度,可名“无维”);实在不存在事件发生的“样本空间”;真实关系的发生不存在“边界”,没有极限;实在不能以“集合”定义——我们并不知道“存有”(物)相对于实在的初始先验概率是多少。因此我们只能“人为地特设”样本空间:在样本空间中事物的真与假、有与无、生与死、阴与阳、矛与盾、是与非等等各占百分之五十。并因此发展出自定义真实的最高抽象概括:二进制的0与1。以至于“每一个人”都在超真实世界中“终极退相干”为一个Bit。

上述内容揭示了(由于“是”判断所必然具备的逻辑属性)确认判断的四个逻辑基本原理在本质上皆是不自洽的: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逻辑是第一二律背反;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伪定律)。

因此:

逻辑是自定义。

——如果逻辑基本原理是自洽的,人类社会就不会混乱,不会有纷争——但却会变成“死气沉沉的格式”。

——人类社会的混乱、纷争,是依据自定义逻辑而产生的自定义必然,直白地说就是“自己作死”。

哲学,本源是追寻智慧之学。

但以缺失了逻辑属性研究的逻辑为工具去研究的哲学,不过是追寻“智”的、自定义世界观的学问。

维特根斯坦认为:数学家不是发现者,而是发明者。

发现是:本来就有的,我们发现了它——客观;

发明是:本来没有,我们创造了它——主观。

“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一定是唯心主义)。

当我们企图确认“我是谁”时,就产生了自他分别,我和“谁”之间就必须搭建一座桥梁,这座桥梁的名字叫“逻辑”,“因为”我和“谁”之间的关联“只有”逻辑才能“解释得通”。

数学、逻辑,都不过是“因环境(镜像)需要”而“无中生有”创造的“得心应手”的工具。

人类最大的“发明”,就是“本来没有的”逻辑。

我们(严格来说是西方人)发明了逻辑之后,就以此为根据去认识世界。

根据逻辑判断逻辑正确,也即是“自定义正确”。

自定义正确永不能完备。

因为,逻辑完备不了逻辑自身的“同真同假”:因能指本质上的全体性,故逻辑自身可同真同假,但逻辑必然与目标捆绑才能“有效”(行为与目标纠缠共生,“所指”的集合性),捆绑了目标的逻辑就不能同真同假——然而:“事实上”,全体性的世界(真实世界)处处皆是“同真同假”——中文的表达叫“阴阳和合”:以阴阳和合为理念的学说就叫做“阴阳学说”。

阴阳和合表现为“相生相克”:

可以同真,“现象界”表现为相克;

可以同假,“现象界”表现为相生。

“辩证法”是西方哲学里研究逻辑过程中重要的专有名词——但是,当我们说“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也蕴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时,我们其实已陷入了因西方话语权而形成的“语言陷阱”中而“自贬身价”:阴阳学说的内涵是历时性与共时性兼容的“和合”;辩证法的内涵是强调历时性的“分化”(然后通过共时性形式逻辑具现)——两者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阴阳学说比辩证法“高明得多”——或者说:阴阳学说是辩证法的“内禀”。

当被誉为“数理逻辑及分析哲学奠基人”的弗雷格以“反心理主义原则”作为其《算术基础》的主导思想时,他其实已经“在心理上选择”了以逻辑为立场,预设了逻辑及数学规律的客观性。

当我们的思维始终以“逻辑在先”为前提再去思考万事万物及其本源时,我们认识的世界就始终是主观性自定义的“分化”的世界。

这个自定义的逻辑基本原理的本质,可以用一个被誉为“上帝创造的公式”的恒等式——欧拉公式:eπi+1=0表示。

欧拉公式的哲学意义是:“1”即是塌缩后的、退相干的、共时性的、有意义的自定义真实——确定一个惯性系。这个“有意义”是建立(+)在“1”对历时性的自身全体(自然对数的底e的指数)的连续否定(“不是…而是…”以“非”场i为模式无穷震荡)之上——一个一切都“有逻辑”、能够“解释得通”,完全能够自圆其说,有始有终,有条有理,自给自足的迷宫型的超真实世界的怪胎。但这个迷宫型怪胎在图像(复数平面)上却必然地“封闭”为“1”的映射“-1”——自定义真实关系的“是”判断。是与不是的叠加态同构(=)于空无“0”——进步与进(演)化的同步发生,则是一种自他分别及他他分别后对自身及他者的同时否定,即对包括指者在内的全体的彻底否定——最终,生命(意义)不过是虚无——不在任何惯性系中。

逻辑只是对(知)识的——“一厢情愿”的主观表达而不是——获得。

欧拉公式并非上帝创造的公式。或者说,是上帝用来嘲笑自定义的公式。因为这个公式反映的不是自然本身,而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就是: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在你左边。

这就叫做:“逻辑正确”。

逻辑的确能够,也(没得选地)只有逻辑能够——“天衣无缝”地证明逻辑正确是“真的”——因此这个世界“除了逻辑以外”的一切问题都必然地可以“先射箭再画靶” ——“画靶”就是用逻辑保证“正确地模仿、绕过、平衡或掩盖”逻辑悖论自身。

即,目标的“真”是“画出来”的,这样画出来的“正中靶心”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因此,“怀疑”自身确实“不能怀疑”。

问题出在“画(指)”这个行为——“画(指)”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判断过程中的一个“bug”。

“真的”逻辑正确却不能证明逻辑(画的行为)自身是“真的(正确)”。也就不能证明自定义真实是“真的”。

因为“画(指)”的永远只是“靶心(前提)”而永远不能把靶心“之外”的“对象本身(真实)”同时“全包含”在“画(指)”中。

假如逻辑是“真的”,证明(选择)就不会“塌缩”:不会塌缩,逻辑就一定能够完备对象自身,即一定是“一次过”的全包含,而不会纠缠共生,不会震荡重复,物自体也就“可认识”。

“塌缩”的意义在于:逻辑通过自身的归谬法“正确地”证明了逻辑自身:不可证明。

“逻辑正确”下的“真实”不等价于真实。

后因果关系逻辑下自定义的真实(主观存在),是“自以为是”的幻象——“眼见为实”根本就是“眼见并不为实”——见见之时,见非所见。

真实一定是“漏洞百出”、“没有道理”的: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可以”在你左边,“也可能”“同时在”或者“同时地在”你右边、前边、后边、上边、下边……:这叫做“逻辑混沌”。

 “眼见并不为实”——我们似乎难以认同。

人定胜天的意思是:逻辑正确一定能够战胜逻辑混沌。

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似乎皆是从眼睛所见开始——眼所至,心所见(佛学认为:凡夫必“见后有见想”)。

现象上的正确并非就能代表事物的本质。也许,当人们准备去观察或考究的时候,已经走在背离本质的道路上了。

当我们企图确定焦点时:处处焦点,实际上没有焦点。如“初级驾车者”——初级驾驶者认为:所有焦点都与我有关——拥有权——实际上,我们从未拥有过。

真实没有意义,有意义不真实(自定义真实)。

零除数没有意义——因为相干的实在不可分。

分母不为零的分数有意义:但其“有意义”始终因为“质点”这个“小妖”在当中“兴风作浪”,而永远不能完备与自洽实无穷体系,其“缺陷”只能自欺欺人地在微分意义上用测度空间的限制来“规避”。

中国人把自定义真实称为:浮生。

浮生,也就是“虚”。

以虚为实的人生,也就终日徒劳,也就“众生皆苦”。

自欺欺人地不承认“虚”,就叫做“伪”。

“自定义是”判断,都是伪命题。

“自定义是”判断的人生,就不过是一次虚伪的旅程。

这是《逻辑后缀学》上卷为“自定义是”判断所下的最终结论。

这个结论很重要:我们以为的“实”,本质为“(心)虚”;我们以为的“虚(心)”,本质为“实”。

这个结论很直白。整部《逻辑后缀学》上卷只是想告诉读者: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不是这样的。那么,应该是怎么样的?

世界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应该是:无论是“怎么样”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是”——“怎么样”?

坛主:仁剑于2022_06_27 20:10:06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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