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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讲《唯识与中观》第31章上

送交者: steambasss[品衔R2☆] 于 2021-03-07 10:03 已读 5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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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与中观》第31章

原文:

“有外道执。地水火风极微。实常。能生粗色。所生粗色不越因量。虽是无常而体实有。彼亦非理。所以者何。所执极微若有方分。如蚁行等。体应非实。若无方分。如心心所。应不共聚生粗果色。既能生果。如彼所生。如何可说极微常住。又所生果。不越因量。应如极微不名粗色。则此果色。应非眼等色根所取。便违自执。若谓果色量德合故。非粗似粗色根能取。所执果色既同因量。应如极微无粗德合。或应极微亦粗德合。如粗果色。处无别故。若谓果色遍在自因。因非一故可名粗者。则此果色体应非一。如所在因。处各别故。既尔此果还不成粗。由此亦非色根所取。若果多分合故成粗。多因极微合应非细。足成根境何用果为。既多分成。应非实有。则汝所执前后相违又果与因俱有质碍。应不同处。如二极微。若谓果因体相受入。如沙受水药入镕铜。谁许沙铜体受水药。或应离变非一非常。又粗色果体若是一。得一分时应得一切。彼此一故。彼应如此不许违理。许便违事。故彼所执进退不成。但是随情虚妄计度。然诸外道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体无差别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应无青黄等异。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如胜论等。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灭无。体不可得。便违实等自体非无。亦违世间现见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应如声等。非眼等境。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如无惭等。彼执非理。所以者何。一异同前一异过故。二相相违。体应别故。一异体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体。或应一异是假非实。而执为实理定不成。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如邪命等。彼执非理。所以者何。非一异执同异一故。非一异言为遮为表。若唯是表应不双非。若但是遮应无所执。亦遮亦表应互相违。非表非遮。应成戏论。又非一异。违世共知有一异物。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是故彼言唯矫避过。诸有智者勿谬许之。余乘所执离识实有色等诸法。如何非有彼所执色不相应行。及诸无为。理非有故。”

《成唯识论》这一段偏重于物质不灭论的思想,所以印度哲学里的一个学派叫胜论外道,佛经给它加上外道两字。等于说这一学派相当于自然主义但又不同,所以不能类比的,不能随便同西方比。他们认为这个生命啊,也有生生不已的那个味道,但是与中国《易经》的生生不已不同,什么道理呢?现在重复上次讲过的:


“有外道执。地水火风极微。实常。能生粗色。”地水火风就是物质的这些元素,能够生生不已地一代一代连续下去。提到这一点,我们研究哲学的觉得非常有趣,我们现在人类的思想始终没有超过古人,比如研究希腊哲学的,晓得在古希腊也有一派是主张类同的思想,物质不灭的。同时关于宇宙之原生,这个宇宙是这么来的?希腊哲学、印度哲学、胜论学派,乃至中国的哲学思想里都有。这个宇宙世界的开始是水,水慢慢合拢来,有些主张不是水,是地水火风一起来的。各种各样的人类思想花样真多,这个人啊,聪明得好笨,到现在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这个胜论外道学派也是这样说:


“所生粗色不越因量。虽是无常而体实有。”粗色就是物质世界的地水火风,我们看得到、摸得着的。那么这个物质的种子是不灭的,生出物质世界的地水火风,乃至变成我们人的肉体,一代一代生下来。不越,是不会超越。因字如同谷子、麦子等种子,这个种子是它的本因,不变的。量,量数、大小的问题。那么因量,地水火风的量生出物质世界,现象上看去是无常的,虽是无常而体实有,物质本身的体是永远存在的,所以唯识批驳:


“彼亦非理。所以者何。”不合道理,什么理由呢?他说你们认为“所执极微若有方分。”有四方上下,用现在科学的名词是:有没有时间、空间的差别存在。我们中文的翻译引用爱因斯坦的思想就是几度空间,一度、二度、三度、四度空间…这个问题,即方分。“如蚁行等。”比如蚂蚁爬,因没有上下方位的分别,因此蚂蚁可以在天花板、墙壁上倒转来爬。我们看它是颠倒,但它没有觉得颠倒,象我们走路一样,它觉得很正常。那么这里提出:你所认为的极微,有没有方分?如蚁行等“体应非实。”那么这个体就应该是虚假、虚幻的,没有一个真实物质为体。


“若无方分。如心心所。”象我们的思想、心理作用。“应不共聚生粗果色。”心理作用没有办法,我们心里想一个苹果,想不出来,苹果是个实体,一定要到树上摘来,拿钱买来,手里才有一个实体的东西,不是坐在这里一想,苹果就在嘴里吃了,不可能。


“既能生果。如彼所生。如何可说极微常住。”既然说有个因子生出果来,那么可见是生灭法了,有生便有死,怎么可以说物质的极微。极微是佛学的古名词,用现在的观念可以说是最后(可剖析)的,不能讲是能,现在科学所讲的能是另外的概念。现在哲学同科学碰头了,这个能究竟有没有方分?有几度空间的问题了,加上时间,就是大问题了,不过现在科学还没有到跟哲学碰头的时候,快了。要有新产生的学问,美国现在已经有了,开始了,不过还没有成熟,叫做综合科学,接近到哲学的范围去了。现在讲的极微,不是能的问题。极微等于说是原子、核子,那个最初物质的东西。他说若这样,怎么可以说这个物质的极微是不灭的?


“又所生果。”比如我们这个人的身体是由父母所生,这个生命的得来等于说是父母是因子,留下这个果。祖父母又是父母的因子,一代一代。又所生果“不越因量。”不会超越于因的范围,量的范围。“应如极微不名粗色。”极微是看不见的,这个不应该叫它是粗色了,不能叫它是真正的物质。


“则此果色。应非眼等色根所取。便违自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现在所生的果,比如火变成火,水变成水,这个果色应该不是这个肉眼看得到的,不是肉眼看得到的,你就不能假设、假定。便违自执,你自己所坚执的主张理论错误了。


“若谓果色量德合故。非粗似粗色根能取。”如果你认为,这个如果不是假定的,是讲一个事实,他们的理论。我们现在所生的肉体、物质这些东西有个因子,始终那个种子在。他并没有叫种子,也同现在科学一样叫做因子。这个因子发生的,因为量不同,德,这个德不是道德观念,作用的不同,量德两个和合来。非粗似粗,本来不是象物质世界那么粗重,有个像,色根等于我们的眼睛啊、身体、生理、四大地水火风,这个根即生理机能,是能取,能看得见,那么,“所执果色既同因量。应如极微无粗德合。”你所认为的这个物质世界发生的果,果即成果,色即物质的现象,那么既然同你的出因同量一样,好了,这个理论矛盾了,那就应该同极微,即最初的因子一样,无粗德合,因为物质本身不生不灭,自己能做主,不靠外面的因缘而结合拢来,应如极微无粗德合。这一段也的比较快地讲过去了,若细讲则牵扯太多,尤其是现代物理科学,声光电化,所有东西都要归纳进来,麻烦透了。尤其我们这一帮研究佛学的、哲学的,对科学的问题头大的很。而且我们在中文里头,又加上科学、哲学,逻辑,这三样一碰头啊,专门要研究下去,恐怕近视眼要增加300度,头脑会神经爆炸,这些问题很大。可是要大家注意,若有专门研究的人,或对现代科学有基础的人,我倒劝你把这一段好好研究,可以告诉你详细的资料在哪里,也许会对旧的有所启发,并有新的科学发现,这都是不可知的。


“如粗果色。处无别故”你所讲的极微也要靠外面物质世界的取得,凑合拢来,所以形成了物质世界,乃至生了生命肉体,处无别故,处代表空间、处所,没有差别。“若谓果色遍在自因。因非一故可名粗者。则此果色体应非一。如所在因。处各别故。”批驳他的理论,你认为我们现在生的这个物质世界,乃至自己现在应用的这个肉体,四大地水火风,这个果色的物质遍在自因,它根本在最初的因里面就有,物质不灭,物质不变。那么这个因呢?比如生人的肉体,当然现在有些生命,我们人体用的许多医药等,是可以靠物质的化学成分拿来做药,也可以拿来增加生理机能的健康和长寿,若此则因非一故,这个肉体及整个物质世界的来因、因素都不是第一因,不是一个,是多元的,不是一元的。如果这样,则构成了物质世界的粗色,则此果色体应非一,好了,我们现在的生命构成显然是因缘所生,这个体不是一个,是多元凑拢来。如所在因,等于现在的世界,处各别故,它的来源个别不同。


“既尔(既然这样)此果还不成粗。由此亦非色根所取。”那么现在生出来,我们这个生命存在的这个果色,粗就是很明显,看得见、摸得着,凭我们的肉眼,不用靠科学的仪器,即摸得到的就是粗色。由此,基于这个理由,亦非色根所取。比如我们看原子,原子也是粗色的一种,电子也属于粗色,肉眼看不见,必须靠仪器,亦非色根所取。“若果多分合故成粗。多因极微合应非细。足成根境何用果为。”比如我们这个生命,一代生一代,这是果色,是由多元素构成的,合故成,多种元素、成分合拢来构成一个物质世界初始的现象。所谓多元啊,多因极微,许多的物质元素合拢来。既然是合拢来的,可见不是极细,是粗的。这是只讲文字了,详细的没有讨论。那么构成了根境,佛学讲的根,即六根,一切的境界,何用果为?那就不用一代一代生,它应永远存在啊。这一段大家听起来比较吃力,因为我们一般人对真正的逻辑,尤其对自然科学、物理科学的观念理解并不深刻,若有对此有兴趣的,读起来钻进去会很有兴趣,所以把这段很快跳过去。


“既多分(音份)成。应非实有。则汝所执前后相违。”如果说物质的世界是由各种因素凑合构拢来,乃至我们这个生命的肉体也是多种因素构拢来的,多元素的构拢来,应非实有,那个物质本身是有生灭的作用。那么你们主观地认定,所坚执,执,就是主观自我的认定,前后相违,你的理论本身前后自相矛盾,是不通的。


“又果与因俱有质碍。应不同处。如二极微。”再说,我们现有的物质世界,包括我们现有的肉体是果,从最初生的那个初因,那个种子因,俱有质碍,是物质嘛,有实在的东西,不象我们心念的理想,是虚幻的。既然有质碍,应不同处,一个是虚幻,一个是实体,这是两样,如二个极微,不能做一体论,至少应是二元论。


“若谓果因体相受入。如沙受水药入镕铜。谁许沙铜体受水药。或应离变非一非常。”提出问题了,假定你认为果,现在我们看到的物质,比如手上拿的玻璃烟灰缸,这是果。玻璃杯的元素当然不是这个东西,是合拢来的。比如我们现在的肉体,父母所生的,有骨骼有肉,这是果。初因不是这个东西,按现在科学所说是精虫与卵子结合所变的。注意,这是到目前为止的现代科学观点,生命是不是这样来的,将来还会有发现,是不是染色体起了真正的作用?我们只能说,到二十世纪末期,人类科学知识的认识是如此,不能做定论。所以一个有真正科学头脑的人,不一定相信今天的科学是结论,是开始。学科学的人要不断地向前面去追,对今天的成就并不满意,并不是定论,这样才有资格学科学,不然我们的初中、高中…,我也上过物理,物理是物理,你是你啊,毫不相干,那不是科学。所以说,果跟因,体与相,本体和现象,受,因为感觉上,入,进入我们身体的感受。举个例子,比如混合沙子和水,我们抓一把沙子放在杯子里,把水倒进去,那个沙子就变成水里的沙子,有湿度。如果把水放干,沙子还是沙子,水还是水,这是两样不同的东西。比如药物,化学的药品,把它放在铜器上面。或者是黄金,我们手上带的金戒指,金属品,将其融化变成液体,黄金也不是固体了,这是两个物质的化学作用,谁许沙铜体受水药?后面的水、药,真正的铜铁锡后面的那个主宰,进一步就是哲学家的问题:世界上最初的那个水是怎么来的?那一点水是怎么来的,是菩萨的口水?还是上帝的喷嚏打出来的?还是老天爷撒尿撒出来的?究竟最初那点水是那里来的?谁许,等于禅宗的念佛是谁?谁是我生?谁是我死?父母祖宗最初还没生的那位在哪里?哪里来生?这是谁做主呢?谁许沙铜体受水药?或应离变非一非常?你说这个不同,沙是沙,水是水,化学药品是化学的,黄金是黄金,那是多元体的,非一,那不是一个的,各有各的来源。非常,现有物质世界的每个物质都不是永恒存在的,物质的生灭的,不是不灭的。这点我们要注意,到二十世纪随着科学文明的进步,物质不灭论早被推翻了,没有人推翻它,是科学进步,物质不灭论是太古老的思想。所以共产主义思想的哲学根据是物质不灭论,现在共产主义者不谈哲学了,因为他的哲学基础垮了,物质不灭论站不住了。自从相对论发明以来,这些都自然跨了。人类已经到达太空了,都不是这个思想。现在所谓的质能互转、能量互变。能是个什么东西还在研究,能不是一个固体的东西,实体的东西。所以我们常常提起大家注意,今天的佛学、佛法要弘扬,所有的宗教在哲学理论上碰到科学都吃瘪,很严重的吃瘪,只有佛学这一部分还不吃瘪。但是要让佛学在未来真正昌明起来,二十一世纪要来临了,这时,一个学佛或修道的人,或者不讲自己修证而要弘扬佛法的人,不碰哲学、不懂哲学就是自杀主义,关门政策,会变成一个很狭隘的宗教路线,弘扬不开的,人类的文明到底是在不断开拓的,这点特别提出,希望青年的同学们注意。


“又粗色果体若是一。得一分时应得一切。彼此一故。彼应如此。不许违理。许便违事。”这八个字用得非常好,玄娤法师的翻译。他说现在我们物质世界这些粗色的果体,物质的成果,若是一,你认为最初是一元论,这是科学碰到哲学,物质最初是一元论,第一个因子演变出来的。那么好了,当我们得到物质的某一点时,得了这一点,应得一切,就抓住了全体。因为它的体是一个,彼此一故,彼应如此。因为这个就是它,它就是这个,换句话说,我们今天抓到茶杯里的水啊,那就有神通了,每个人都有神通,若依这个物质的道理。若天干不下雨,也同那些神通法师一样,喝一口水,嘴里一喷,整个台湾下大雨了,不过大雨下来都有茶的味道。比如古代有好几个高僧国师,同皇帝谈话,下面的人报告说:“哎呀,外面好久不下大雨了。”皇帝看看法师:“国师,师父啊,你看怎么办?” “没有关系,没有关系。”端起前面放的一杯酒,‘噗’地一喷,那地方就下大雨了,等一下报告说:“下大雨了,不过那雨有酒味。”皇帝看看国师,两个人笑一笑,国师做的法。希望我们出家的同学们将来都是这个样子,都是有这个法,一喷就下雨了,就是这个道理,得一分时应得一切,彼此一故,因为这个就是那个,这个水就是那个水嘛。彼应如此,不许违理,许便违事。如果这个理论成立的话,理论上是对的,事实上做不到。彼应如此,应该啊,抓住这一点水就把天下四大的海水都抓到手里了,我们端着的这个茶杯已经把太平洋都收到我的杯子里了,因为这个水是一体啊,如果这个理论成立,彼应如此,应该是这样,不许,那你一点不答应,这是空话,违理即违背原则。许,若是应该这样啊,端着茶杯太平洋就到这里来了,违事,你试试看,做做看,你把太平洋弄进来看?请问你怎么办?理论上讲得通,事实上做不到。事实上讲不通,理论的建立是空洞的,是幻想。不许违理,不许可,不承认,违背了逻辑、原则。许,如果你承认了这个原理是对的,事实上不对的,这是逻辑,这八个字,真正的逻辑。比如我经常讲法律问题,刚刚吃晚饭时同老朋友谈法律问题,“哎,很多犯罪的案子又这样又这样,最后推给社会问题。”讲起来很好听,许便违事,不合道理,不许,在逻辑上讲很有道理,不许违理。


“故彼所执进退不成。但是随情虚妄计度。”因此这一派的最高的哲学理论,所执,所主张的那一套哲学思想,进退不成,矛盾,都不对,进一步或退一步来说,都违背逻辑的道理,都是妄想。但是随情,跟着个人情绪化的思想而来,虚妄计度,(暂停)跳级跳得很多,把《成唯识论》开头一段关于人,佛法讲无我,世界上一切非佛法之外的,所谓当年印度与佛同时存在的各种外道认为道,认为生命是有我,那么这个有我的生命中间派系很多。分开来说,各种修持的方法也很多,有修苦行,身上很脏的,中国也很多,那么还有各种修法,婆罗门的,把他们的哲学理论批驳了。还没有完,下面还有各种小派的,等于我们现在社会上的什么一贯道、两贯道、三贯道、鸭蛋教、鸡蛋教等各种教,多得很,各有各的一套理论,他一股脑把它们收拢来,做一个差不多是结论性的总评。


“然诸外道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这些外道虽多,各宗各派,分门别类,但是它们所坚持的最后修道的哲学理论,是一个观念:认为这个生命后面,我们这个生命的来源有一个东西。我们知道佛法是无为法,一切外道都是有为法,包括小乘,包括佛的弟子们,小乘各学派。下面马上开始批驳小乘学派的东西了。他说所执的有法不过四种:


“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一种是执着有法,有法可得,修道的有道可得。我们普通人也有这个观念啊,学佛的人注意啊,修禅定可以证果位,初果罗汉、二果罗汉,又罗又汉。初果好像橘子一样,二果好像柑子一样,三果大概苹果差不多,四果大了,好像柚子一样,越来越大,大罗汉大概比西瓜还要大,总认为有个道可得,有个果。执有法与有,与一切所有的,世界上的人都要抓一个有嘛,拿本钱做生意都想发财,那么我们修道呢,牺牲了一切东西,功名富贵不要,剃头发也好,不剃头发也好,什么事也不管,坐在那里专修,还是做生意嘛,最后要想得一个果,得个有。如果有这种观念,晓得一定错了。有法与有,与一切世界的有平等,这个性。那么如果认为这个道有个果,执有法,其体定一,这个道体,诸法之体,确定固定不变地有个东西,那么如我们所报告过的,象数论,《成唯识论》开始讲时所批驳的,第一家就是数论。数论的哲学家、外道,他们也讲修持,也打坐,一样的,印度哲学。“彼执非理。”总评这一派,都不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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