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华复兴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一清华教授,拒小区人脸识别门禁!她给出理由

送交者: hgao[♂☆★★★★声望勋衔19★★★★☆♂] 于 2020-09-26 11:17 已读 205 次  

hgao的个人频道

+关注

一场疫情,从多个维度改变了社会生活。流行起来的,除了口罩、消毒药水,还有小区的人脸识别门禁。在很多地方,原有的指纹、门禁卡设备被取消,人脸识别成为居民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


今年上半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也遇到类似的状况,但她决定对人脸识别说 " 不 "。


作为一名法律学者,劳东燕发挥了自己的长项:她写了法律函,分别寄到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后来,街道方面邀请她谈话,在会谈中历数人脸识别的各种好处;她则列举了种种风险,认为在小区安装人脸识别装置并无必要,而且不经同意收集人脸数据,也违反现行的法律规定。


双方谁也没说服谁,最终街道方面同意安装设备后,让居民在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不过,小区的门禁改造工作,不知何故被搁置下来。


在劳东燕看来,很多推动人脸识别落地的机构,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随之而来的风险有多大。" 如果人脸数据被泄露、被滥用,不仅不会改善社会治安,反而可能使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激增。" 她说。


面对人脸识别门禁


她 " 稍微挣扎了一下 "


9 月 23 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和蓟门智库主办的 " 蓟门决策 " 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的主题是《小区门禁能否人脸识别?——人体生物信息采集的滥用及其法律规则》。


作为主讲嘉宾,劳东燕分享了前面的 " 维权经历 "。她回忆,与街道相关负责人谈话时,对方的主要论据是人脸识别可以排查违法犯罪人员,让小区更安全。


劳东燕对此难以认同。在她看来,人脸识别技术给社会带来的巨大风险,远远大于它带来的各种便利。更何况,打击犯罪只是社会治理的目标之一,无法构成强制居民刷脸的理由。


后来,小区的门禁改造工作没有继续进行。劳东燕不知道是她的反对起了作用,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我也只是稍微挣扎了一下," 她话音未落,会议室里的人都笑起来。


劳东燕也笑。她解释道:" 在这项技术得到公权力部门大力支持的情况下,个人想要为自己的权利做斗争,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这种代价并非我们普通人所能承受,因为它会严重干扰原有的生活。"


论坛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轩在一旁补充道," 据我所知,很多小区都在挣扎 "。


李轩所言非虚。今年 4 月,《光明日报》曾刊发评论文章,点评江苏省常州市部分社区强制居民 " 刷脸进小区 " 的争议事件。文章称,争议的导火线,或许正是对门禁系统的强制推行触碰了信息被采集者的敏感神经,而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加剧了被采集者的安全焦虑。


劳东燕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学。这两年,有关人脸识别的争议性社会事件频频出现,让她关注到这一新技术应用中的风险与法律规制问题。去年,她撰写的一些分析人脸识别的法律文章,因为击中了很多人的心声在网上盛传。


" 人脸数据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 "


近一年过去,隐忧仍在,而且变得更凸显了。在 23 日的论坛上,劳东燕详细谈了谈人脸识别推广适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比如成为 " 透明人 "、被操控的危险以及数据的泄露与滥用等等。


这些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现实中早有相应的案例。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从 2018 年 7 月开始,有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制作相应的 " 换脸 " 视频,突破了支付宝的人脸识别认证。2019 年,又有 "00 后 " 男孩绕过了厦门银行 App 的人脸识别系统,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账户并倒卖牟利。


在劳东燕看来,以上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随着海量的人脸数据被收集,人脸数据或许会和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一样,成为违法犯罪分子所使用的新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生物特征识别信息无法更改的特性,将使得受害者更难获得有效救济。" 人脸数据具有不可更换性,因为我们无法换脸。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即便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成功,也难以恢复原状。" 她说。


让劳东燕忧虑的是,从民众到部分企业、管理者,似乎都还没有充分的风险意识。比如她的小区要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时,业主们在群里讨论。让大家反应最大的,不是刷脸,而是上传房产证信息的要求。" 其实,人脸数据的收集所带来的风险,要比上传房产证大得多,二者根本不可比拟。"


如果说人脸识别的一端是一些民众对于便利的向往,那么另一端则是企业的变现冲动与政府的新型治理需求。


劳东燕认为,用人脸识别提升社会治安水平的初衷是好的,但人脸识别所涉及的,并不是个人隐私与公共安全的平衡问题——每个人就是 " 公共 " 的组成部分,人脸识别的推广运用,本身就会给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 " 无法估量的风险 "。" 其间的问题在于,我们可能既不再享有任何隐私,也因此丧失绝大部分的安全。"


" 互联网的基本逻辑是,安全问题的解决并不取决于安保水平与能力最高的部门或企业,而是取决于其中水平最低与能力最差的。允许各式各样的组织与单位随意收集民众的人脸数据,就等于埋下一个个地雷,数据被泄露与滥用的可能性会急剧地提升,这势必严重危及公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劳东燕说。


与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对的是,现有的法律保护框架,难以对人脸识别实现有效的规制。劳东燕认为,在各方的角力之下,企业和政府成了强势的两方,作为个人之集合的民众,则变成最为弱势的一方。


她解释道,目前的个人信息收集以同意机制为基础,如果作为数据主体的个人表示同意,接下来的数据收集、使用、处理就交给了企业和政府,数据主体难以进行后续的监督和控制。


" 基本上征得同意之后,你的个人数据就跟你没有关系了,之后所有的风险都需要由你自己来承担。" 她说,考虑到现实中,很多人都是在不知风险的情况下表示同意,或者由于必须使用相应 App 而不得不给予同意,以同意机制为基础的法律保护框架更是显得无力。


法律的滞后性总是存在。但在人脸识别领域,这一问题似乎更加突出。劳东燕用火箭来比喻人脸识别的发展态势,用马车来形容现阶段法律及监管政策对人脸识别的规制能力。" 你用马车去追火箭,自然是追不上。"


学者建议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和市场化手段


论坛与谈嘉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指出,人脸识别能达到识别目的,关键原因之一是有一个事先建立的人脸信息数据库,如果没有这个数据库,光凭技术也无法完成比对。" 但是问题在于这个数据库不受我的控制。"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 "。近年来,随着四部门 App 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国内的 App 大都建立了要求用户授权同意的机制。只是时至今日,强制同意、默认同意等情况仍然存在,人脸识别领域就更是如此。


王锴表示," 同意 " 的基础是对风险有足够的了解,但是大部分民众对人脸识别的认知并不够。他认为,人脸数据库需要由一个统一的主体来建立,并且接受公众监督。" 像企业这样各自去收集和建立,泄露风险很大。有必要引入公共机构或社会团体去监督。"


劳东燕则认为,法律保护的整体框架急需做出调整,不应以同意机制为基础。采用以同意机制为主的模式来保护个人信息,就等于是将数据的相应风险主要放在作为数据主体的个人身上。


在她看来,当前的主要问题在于,相应的风险是由实施收集、使用行为的数据控制者与处理者所制造,而因收集、使用个人数据的收益也主要由后者所享有。


" 数据主体得到的便利跟企业和政府部门所获得的收益相比,根本微不足道,没有理由将相应的风险主要分配给数据主体来承担。" 她同时认为,法律不仅需要规制数据控制者的非法收集行为,也必须规制对数据的滥用行为,可能后者才是法律真正应当规制的重心。


就此,论坛与谈嘉宾、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可指出,目前数据滥用的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充分规制,是因为政府很难直接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业务。" 政府部门缺乏技术、人力,当它试图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水准的时候,自身的执法力量可能达不到。同时,干涉企业内部经营,在法律上也缺乏相应依据。"


许可说,除了依靠法律监管,也可以考虑使用社会的力量,通过树立行业标准、增强市场竞争,来达到 " 良币驱逐劣币 " 的效果。" 既有的思路过于强调了对企业的问责,但实际上它并不能真正发挥预期作用。能否通过一些市场化、技术性的手段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水准?我觉得这是未来的一个方向。" 他说。


" 我个人认为风险没评估清楚之前,应该立法先行," 论坛与谈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说," 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人幸福、安宁、自在地生活。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作为经济动物而存在的,不能为了经济不惜一切代价。"

喜欢hgao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