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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改媒体定义,黑记将无处藏身?

送交者: 花名雞仔[♂★★★★8008★★★★♂] 于 2020-09-23 9:04 已读 51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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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改媒体定义,黑记将无处藏身?



香港警方22日宣布,将修订《警察通例》中关于“传媒代表”的定义。新修订下,本地传媒机构需在政府新闻处发布系统登记,其记者资格才被认可。这一决定,实际上是堵住了香港记协对假记者发证的漏洞,有利于辨别出真假记者。


在去年的修例风波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假记者置身警方及暴徒之间,他们的工作也不是采访,而是阻挠警方执法,为暴徒争取逃亡时间。


更有甚者,有些人穿上黑衣就打砸抢烧,套上黄背心又变回“记者”,两种角色不停转换。说穿了,假记者与暴徒是蛇鼠一窝,记者证及黄背心不过是道具或护身符而已。


而这些“黑记”之所以能得到“记者”身份的掩护,离不开香港记协这个组织。


因为有记协,在香港,做“记者”太容易了。只要花几十元向记协买一张记者证,再从商店买一件黄背心披在身上,无论是学生、神父或者一脸稚气的孩子、来历不明的网媒从业者,都可以自称“记者”,大模斯样地出入暴乱现场“采访”。


而记协与反对派的关系在香港路人皆知,甚至有人将香港记协称作“壹传媒记协”。所以,反对派和黑暴势力轻而易举将这“第四权”变成了自己的护身符。


所以,昨日警方修订传媒定义的消息一出,反对势力与记协立刻跳了出来,攻击警方此举“对警方修订传媒代表的定义感到忧虑”“侵害新闻自由”“变相推行记者发牌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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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忧虑”这条肯定是真的,警方此举的意义也正是拨乱反正,如果乱港势力不忧虑,那才叫人失望。所谓“新闻自由”则不堪一哂,在去年的动乱现场,有一张图片令人印象深刻,画面中,一名警察擎枪指向暴徒,警察本人则被一大群“记者”用“长枪短炮”围困。这种偏颇的“新闻自由”,亏记协说得出口。


值得一提的是,记协提出警方“变相推行记者发牌制度”这一条,好像从来香港记者的资格认定权都归属记协等新闻工会,政府不得与闻。


但实际上,在港英时代,殖民政府长时间垄断媒体“发牌”的权力。直到80年代,港英当局才有意识地将权力下放给记协等社会组织,其目的不言而喻。这段历史,记协似乎选择性地遗忘了。


有媒体就评论称,警方尊重传媒,绝对不意味着容许利用记者身份掩饰、实施不法行为。警方为采访立新规、止歪风,是正当合法之举,揽炒派的无理攻击、肆意抹黑,反映他们担心难以再利用假记者、假传媒胡作非为。


相信在这次修订之后,警方前线人员更快捷地辨识传媒代表,黑记将无处藏身,香港街头也不会再出现“记者”为暴徒打掩护的荒谬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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