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做“虎豹嬉春”,是如何施行的呢?比凌迟都过分
我们都知道,封建社会时,国家的权力是集中在皇帝一个人身上的,因此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让别人不敢造次,皇帝一般会联合大臣,制定出一套严酷的刑罚来震慑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比如我们熟知的“凌迟”或者是“五马分尸”等等。正是因为这些残酷的刑罚,才让很多人不敢轻易犯罪。
到了我们现代社会当然是不会用这些残酷的刑罚了,因为这样做显然是不符合人道主义的,往往最严重的死刑,也是给犯人最痛快的解决方式。但是古时候的时候却不会讲什么人道主义,刑罚会罪犯知道什么是残忍,而就算想要犯罪的时候,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勇气能够承受惩罚。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种古代的刑罚,可以说是非常残忍的,而且这种刑罚大多数都是针对女性来设定的,刑罚的名字就叫做“虎豹嬉春”。
初次听名字的时候,如果不告诉大家这是刑罚的话,相信大家还会觉得这个名字挺喜庆的,但是如果大家知道刑罚的主要内容的话,估计大家就不这样认为了。古代女子地位不高,因此对待女人的刑罚往往是很重的,特别是遇到女性红杏出墙这样的情况,刑罚判的就更加严重了。比如“浸猪笼”就是针对不受贞操的女性,发明出的一种刑罚,让女子活活溺死。
“虎豹嬉春”可以说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从名字上来说,我们可以知道虎和豹子是两种动物,因此这个刑罚确实和动物有关,不过并不是虎和豹,而是猫和老鼠。具体做法就是将犯人衣服脱光,然后套在一个大麻袋里,之后在麻袋里放入好几只老鼠,在放入几只猫。最后扔爆竹在里面。
这样一来老鼠和猫受惊就会胡乱撕咬,再加上爆竹的伤害,往往没有十几秒,麻袋里的犯人就会遍体鳞伤了。你以为这样就完了?犯人从袋子出来之后,还要在其伤口上撒上粗盐粒,可以说让人生不如死,可以说是比凌迟都过分了。大家觉得古代这样严厉的酷刑有效果吗?真的可以震慑人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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