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6大告诫:伟人超前的政治洞察力,包括预见了香港和台湾
邓小平是我党的第二代核心领导,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如果说毛主席是理论家,那邓小平就是实干家。他执政有个特点,那就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他有着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和超前的眼见,对于可能或是已经出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总是能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关于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他留下了一些警言预语,对于当下的执政兴国仍然有着重大的意义。
告诫—:“毛主席思想这个旗帜丢不得”
1980年6月27日,邓小平看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稿后,他认为毛主席思想这个旗帜有点丢了,如果丢了这个旗帜,就意味着否定了我党的光辉历史。于是他强调要重新来,要确定毛主席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主席思想,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
告诫二:“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
邓小平强调过,经济犯罪的案件,在国外严重丧失国格人格的事件,还有搞特务的案件,都要抓紧处理。
而这一点后来不幸被邓小平严重,很多高干极其子弟贪腐,国外成了这些人的庇护所,带着在国家贪腐的大量资金潜逃,丢人也丢到了国外,还让国家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某些名人、企业家、明星等也是同样,在国内大把捞金后,摇身一变成了外国人了,带着祖国大量钱财去发展他国去了。
告诫三:“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内部”。
在1957年时,邓小平就指出过,在中国,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只有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是最大的,要注重监督。而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不要脱离群众。
1992年,邓小平再次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对这个问题要清醒。”
告诫四:对于台湾问题,邓小平强调:“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
邓小平对于台湾问题的告诫,今天来说也一直是我国对台方针的国策。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出这样的承诺。如果台湾当局永远不同我们谈判,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放弃国家统一?当然,绝不轻易使用武力,因为我们精力要花在经济建设上,统一问题晚一些解决无伤大局。但是,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我们要记住这一点,
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这是一种战略考虑。”告诫五:对于香港问题“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
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策”的方针,使得香港和澳门以和平的方式回归,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在香港和澳门实行资本主义。
对于香港的问题,邓小平曾警示过:“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如果中央把权利都放弃了,就可能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利,对香港有利无害。”
现在回想邓小平同志的话,实在是深谋远虑,高瞻远瞩。
告诫六:“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死刑”
1986年,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死刑不能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1952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作用了,要多杀几个,这才能真正表现我们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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