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清幽闲适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鲁班是一名木匠,他的鲁班书为啥被列为禁书?看开篇第一句是啥

送交者: 狂心中[♂☆★★★★如狂★★★★☆♂] 于 2022-06-25 9:51 已读 2556 次  

狂心中的个人频道

+关注

鲁班,春秋时期鲁国人,人称公输盘、公输般、作为中国建筑鼻祖木匠鼻祖,鲁班的名字早已成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象征。


在很小的时候,他就跟随自己的家里人一同参加许多土木建筑工程劳动。


也正因如此,长大之后的鲁班才逐渐成为了一代宗师般的人物。

而2400多年以来,木工师傅们的手工工具,如钻子、刨子、铲子、曲尺以及划线用的墨斗等等,都被认为是鲁班发明的。


可事实上,这些发明是否全都属于鲁班,人们并不能给出准确答案,后世史学家不由推测,其实这完全是人们将古代劳动人民集体创造和发明都集中到了鲁班身上。

不过无论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我们都不能否认鲁班为我国木工建筑做出的巨大贡献。


尤其是后世封建王朝期间的许多经典建筑,如果没有鲁班的工具帮助以及建筑方法帮助,或许都很难修建成功。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即便如此,鲁班创作的《鲁班书》却被列为了禁书,这究竟是为什么?

《鲁班书》

作为圣人鲁班著作的一本关于土木建筑类的奇书,《鲁班书》的内容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丰富。上册为道术,下册则是解法和医疗技术。


只不过除去医疗用法术之外,其他法术都没有写明明确的练习方法,只有咒语和符。

很多人或许难以理解,作为一本土木建筑类的书籍,为何会记载这些丝毫不沾边的东西?


原因其实很简单,这本书针对古代工匠行业状况进行分析之外,也为工匠的生活提供了帮助。


要知道古代木匠工人们在施工作业的时候,经常容易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也会遭遇一些人们难以理解的奇异事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鲁班书》就可以用来禳灾祈福,确保工匠的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在《鲁班书》之中,还有许多整人的方法,专门用来惩恶扬善,保护自身的利益。


而鲁班之所以写下这些内容,主要是因为鲁班知道古代匠人们的社会地位普遍低下。唯有掌握一定程度的自保能力,才能够真正做到不受人欺负。

只不过就实际内容来看,主要都是来源于和民间老艺人的交流。虽然拥有一定的可信度,但这份可信度十分有限,并且缺乏典籍和可靠证据的支持。


因此,关于《鲁班书》的真实性,一切还有待考究。


禁书

那么这样一本书,为何会成为禁书呢?


要知道就全书内容来看,完全没有对封建王朝的统治产生任何影响,同时也没有任何暗讽封建王朝的话语在里面。


甚至就木匠方面来说,对一个国家的建筑发展还能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事实上,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原因就在于《鲁班书》中的第一句“欲学此术,必先绝后”。


如果放在金庸武侠小说世界里面,完全等同于武功秘籍《葵花宝典》之中的“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如果放在现代社会之中,人们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玩笑话,并不会真的往心里去。


毕竟某种术法必须要“绝后”或者“自宫”才能学习,人们多半也不会相信。


可对于封建朝代的人们来说,像“绝后”这样的话语,无疑是最恶毒的诅咒。


要知道古人受制于医疗条件的限制,寿命普遍不长。也正因如此,才有了“人到七十古来稀”的说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上至皇帝,下至普通老百姓,都希望自己能够多子多福。


“绝后”这一挑战古代伦理道德观念的说法,自然会让人十分排斥。


即便放到现在,我们也知道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所以《鲁班书》被禁止自然再正常不过了。


除此以外,如前文所言,《鲁班书》中设计了许多有关于符咒以及咒术之类的东西。尽管现代人知道这类所谓的咒术大都是虚假的、骗人的,可古人却不会这样想。


历朝历代的皇帝,对于这类能够杀人于无形的巫蛊之术,都十分的忌讳,《鲁班书》被禁止传播并列为“邪书”,自然就是情理之中的一件事情。

当然,至于书籍究竟是好是坏,最终的决定权依旧在使用者手中。


就像现代社会的枪支一样,犯罪分子用来进行各种犯罪,军队和警察则用来保家卫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这一切的一切,和枪支本身又有多大的关系呢?只不过是使用者自己的选择而已。

喜欢狂心中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