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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偷情,女人为什么要自带枕头?你看《大清律例》是如何规定的

送交者: 东海独钓叟[♂★★★★风清云淡★★★★♂] 于 2020-12-02 13:45 已读 222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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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2:36

引言


元稹除了写得一首好诗之外,还是小说和戏曲方面的天才,他的《莺莺传》(别称《会真记》)不怎么出名,但经过元代著名的戏曲家王实甫在《莺莺传》的基础上改编后,变成的《西厢记》就千古流芳。


《莺莺传》的开头便诗曰:“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诗句似乎形容的是花田月下、一片夜景美不胜收入,实则描写的是男女偷情时的场景。



“待月西厢”和“迎风户半开”指的是夜深人静时,门户半开以做信号;“拂墙花影动”和“疑是玉人来”点明了美人的到来,接下来的事情该如何发展,任凭读者去想象。唐朝被认为是最开放的一个封建王朝,皇帝流行收继婚遗俗,民妇也放得开,一些男女偷欢的事,只有人们想不到。


不过,到宋朝以后,风气逐渐收紧,如潘金莲和王婆的下场;明朝最为严格,直接偷欢者流放、死刑或骑木马;清朝继承明朝的遗俗与规定,这方面也只严不松,在《大清律例》中就有相关的规定。让人想不到的是,偷情者只要自带枕头,会受到不一样的惩罚。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知名的“偷情”


“偷情”不论中外,都是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许多是是非非都与之有关,尽管人们已经想尽办法杜绝类似现象的出现,但是人性最禁不起考验。


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偷情有两个。第1个是秦始皇的母亲赵姬与众多男性的传说,其中可以坐实的有两个。在嫁给秦始皇的父亲秦庄襄王之前,赵姬就已经是吕不韦的妾。秦庄襄王刚成为全国君主不久,便匆匆地去世,只留下正值狼虎之年的赵姬和尚未成年的秦始皇。



据说,耐不住宫中的寂寞,赵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与吕不韦死灰复燃,偷偷地苟合在一起,直到吕不韦被逼死和嫪毐的出现,局面才向着另外的方向发展。可以做实的是,赵姬和嫪毐之间的偷情是有正史记载的,因为嫪毐自称为秦始皇的“假父”,还与赵姬一起生下两个私生子。有人说,这些是对秦始皇的打击非常大,以至于他一辈子都没有娶过妻子,或立后。


第2个非常有名的是曹植和皇嫂甄氏之间的偷情。当曹植第1次见到甄氏时,便深深地爱上她,甚至为了她而不惜冒着被杀的风险,写下许多有文的诗句和文章。有人就认为,《洛神记》中的女神,指的就是甄氏。


而甄氏也非常爱他,甚至做梦都想与他相会,由于思念过度,甄氏最终一病不起;在临终之前,甄氏给曹植留下唯一的礼物,即知名的“玲珑枕”。这并非是野史记载,《西厢记》中红娘抱着的“鸳鸯枕”,引用的就是曹植和甄氏之间的这个故事。


所以,偷情之事自古以来就有,且不仅仅只是没有接受过儒家教育的人群,就算是受到非常严格的儒学教育,也会有类似的事件,比如私生活非常混乱的唐王朝皇族。



到清代,最有名的是多尔衮和孝庄皇太后之间那个传闻,虽然只是野史记载,但也让人们对之难以忘怀。


与历朝历代的偷情情况不同,在清朝的偷情男女中,居然出现女方主动携带自己的枕头的现象,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通过对《大清律例》的解读,应该会知道其中的原因。又如之前王朝相似,清朝在婚姻、伦理和道德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有的甚至用法律的形式去约束。那么,清朝的法律是怎么惩治偷情者的?


二、《大清律例》中对于苟合的规定


“于鸳鸯长衾,共话云雨情”是清代文人在《谈美人》中描述的男女偷情时的场景,“长衾”指的是偷情者共用的枕头;书中明确记载,“唯独绣枕,独为精美,或做他途之用”,其大意为,偷情的时候,女方会带上自己的枕头。


《大清刑律·犯奸》言:“和奸者,杖八十;有夫而和奸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其中,“和奸”即人们的偷情,“刁奸”指的是诱奸、骗奸等。



对于侵害女性,则不属于这一法律范围内,其有更严格的规定,凡是犯有侵害女性罪者,一般都会被处以绞刑、流放或阉割。流放针对的是未成年而犯有侵害女性罪的男性,但其中也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强迫妇女意志;二是有目击证人或者证据;三是衣物受到损害、妇女的身体遭到摧残。


所以,在清朝的法律中,偷情和侵害女性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相比于侵害女性,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偷情者宽容一些。偷情本是男女双方自愿的事,但由于某些情况的存在,偷情对男方未必有好处,极有可能会出现“仙人跳”等情况,又或者为了达到谋财害命,男方被陷害,从而背上侵害女性罪名。


因此,有机会偷情的男方想出一个办法,即让女方自带枕头,从而洗脱自己极有可能会背上的罪名。如果真的被抓到,女方家里面的枕头就是最好的凭证,所以就算被抓也没有什么事。


此外,侵害女性罪和偷情罪之间仅有一墙之隔,如果使用强迫的方式达成偷情,那也属于侵害女性中的一种。女方在与男方偷情的时候,也会使用枕头去与南方幽会,被抓到时,官服一般很难破案。



许多士绅恶霸为了摆脱被迫侵害女性的嫌疑,也会使用这种方法去化解极有可能带来的灾难,从而达到霸占妇女的目的。在有妇女自带枕头的情况下,就算是妇女的家人进行报案,恶霸们也可以发咬一口,从而让侵害女性合法化。


三、自带枕头是解决的方法之一


在清朝的规定中,女方带枕头去偷情,就不属于侵害女性的范畴之内,最多只会给男女双方都打十几下,不至于将男方处以绞刑、流放或关柙。


而情况也有所不同,就是侵害女性者强迫妇女的家人以后,让妇女自愿地与其发生关系,为摆脱清朝大律的制裁,侵害女性者一般会强制要求妇女自带枕头。


对于女方带枕头偷情的事情,官府一般只会打几下,然后事情就此消停。不过,当时的风气很封闭,偷情并不是一件流行和光彩的事,法律没有对偷情者进行制裁,但男女双方的家族却不会放过这一事情。



当时,地方上的士绅势力强大,家族中有自己的规定,有为伦理之事、偷情和侵害女性被严格的把控,一旦有人犯上这样的错误,男的一般会被阉割或活活打死,女的一般会浸猪笼。


结语


总的来说,清朝的人在偷情的时候,之所以让女方带上自家的枕头,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回避官府的惩罚。对于侵害女性者来说,这倒变成了法律上的漏洞,让他们成功地回避法律的制裁。


当侵害女性者拥有绝对的权利时,他们会让被侵害女性者的家庭屈服,将侵害女性变成不可能被杀头的偷情。如今,在各式各样的离婚家庭中,由于偷情导致家庭支离破碎比例及其高。



尽管如此,人们却以为偷情才会给人生带来意义,其中的刺激妙不可言。然而,如果没有寻找到真爱,就算是有上百个偷情的事,那人生也没有什么意义。如今的《民法典》在婚姻方面作出积极的规定,偷情者极有可能也有牢狱之灾。


参考文献


《大清律例·犯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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