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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者的雷区

送交者: Lk1970[♂☆★破虏大将军★☆♂] 于 2022-06-02 1:01 已读 235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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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作为物业管理者,其实要处理各种各样人际关系,是非常为难的,前面有租客在提各种各样的问题,要维修,后面有业主在各种各样抱怨,及老板对TA有各种各样的压力,包括业绩的指标和管理水平的考核。

前一段时间,一位资深物业管理经理辞职了,我觉得他为人挺低调的,做事一板一眼的,看过去中规中矩的,就不知道为什么不干了?

昨天跟接替他工作的另外一个经理聊天的时候,就发现了这里面事情并不这么简单。

之前这位物业经理的确是一位非常有法律法规知识的管理人员,TA对法律法规条例的解读,还有解释是非常清楚。但这个也成了他与其他人产生矛盾的焦点所在。

许多事情,特别是涉及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事情,不仅仅用法律法规这种非黑即白界定的。只要是人手所造的,总是有一些自然损坏和磨损的情况发生,比如说洗碗机使用坏了,其实并不是说是谁的责任问题,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时候用纯粹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反而是把人情关系给搞砸了。

租客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其他方面采取了抵抗抵触的情绪。TA在许多方面就遇到了很多麻烦,人与人关系做的比较僵化。

同样,但他面对房东的时候,又不让房东知道来龙去脉,事情常常被掩盖住了。

再比如说在房子漏水方面,TA一方面压制租客的抱怨,另外一方面粉丝太平,给业主有许多假消息,一直让业主以为万事大吉了,而租客这边漏水情况迟迟不能解决,最后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为漏水而影响了地毯,影响到租客的家具及电器损坏,造成租客要求更多的赔偿。

当这种埋下的雷一颗一颗引爆的时候,TA的压力也是与日俱增,压力山大。唯有选择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了。

推而广之,其实我们人处在这个世界里,常常都要与不同的人打交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他们自己觉得合理的部分,不能仅仅用一条法律法规,非黑即白的道理去规范人家,去解决问题。东方哲学常常有一些与人相处的智慧和教导,在人情世故上面相对来讲比较妥善。

内圆外方,在处理人际关系有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在原则的问题上不能让步,但在一些可大可小的事情上,就要圆润去处理,让租客,业主,甚至老板都有一个退一步的空间,都有一个商量的余地。
贴主:Lk1970于2022_06_02 1:01:47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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