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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男子北京3万买房,17年后拆迁补偿1135万,卖家却想3万买回房

送交者: hgao[♂☆★★★★声望勋衔19★★★★☆♂] 于 2022-06-25 14:42 已读 73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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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都拆了,我到现在连一分钱都没有见到,你们何家休想分走我一分钱”。


2021年北京一位居民于泊这样对着何天海说道,何天海听了这句话不仅十分生气,还非常冤枉,他“我不要这房子,都给他吧,我们一家人睡在大街上”。


于泊说“当年3万块钱把房子卖给你实在太便宜了,而且当年法院都判了,这个房子属于我”。


何天海一听不乐意了“可是法院判你要给我80万元,你也没给啊!”


双方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不断地争吵,情绪越来越激动。


于泊和何天海争执的焦点是2001年出售的一套房产,那么围绕这套房产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争端,最后的结果又是如何呢?

何天海是四川人,他有一儿一女,不幸的是儿子小小年纪就意外失声,这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心疼儿子的何天海不管经济多么地拮据,依然执着地跑遍了四川的各大医院,为儿子寻找良医治病,不过几年过去,最后的结果却不尽人意,孩子的病始终不见起色。


为了能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治疗,何天海想到北京求医,北京拥有全国最好的医疗资源,在这里,他们的儿子能得到更好的治疗。


何天海变卖了四川的宅基地,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就跑到北京开始给孩子看病,一开始他们居住在北京的周边城镇,他们的钱在当时根本买不起房子,从长远来说,他们不可能短时间离开北京,于是他们就在周边寻找想要出售的房子,目标锁定在北京周边的一些农村。

正在这时,一则售房启示引起了何天海一家人的注意,在售房启事上,出售人于泊将房子挂了价:3万元。


何天海和妻子立刻去看了看房子,这套房子在北京柳各庄,是一座破旧的小平房,属于宅基地,面积有530平方,何天海和妻子决定买下这套房子。


当时于泊在在北京城里买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搬过去,对于这个闲置的宅基地,他们不能回去住,租房也租不上价格,于是他们想要直接卖掉。


此时恰逢何天海看中了这套房子,于是他将所有的积蓄3万元都用来购买了这套房子。


两家人顺利签订购房协议,从此何天海带着妻儿住在了这里,这里成为他们一家人温馨的港湾。


原本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可是在2010年,一则宅基地要拆迁的消息传到了于泊的耳中,拆迁的正是自己卖掉的房子。

当时,北京有很多像柳各庄这样的农村宅基地,价格随着城镇化的发飞速发展上涨了几十倍,当于泊得知柳各庄要拆迁的消息之后,他十分的懊恼,怎么会将530平米的宅基地就以3万块钱出售了呢?


于是他主动联系了何天海,想要以3万块钱的价格再把房子买回去。


当听到于泊的想法后,何天海直接予以了拒绝,“怎么这卖的房子还能收回去?我不同意出售!”


于泊开始做起何天海的工作,“老何,你看这10年来你都住在这里,当时花了3万块钱买的,我现在再付你3万块钱,相当于你这10年白住了”。

何天海说道,“我在这里住了10年,对这个房子已经产生了感情,再说10年前的3万块钱和现在有3万块钱能是一个价格吗?”


看到何天海下定决心不再卖给他房子,于泊询问了律师,律师告诉于泊,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同时城镇居民购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房屋的,认定合同无效。


于泊听到律师的解释后信心大增,他立刻做出了一个决定:将何天海告上了法庭。


正是基于这个条款,法庭最终判定,于泊和何天海签署的购房协议没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宅基地的户主还是于泊本人,可是为了弥补何天海一家人的损失,法庭也规定于泊必须补偿弱势方何天海一家80万元。


法院判决后,何天海一家彻底懵了,他们不理解为什么房子明明是自己的,买完房子之后竟然会被判定合同无效。


于泊也觉得自己十分的委屈,因为当时是3万块钱卖给何天海的,怎么10年过后,自己现在还要额外付出80万元的代价再买回来,这让他难以接受。


于泊手头并不宽裕,拿不出80万元,就算他能拿出来,按照当时的情况,他也不知道拆迁究竟要过多久,万一房子不拆了怎么办,这80万不是打水漂了吗?


所以宅基地的户主一直还是何天海,没有在手续上做变更,他不想要这80万,更不想把户主再变更回于泊,而于泊则不想付80万元,这件事就这样因为两方的僵持一直拖了下去。


案件到此画上了一个句号,虽然法院进行了判决,但是一方不想给钱,一方不想给房,两家人就这样相安无事地住了下去。


在此期间,于泊再也没有打扰过何天海一家人的生活。

一晃时间又来到了2018年,国家正式出台了柳各庄拆迁的规划,顺义区住建委的相关同志来到了柳各庄,挨家挨户与各位村民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安置协议的相关规定,何天海的这套房子可以补偿分到4套安置房,另外还有127.4万元的现金补偿款,按照当时的物价进行折算,此次赔偿的总金额为1,135万元。


所有柳各庄的村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都欢欣鼓舞,何天海一家也不例外,这么多年过来,他们除了给儿子治病之外,并没有稳定的工作,即使十几年过去,老两口也只能做一些苦力活,日子过得十分紧巴。


如果这套房子能够拆迁,一家人的生活都将变得富裕起来。


可是就在一家人畅想着美好的未来时,于泊带着一家人登门了。


随着拆迁政策的正式落地,于泊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这套房子,可当年的80万他一分没付,此时他要想再拿回这套房子,就必须重新起诉何天海。


有了上次的经验,于泊信心满满,他认为这次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随着拆迁活动的开展,柳各庄1546户村民都实现了签约,都陆陆续续搬到了新的地方居住,将房子空出来等待拆迁,可何天海却只能留下来,因为他们无处可去,而且这个房子还涉及纠纷,何天海签了约,进展却一直被于泊阻拦。


于泊拿着当年法院的那份判决到处要说法,他害怕何天海一旦签约,得到了补偿款和房子,到时再追溯起来就会难上加难,所以于泊四处活动,不断阻挠拆迁活动的进行。


于泊对何天海说“房子是我的,我理所应当获得这笔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


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于波此时已经不再是柳各村的人,他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转到了城镇,现在打官司他也未必能赢。


其实于泊也有自己的难处,当年他们买了一套90平方的房子,如今于泊的孩子都成家生子,一家人住在90平米的房子里十分局促,因此他们才会打起这套宅基地的主意,他们也想在北京获得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不过和何天海一家人的经济状况相比,于泊还是要好很多,何天海一家人将这套房子视为最后的救命稻草,他们不想再去寻找别的地方,只想在这里居住,因此一家人下定决心不会搬离此处,直到能够顺利地解决这个问题。


在争吵的途中,于泊甚至说出这样的话,“你们是从我们手里买的房子,你们也可以回四川,像我这样找之前卖出去的那个买主讨要房子的所有权”。


一般人听到这句话会觉得可笑,可于泊却是认真的,因为在他看来,既然自己能要回何天海的宅基地,他也一定能够要回他的宅基地,两人遇到的问题如出一辙。


但除了经济利益的考虑外,何天海难以割舍的是他对这套房子的感情,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20年的时间,对这个房子已经有很深的感情,看着柳各庄房子一间一间被推倒,何天海一家人却成了钉子户,他们心生凄凉,也无处可去。

为了能够顺利解决拆迁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两家的争议,法院为本案进行了调解,可双方依然争执不下,达不成一致的意见。


于泊认为这次法院可以像上一次那样,让自己赔付给何天海一笔更高的赔偿金,只要把房子归还给他,那么拆迁款中可以分出来一部分钱给何天海。


让于泊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法院却站在了何天海这一边。理由也很充分,因为虽然申请人何天海与相关人于泊双方签订的《买房协议》被法院确认无效,但涉案宅院并未腾退,何天海自2001年购房之后一直居住在此,直至拆迁,何天海作为涉案宅院的实际控制人且在拆迁奖励期内积极完成交房并配合拆迁,故被申请人应将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给付申请人何天海,就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的分割相关人于泊,应另行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从这个判决中可以看出何天海才是应该享受到拆迁补偿款的一方。

面对法院的这个判决,于泊心里十分的难受,他又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并再一次起诉何天海。


这次,法庭再次进行了调解,调解人员也作出的相关解释,首先于泊和何天海围绕着土地争议,土地征收以及房屋拆迁的问题造成的经济问题,居住的是何天海一家,户主也是他,从保障权利人相关性来说,应该保障居住人和所有权人的相关利益,更何况于泊此时已经不是柳各庄人,他讨要房住房拆迁款的行为纯属于无理取闹。


按照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权利给予柳各庄居民的权利,所以何天海有权享受这一权利。


当听到法院相关人员的解释后,于泊更加难过,在他看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他建的,虽然出售给了何天海,但他理应享有分到的拆迁补偿款。


不过面对着法院的解释,于泊只能退而求其次,他再次向调解人员提供一个折中的方式:让他拿到一套房子。


其实,按照法院的意见来说,于泊想拿到全部补偿款其实很难。


此时,于泊只能再次去向何天海讨要,可何天海依然不愿意进行让步。

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何天海的儿子给他们发来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何天海儿子用手势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么多年来,我的父母为了我跑了很多的医院,这一切我都记在心里,等你们老了,我一定给你们养老,同时爸爸妈妈这么多年为了房子的事情一直十分的辛苦,没有停下来,特别的不容易,我希望大家都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一个安心的家,我爱你们”。


何天海看完这个视频后深受感动,最终调解员经过耐心地劝导,提出了一个“三七分”的调解方案,在这个方案中,何天海一家将分得70%房子拆迁所得,于泊分到30%,这样双方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根据这个计算方式,530平的宅基地,核算成的总面积为371平,何天海一家可以分到259.7平的住房,并获得215万赔偿款,于泊可以获得111.3平方米的房子,并获得38.22万补偿款。


大家对这个结果都很满意,两家人签署了相关的协议之后,两家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后来,于泊放弃了回迁安置房,将回迁安置房的面积全部折算为现金,补偿了320多万元现金,当他拿到现金补偿款之后的第2天,他就给孩子购买一套商品房。


何天海则选择了一套50平米的一居室,90平米的两居室和100平米的三居室。


何天海说“大的两套房子分别给儿子和女儿,我们老两口住在50平米的房子就够了”


这样的结局无疑是皆大欢喜的,这场长达20年的纠纷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不断加剧,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的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围绕着宅基地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尤其是像北京这样的城市,大部分居民都会因为拆迁补偿款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纠纷。

站在于泊的角度来看,自己卖3万块钱的房子升值到千万,心理难免失衡,正是因为这份巨大的利益,让他努力地给自己找回经济上和心理上的补偿。


可站在何天海的角度,他用自己一生的积蓄购买了这套住房,其实这套住房是一次投资,他因为投资获得其中的利益也理所当然。


何天海正是在当年无处可去的时候,购买了这套住房,才享受到如今幸福的生活,才同意了调解员的相关建议,这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善良,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的话,谁能胜诉还要一个问号。


古人有句老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切不可因眼前的小恩小惠而丧失良知,更要秉承契约精神,诚实守信,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家对于何天海和于泊的这次纠纷又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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