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监察组其实就相当于大法官,对案例按预设章程制度进行初审并主持各方信息汇总讨论
回答: 这个不难。三权分立里大法官是总统提名,立法机构批准。翻译过来, 由 kudoof 于 2022-03-30 23:48
同时过滤掉那些无理投诉,减少对版主网友正常社区活动的骚扰。监察组接受董事会共同监督,如果有故意选择性或违规行为将面临弹劾。符合立案流程的投诉,将由全体董事投票决议处理方案。对于分拆董事会职能组的提议,我们没有意见的,但按董事会的章程,管理员是没有权力来直接改动的如果kudoof兄进入董事会,可以自己提议,只要有足够的董事赞同支持,就可以让章程组修定现行制度的。??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