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请你举例说明?俺觉得你的问题是混淆了两件事
回答: 我说说我的理解,也许和吉歌的意思不尽相同 由 kudoof 于 2021-03-21 20:25
一个是科学。一个是科学研究的方法。假定芦笛讲的论断: “客观规律是不可能违反的。”和推论:“如果某门学科总结的规律可以违反,那它就不是科学”都是对的。你说的“另一种,是指我们人类认识极限之内的“客观规律”。这些规律可以是通过自然科学试验发现总结得到的,(我认为)也可以通过社会试验得到。这些我们通过认知得到的客观规律,是相对的,有可能可以随着时间空间,以及人类的认知而改变的。我们能够认识的规律变了,并不一定意味着我们所做的研究就一定不是科学。”应该是:“我们所做的研究就一定不是科学研究的方法。”就是说科学研究的方法对,得出的结论不是科学,经不起进一步检验。这件事从物理发展史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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