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哲学世界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莱布尼茨:一位志在扭转西方哲学乾坤的实践哲学家 (1)

送交者: wangguotong[★★★声望勋衔13★★★] 于 2023-03-15 2:14 已读 2563 次 2赞  

wangguotong的个人频道

+关注

                                                          一位志在扭转西方哲学乾坤的实践哲学家

——莱布尼茨《实践哲学文集》编译者序

作者:段德智
 

      在西方哲学史上,“理论哲学”历来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享有“第一哲学”的美誉。诚然,一如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所说,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讲“道德哲学”和“实践哲学”的西方哲学家,但由于他最终将“道德”和“实践哲学”“还原”或“归结”为“数”,从而最后还是将他的“道德哲学”或“实践哲学”奠放在“理论哲学”的基础之上了。亚里士多德虽然以“真假”和“善恶”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划界”,但他最后还是从“人是理性的动物”的角度出发,将研究“最初本原和原因的思辨科学”或“理论科学”称作“最高科学”或“在诸科学中占最主导地位的科学”。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根本使命即在于以“实践哲学重于和高于理论哲学”的哲学公式向西方哲学的传统模式发起挑战,以期构建一种新的以实践哲学为主旨和圭臬的哲学。本《实践哲学文集》收入了莱布尼茨有关论文和短信25篇,为段德智教授主编的10卷本《莱布尼茨文集》第8卷。其要点如下:(1)莱布尼茨提出并论证了“实践哲学”高于并重于“理论哲学”的观点,从而颠覆了理论哲学历来享有至高无上地位的西方哲学传统;(2)莱布尼茨的实践哲学始终贯穿着两项最基本的原则,这就是“理性原则”和“自由原则”;(3)莱布尼茨不仅将“自由”规定为他的实践哲学的中心范畴,而且还对他的“自由”概念的“三重根”,即“理性”、“自发性”和“偶然性”,做过相当深入和系统的阐述;(4)“自然法”乃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第一原则”;他强调自然法的基本源泉在于“具有理性本性的永恒法”;(5)莱布尼茨的实践哲学大体包含四个板块,这就是“道德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他这个法学博士是西方法学史上提出“法哲学”(Rechtsphilosophie)概念的第一人)和“宗教哲学”;其中,有关其“宗教哲学”的论述将放入莱布尼茨的《宗教哲学与自然神学文集》一卷(即《莱布尼茨文集》第9卷)。所有这些,不仅可以视为本文集的“要点”,也可以视为“编译者前言”的要点。


 一、莱布尼茨哲学研究中的“变脸术”


如所周知,莱布尼茨在西方哲学史上享有非常崇高的地位。黑格尔在谈到莱布尼茨在近代西方哲学史上的历史地位时,曾经非常中肯地指出:“笛卡尔和斯宾诺莎提出了思维和存在,洛克提出了经验,提出了形而上学的观念,并且论述了对立本身。莱布尼茨的单子,是集这类世界观之大成。”[1]现代西方大哲罗素,不仅将莱布尼茨视为西方哲学史上的“伟大人物”,而且还特别强调了莱布尼茨哲学的现代意义,指出:“他的伟大现在看起来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明显。”[2]罗素对莱布尼茨在符号逻辑或数理逻辑的开创之功尤为钦佩。他在《西方哲学史》中写道:“按数学家和无穷小算法的发明者来讲,他卓越非凡,这且不谈;他又是数理逻辑的一个先驱,在谁也没认识到数理逻辑的重要性的时候,他看到了它的重要。”[3]作为现代数理逻辑的一位重要代表人物,罗素心悦诚服地宣称:“莱布尼茨坚信逻辑不仅在它本门范围内重要,当作形而上学的基础也是重要的。他对数理逻辑有研究,研究成绩他当初假使发表了,会重要之至;那么,他就会成为数理逻辑的始祖,而这门科学也就比实际上提早一个半世纪问世。”[4]


但人们对莱布尼茨哲学的赞颂似乎只限于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和数理逻辑思想等方面,只限于他的理论哲学。尽管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莱布尼茨不仅在理论哲学有极高的造诣,而且在实践哲学领域也同样有极高的造诣。但长期以来,许多莱布尼茨研究者尽管对他的理论哲学赞誉有加,但一论及莱布尼茨的实践哲学便马上翻脸,不是无视它的存在,就是竭力贬低。


在无视乃至贬低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学术价值或学术地位方面,罗素无疑是一个再典型不过的例证。我们知道,在其漫长的哲学生涯中,罗素先后获得了多重身份,他最初是一位“新黑格尔主义者”,之后成了“逻辑原子主义者”,最后成了“中立一元论者”。但有一个身份是他一辈子都承认并且享有的,这就是“莱布尼茨哲学专家”。在其于1945年出版的《西方哲学史》的“美国版序言”里,罗素堂而皇之地宣布:“对研究我的庞大题材中的任何一部分的专家们,我还该说几句辩解的话。关于任何一个哲学家,我的知识显然不可能和一个研究范围不太广泛的人所能知道的相比。我毫不怀疑,很多人对于我所述及的任何一个哲学家,——除了莱布尼茨之外——都比我知道得多。”[5]作为一位莱布尼茨专家,罗素在他的许多著作(如《我的哲学的发展》《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西方哲学史》《罗素自传》等)里,屡屡论及莱布尼茨,但《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无疑是他全面系统批评性阐释莱布尼茨哲学的唯一一部哲学专著。然而,正是在这样一部全面系统阐释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学术专著中,我们一目了然地看到了莱布尼茨对莱布尼茨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明显不过的畸重畸轻。我们知道,罗素的这部专著除“序”和“附录”外,共含16章。其中前15章讲的全是莱布尼茨的理论哲学(包含莱布尼茨的逻辑学、形而上学、物质哲学、认识论和“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等),仅在最后一章才论及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莱布尼茨的伦理学”。就章节论,这部专著阐释莱布尼茨实践哲学内容的章节与其阐释莱布尼茨理论哲学内容的章节之比为1:15。依据乔治•艾伦与昂温股份有限公司(George Allen & Unwind Ltd)1958年出版的版本,正文16章计202页,其中阐释莱布尼茨理论哲学的15章有190页,占比超94%,而阐释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第16章则只有12个页面,占比不足6%。即使将正文中的第15章,即“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一章计入“实践哲学”,情况也不会发生很大的改变。照此,阐释莱布尼茨理论哲学的14章有171页,占比超84%,而阐释莱布尼茨哲学的第15-16两章也只有31个页面,占比也依然不足16%。我们从后文中马上就可以看出,罗素对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这样一种轻率处理,不仅有违莱布尼茨的哲学初衷,而且也相当主观随意地一笔勾销了莱布尼茨在政治哲学、法哲学和宗教哲学等实践哲学领域所做的种种努力和重大成就。


不仅如此,罗素对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无视乃至贬低”还典型地体现在他对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理由不甚充分的“批评”上。例如,罗素批评莱布尼茨对伦理学“不经心”(indifference)[6]便很难服众。因为人们很难想象:倘若一个人对“伦理学”“不经心”,他何以可能郑重其事地宣称“美德乃依据智慧行动的习惯”,“智慧”作为“一门关于幸福的科学”是“首席科学”,“爱人就是在他人的完满性中找到快乐”,“幸福是一种持久的快乐状态”。[7]再如,罗素在“莱布尼茨的伦理学”这一章里声称:“虽然我只想大略地论述一下这个题目,但还是要给它适当的篇幅,使之与这一问题在莱布尼茨沉思中所占的位置成比例。”[8]但从实际情况看,罗素的这样一个说法多少有言过其实之嫌。因为虽然莱布尼茨在本著中表明,他在写这本书时,着重参考了“格本”(格尔哈特于1875—1890年编辑出版的《莱布尼茨哲学著作集》)、“邓本”(邓肯于1890年编辑出版的《莱布尼茨哲学著作集》)、“拉塔本”(拉塔于1898年编辑出版的《莱布尼茨:单子论及其他哲学著作集》)和“新论”(兰利于1896年翻译出版的《人类理智新论》)等,但他在写作《批评性解释》时显然并未将莱布尼茨的有关主要哲学主张都囊括进去。例如,莱布尼茨在《人类理智新论》第1卷第2章中所强调的“道德比算术更重要”,[9]对于我们深刻理解莱布尼茨的“道德哲学”乃至他的实践哲学思想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却由于其不合罗素的哲学口味而置之不理。再如,莱布尼茨在《新论》第4卷第21章所使用的“实践哲学或道德”(la Philosophie practique ou la Morale)的措辞,对于我们深刻理解莱布尼茨的“伦理学”思想无疑大有益处,却也同样由于其不合罗素的口味而被弃之不顾。罗素抱怨莱布尼茨的伦理学“平庸”,[10]其实他本人极力将莱布尼茨伦理学平面化的种种做法或许正是招致其“平庸”和肤浅的根本造因。


在《批评性解释》的最后一章里,罗素还为莱布尼茨罗列了一个“迁就基督宗教道德家”、“凡涉及教会的地方,就以一个辩护无知和蒙昧主义斗士的面孔出现”的罪名。[11]在阅读莱布尼茨的论著中,我感觉莱布尼茨在处理信仰和理性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上,与洛克同样主张“信仰超乎理性但不能反乎理性”,在同情自然神论方面,他似乎比洛克还要激进一些。[12]罗素把莱布尼茨说成是“辩护无知和蒙昧主义斗士”,显然有违事实,言之过重了。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罗素在写作《批评性解释》时,并未认真读过莱布尼茨的《神正论》。因为莱布尼茨在其中反复强调的是“信仰与理性的一致”而非“理性与信仰的一致”,是信仰尽管可以超乎理性,但绝对无权反乎理性,从而一笔勾销了信仰对于理性的任何意义上的“否决权”,捍卫了理性或理性法庭的尊严。莱布尼茨断然宣布:“无论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家,还是新教神学家,当他们深入探究这一问题时,便都承认我在前面刚刚阐述的那些原理。所有被说成反乎理性的东西都是没有任何力量的,除非其反对的是一种所谓的理性,受到了虚假现象的玷污和欺骗。”[13]既然如此,倘若将这样一位思想家和哲学家说成是一个蒙昧主义的辩护士,未免失之牵强。


平心而论,《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作为一部“哲学”著作,它对其主要论题即“莱布尼茨哲学差不多源于他的逻辑学”的论证和“批评性解释”是相当成功的。但该著作为一部“哲学史”著作,特别是该著对“莱布尼茨的伦理学”的批评性解释,显然失之偏颇和武断。[14]如前所述,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曾经把莱布尼茨说成是哲学史上的一位“伟大人物”,但在《批评性解释》里,在谈到莱布尼茨的“伦理学”时,他竟然用“一团矛盾”(a mass of inconsistencies)予以概括,[15]人们很难从罗素对其“伦理学”的“批评性解释”中看到“伟大哲学家”的一点点踪影。


问题在于:罗素并非一个普通哲学家,而是一位现代西方哲学大家,他对莱布尼茨哲学的后世研究,特别是他对莱布尼茨道德哲学乃至莱布尼茨整个实践哲学的后世研究无疑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消极影响。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莱布尼茨实践哲学领域至今还笼罩在罗素的阴影之下。例如,《批评性解释》出版70多年后,美国著名政治理论家和法哲学家弗里德里希(Carl J. Friedrich)就在一篇题为“莱布尼茨对法律、政治和国家的哲学反思”的论文中宣布“在法学和政治学领域”,莱布尼茨并不是“一个一流思想家”。[16]这就意味着:莱布尼茨不仅如罗素所说,在“伦理学”领域毫无建树,而且在“法哲学”和“政治学”领域也没有取得任何值得关注的成就。


然而,贬低和抹黑莱布尼茨实践哲学(包括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的这样一类做法也遭到了一些莱布尼茨专家的谴责。例如,莱布尼茨专家、英国开放大学教授斯图尔特•布朗(Stuart Brown)便不屑于这样一种做派,斥之为“让人非常泄气的评估”(this rather deflationary assessment)。布朗驳斥说,尽管莱布尼茨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我们必须说”:他为传统的法学智慧和政治学智慧“提供和展现了一种深刻的创造性的哲学根基”(he developed a profound and inventive philosophical underpinning)。[17]其实,在一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布朗对弗里德里希的这样一个批评移用到罗素对“莱布尼茨伦理学”的批评上。因为我们同样有理由说:罗素把莱布尼茨的“伦理学”概括为“一团矛盾”的说法是一个“让人非常泄气的评估”,尽管莱布尼茨的伦理学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他毕竟为传统的伦理智慧“提供和展现了一种深刻的创造性的哲学根基”,将其提升到了“道德哲学”的层面和高度。


其实,尽管弗里德里希并未深刻理解莱布尼茨对法律、政治和国家问题的“哲学反思”,我们也不妨将其使用的“哲学反思”这个短语视为他那篇论文的一个亮点。因为莱布尼茨之所以能够成为如罗素所说的“伟大人物”,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他那个时代的名副其实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而且还因为他对其所掌握的百科全书式的科学知识(包括种种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都进行了切实的“哲学反思”,为它们“提供和展现了一种深刻的创造性的哲学根基”,从而对其有一种高屋建瓴的理解和把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总体上看,无论就知识的博大,还是就知识的精深,他都是他那个时代无人企及的大家。也正是凭借这样一种“哲学反思”,凭借着他的过人的学养、气质和功夫,莱布尼茨才得以将普通人文学科意义上的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提升到了“哲学”层面和高度,将其提练成作为“实践哲学”分支学科的“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尽管就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的单个领域看,无论是从莱布尼茨所在的时代看还是从历史上看,都有许许多多的学者的成就高于莱布尼茨,但若就将所有这些学科提升到“哲学”层面,将其锻造成“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并进而将其统摄到“实践哲学”之名下,至少直至莱布尼茨时代尚没有一个学者取得无如此辉煌的成就。无论如何,罗素对此是缺乏认识的。


 二、实践哲学的学科定位:对传统哲学模式的根本颠覆


从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一条重要结论,这就是:为要对莱布尼茨的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思想有一种切实的理解和把握,我们首先就必须跳出传统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的狭隘论域,逐步上升到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绝顶”。否则,单单就事论事,就事论理,就会像印度“瞎子摸象”的寓言所昭示的那样,非但不能对整个大象有一种总体的了解,而且即使对大象的耳朵、腿和鼻子等各个部分也不可能有真实的认识。我国古代哲理诗人苏轼曾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即是谓此。既然如此,我们在对莱布尼茨的作为其实践哲学分支学科的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做出扼要的解说之前对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宏观构想先行地做出一个扼要的说明就很有必要了。


在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宏观构想中,最富有创意的当属他对实践哲学的学科定位:首次突破了传统哲学的成规,提出了实践哲学重于和高于理论科学的理念。


我们知道,直至莱布尼茨时代,在西方哲学史上,理论哲学一直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诚然,西方哲学史上的实践哲学可以一直上溯到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因为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不仅像米利都学派那样“掌握了意识的实践本质”,而且还致力于“道德神圣化”,将数学和米利都学派推崇的“自然哲学”知识作为其“道德神圣化”的手段,从而使道德实践直接获得了“哲学”的意蕴,被提升到了本体论的层面。《希腊思想》的作者罗斑在谈到毕达哥拉斯的这样一种努力时写道:“毕达哥拉斯被认为是‘哲学’一词的发明者,‘哲学’亦即‘趋向智慧的努力’,这恰是道德神圣化的一个因素。那些已得门径的人之致力于数学、天文学、音乐、医学、体育及荷马、赫西俄德的评注阅读,正是因为他们把这些研究看成是不同程度上的纯化灵魂,并相对地纯化身体的手段。”[18]也许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称赞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试图从哲学的高度“讲道德”的人,而黑格尔则称赞他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讲“实践哲学”的人。[19]      但是,正如亚里士多德在《大伦理学》第1卷里所批评的那样,毕达哥拉斯虽然“第一个”试图从哲学的高度“讲道德”,“但是并不是以正确的方式讲;因为他由于把道德还原为数,所以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理论”。[20]这就是说,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毕达哥拉斯归根到底还是把他的“道德哲学”或“实践哲学”“还原”成他的主张“数乃万物始基”的理论哲学了。


应当说,在这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真汲取了毕达哥拉斯的教训。为了避免落入毕达哥拉斯的“还原论”,亚里士多德着重从思维功能、存在者中的对象域和学科旨趣三个方面入手对理论哲学(理论科学或理论知识)和实践哲学(实践科学或实践知识)做出了明确的区分。首先,从思维功能看,理论哲学是一种纯粹“认识的思维”和“静观的思维”或“思辨思维”,而实践哲学则是一种“计算性思维”和“实践思维”或“筹划思维”。[21]其次,从存在者中的对象域看,理论哲学既然是一种“认识的思维”和“静观的思维”,其对象也就无关乎人的行动,就是自然事物中永恒不变的东西,而自然事物运动和静止的本原也就存在于这些自然事物的自身之中,而不存在于实践者之中,我们因此也就不可能对它们进行任何实践改造活动,我们即使将一块石头抛上天空一千次,我们也不可能使之习惯于上升而不至于下落。相反,实践哲学的存在者中的对象则不是普遍的和永恒不变的东西,而总是具体可变的东西,其运动变化的本原则不存在于对象自身之中,而是存在于实践者之中。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强调说:在理论哲学中,我们思考的是“存在者中那些其本原不可以是别样的东西”,但在实践哲学中,我们思考的却是存在者中那些“可以是别样的东西”,因为“没有人筹划那些不可以是别样的东西”。[22]最后,从学科旨趣看,纯粹理论哲学的旨趣仅在于分辨真假,而实践哲学的旨趣则重在褒贬善恶。诚然,无论是理论哲学还是实践哲学都有一个思考问题,但其思考的内容和目标却显然有别:理论哲学的思考“只有真假而不造成善恶”,而实践哲学思考的真假则与善恶相关。[23]鉴此,我们不妨把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哲学说成是讲“真”的哲学,而把他的实践哲学即伦理学和政治学说成是讲“善”的哲学,只不过他在他的伦理学里讲的是一种“个人善”,在他的政治学里讲的则是一种“公共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亚里士多德尽管藉思维功能、存在者中的对象域和学科旨趣将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之区分,规避了毕达哥拉斯的“还原论”错误,他却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这两门哲学进行价值判断的权利,依然像毕达哥拉斯那样,固守理论哲学优先的立场。例如,在《形而上学》里,亚里士多德把“形而上学”即作为研究“最初本原和原因的思辨科学”,称作“最高科学”、“自由科学”和“在诸科学中占最主导地位的科学”,亦即“第一哲学”。[24]在《尼各马可伦理学》里,亚里士多德从人是理性动物的高度进而明确地提出了“知德”高于“行德”的观点,断言:“思辨是最高贵的活动。因为灵智在我们灵魂内部是最高贵的,而灵智的对象在整个认识领域内又是最高贵的东西。”[25]亚里士多德这种理论哲学高于实践哲学的观点对后世哲学产生了极其深广的影响。


至近代伊始,人们非但没有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观向前推进一步,反而在一个意义上出现了毕达哥拉斯实践哲学借尸还魂的场面。享有“近代哲学之父”盛誉的笛卡尔提出了一种“进一步退两步”的哲学观。如前所述,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实践哲学虽然与理论哲学也有某种关联,但由于其在思维功能、存在者中的对象域和学科旨趣三个方面明显地区别于理论科学,故而无论如何我们也不可能将其由理论哲学直接推演出来。但在笛卡尔这里,事情却出现了根本性的扭转,实践科学(实践哲学)像是由理论科学(“物理学”和“形而上学”)直接产生出来的一样。我们知道,笛卡尔对哲学有一个著名的“树喻”。按照他的说法,“整个哲学就像一棵树似的,其中形而上学是树根,物理学是树干,由这个树干生长出来的各个树枝就是所有别的知识分支。这些分支可以归纳成三门主要的科学,这就是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26]在这段话里,笛卡尔所说的“形而上学”和“物理学”显然属于“理论科学”或“理论哲学”的范畴,而他所说的“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则明显属于“实践科学”或“实践哲学”的范畴。[27]既然如此,则当笛卡尔宣布说:“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这些“树枝”都是由“物理学”这个“树干”“生长出来”的“知识分支”的时候,他也就是在宣布:“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这些“实践知识”或“实践科学”统统都只不过是由“理论科学”或“理论哲学”直接“生长出来”或派生出来的。而这也就进一步意味着,在笛卡尔这里,实践科学或实践哲学业已丧失了其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所享有的相对独立的学科地位,最终还是像毕达哥拉斯“把道德还原为数”那样而被笛卡尔“还原”成了“理论科学”(首先被还原成了“物理学”,进而又被还原成了“形而上学”)。毋庸讳言,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确曾使用过“伦理学”乃“心志最高尚也最完满的道德学说”(altiffimam autem ces & perfectiffimam morum intelligo)这样的短语,[28]但当笛卡尔这样说时,他针对的是作为哲学大树“果实”部分的“三门主要的科学”即“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说的,而不是针对派生这些分支科学的作为“树干”的“物理学”说的,更不是针对派生作为“树干”的“物理学”和作为“果实”的“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的作为“树根”的“形而上学”说的,从而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实践哲学与理论哲学的学科地位无关。[29]这一点是需要读者认真体味的。


注释:


[1]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3页。


[2]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4页。


[3] 同上。


[4] 同上书,第119页。


[5]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页。


[6]Russell, A Critical Exposition of the Philosophy of Leibniz,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d Ltd,1958, p.191.


[7] Leibniz: Political Writings, edited by Patrick Rile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p.83.


[8] 罗素:《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段德智、张传有、陈家琪译,陈修斋、段德智校,商务印书舘2000年版,第331页。也请参阅Russell, A Critical Exposition of the Philosophy of Leibniz,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d Ltd,1958, p.191。


[9] G.W. Leibniz, Die Philosophischen Schriften 5, herausgegeben von C.J.Gerhardt, New York: Georg Olms Verlag, 1978, p.84.


[10] 罗素:《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段德智、张传有、陈家琪译,陈修斋、段德智校,商务印书舘2000年版,第242页。也请参阅Russell, A Critical Exposition of the Philosophy of Leibniz,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d Ltd,1958, p.201。


[11] 同上书,第231、244页。


[12] 例如,对自然神论代表人物托兰德的《基督宗教并不神秘》一书,洛克不仅予以“谴责”,而且还公开否认“其作者是受他保护者”,第572页;而莱布尼茨则公开称赞托兰德的这部著作“颇有见地”。参阅奥尔森:《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吴瑞成、徐成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72页;莱布尼茨:《神正论》,段德智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52页。


[13] 莱布尼茨:《神正论》,段德智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61页。也请参阅Leibniz, Essais de Théodicée,GF Flammarion, 1969, p. 52。


[14] 我常常想,当初罗素在对莱布尼茨的整个哲学思想,特别是对他的实践哲学思想缺乏充分研究的情况下,不使用“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这样一个大而无当的标题,而干脆使用“哲学源于逻辑学——对莱布尼茨数理逻辑思想的一个批评性解释”可能更切题些。如是,他的这部著作就不仅会显得更为严谨些,也不至于对后世莱布尼茨哲学,特别是对后世莱布尼茨实践哲学的研究带来某种消极的影响。


[15]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Leibniz, edited by Nicholas Jolle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411.


[16] 弗里德里希(Carl J. Friedrich):“莱布尼茨对法律、政治和国家的哲学反思”(Philosophical Reflections of Leibniz on Laws, Politics, and the State),载法兰克福(H.G.Frankfurt)编《莱布尼茨评论文集》(Leibniz: A Collection of Critical Essays),双日锚,1972年,第48页。


[17]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Leibniz, edited by Nicholas Jolle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411.


[18] 罗斑:《希腊思想和科学精神的起源》,陈修斋译,段德智修订,商务印书馆220年版,第87页。


[19]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集,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7页。


[20] 同上。


[21] 参阅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1025b 19—28;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139a 4—15。


[22] 参阅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139a 4—15。


[23] 同上书,1139a 26—31。


[24] 参阅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982a 35—982b 11。


[25] 同上书,1177a 19—21。也请参阅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42页。


[26] Descartes, Principia Philosophiae, Londini: Excudebat J.F. pro Jona Hart, ano M. DC. LXV, 1664, Epistola Authoris, p. 11.


[27] 尽管有人把“医学”和“机械学”称作“创制知识”,但既然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可创制的东西”的“本原”“内在于创制者之中”,它便与“可实践的东西”具有相近的“本性”,从而也就构成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与人的实践活动直接相关。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将亚里士多德的“创制知识”也称作“实践知识”或“实践科学”。


[28] Cf. Descartes, Principia Philosophiae, Epistola Authoris, p. 10; Rene Descartes, Principles of Philosophy, translated by Valentine Rodger Miller and Reese Miller, Dordrecht: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83, p. xxiv。该英译本将“伦理学”乃“心志最高尚也最完满的道德学说”英译成the highest and most perfect Ethics。


[29] 在拉丁版中,笛卡尔在解说哲学的三个部分及“伦理学”与其它两门分支学科即“医学”和“机械学”的关系时写道:Toca igitur Philo?0?6ophia veluti arbor est, cujus radices Metaphyfica, truncus Physica, & rami ex codem pullulantes omnes aliae Scientiae funt, quae ad tres praecipuas revocantur, Medicinam scilicet, Mechnicamm atque Ethicam; Altiffimam autem ces & perfectiffimam morum disciplinam intelligo, quae integram alierum scientiarum cognition praesupponens, ultimas Sapientiae gradus est.英译本将其译作:These branches can be reduced to three principle ones, namely Medicine, Mechanics and Ethics (by which I mean the highest and most perfect Ethics, which presupposes a complete knowledge of the other branches of knowledge and is the final stage of Wisdom). 若全部汉译出来,便是:“整个哲学就像一棵树似的,其中形而上学是树根,物理学是树干,由这个树干生长出来的各个树枝就是所有别的知识分支。这些分支可以归纳成三门主要的科学,这就是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我所谓伦理学乃是一种心志最高尚也最完满的道德学说,它以我们关于别的分支科学的完备知识为其先决条件,从而它就是智慧的最后一步。”关文运先生是根据英译本翻译笛卡尔的《哲学原理》的。他的译文是:“全部哲学就如一棵树似的,其中形而上学就是根,物理学是干,别的一切科学就是干上生出来的枝。这些枝条可以分为主要的三种,就是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我所谓道德科学乃是一种最高尚、最完全的科学,它以我们关于别的科学的完备知识为其先决条件,因此,它就是最高度的智慧”(笛卡尔:《哲学原理》,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序言”,第xvii页)。关先生的译文的后半部分似乎对有些问题没有交代清楚,很容易引起读者的误解。故此,特将有关文本一一罗列出来,供读者比较与斟酌。



贴主:wangguotong于2023_03_15 2:26:36编辑
喜欢wangguotong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言行不一,你是第一 (无内容) - kudoof (0 bytes) 03/16/23
言忠信 行笃敬 (无内容) - ywhan (0 bytes) 03/15/23
这是先苦后甘的法制. (无内容) - ywhan (0 bytes) 03/15/23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