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華人歌手吳亦凡获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法院在一份聲明中稱,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法院還表示,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32歲的吳亦凡在廣州和溫哥華長大,此前曾是前韓國男子組合EXO成員,後來在中國繼續歌手及演員事業。2021年7月,他捲入多起性侵和強姦指控後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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