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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道德经》之知足不辱

送交者: 雨地[♀★★*空谷幽兰*★★♀] 于 2021-02-22 7:28 已读 1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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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注释 

    亡:失去。 

    费:用,消耗。 

    译文 

    名誉和身体相比哪个与你关系更密切?身体和财物相比哪个更重要?得到和失去相比哪一个更有害? 

    越是爱惜某种事物为之付出的越多;拥有的越多必定会招致越惨重的损失。 

    所以知道满足就不会得到耻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有危险,这样才能长久生存。 

    王弼《道德经注》 

    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贪货无厌,其身必少。得多利而亡其身,何者为病也?甚爱,不与物通;多藏,不与物散。求之者多,攻之者众,为物所 

    病,故大费、厚亡也。 

    崇尚名节、好高骛远,人必然会疏忽自己的身体。贪图物质享受,身体必然受到损害。获得很多利益而自身灭亡,哪个是真正给你造成损害的呢?对一个事物爱得太深切,就会忽视其他事物;储藏收敛得太多,就没有与其他事物分享、交流。要求的、想要的越多,攻击你的人越多,因外物的牵累而受到损害,所以说是为之付出的更多,招致更惨重的损失。 

    苏辙《老子解》 

    先身而后名,贵身而贱货,犹未为忘我也。忘我者身不有,而况于名与货乎?然贵以身为天下,非忘我不能。故使天下知名之不足亲,货之不足多,而后知贵身;知贵身,而后知忘我。 

    此老子之意也。不得者以亡为病,及其既得而患失,则病又有甚于亡者。惟齐有无,均得丧,而后无病也。爱甚则凡可以求之者,无所不为,能无费乎?藏之多则攻之者必众,能无亡乎? 

    把自己的身看成最重要的,而看轻名誉和物质利益,仍然没有达到忘我。忘我的人连身体都可有可无,何况名誉和物质利益呢?但是像看重自身一样看重天下,不是忘我的人不能做到。所以让天下知道名节是不足以留恋的,物质生活是不应当太丰富的,然后懂得重视自己的身体;知道重视自己的身体,然后才能忽略自己。 

    这就是老子的意思。得不到某事物的人觉得自己得不到很不好,等到得到了又怕失去,这种焦虑痛苦比没有这东西还严重。只有让每个人所拥有的都相同,得到和失去的都一样,才能没有这种焦虑痛苦。对于某事物爱得太深切,为了得到没有什么手段是不可以采用的,这样能不付出代价吗?储藏收敛的东西越多,来抢夺这些东西的人也越多,这样能不灭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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