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今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我们双亲大人, 由于一时的激情, 性的冲动, 行那鱼水之欢, 而让我们有幸或不幸, 来到这完全陌生的花花世界!然后我们历尽各种艰辛, 备赏人间各种酸甜苦辣, 走完这一生, 但最后也只不过是:双眼一闭, 两脚一蹬, 麈归麈, 土归土, 还诸自然!因此有人要问: “这究竟所为何来?!”要回答这个问题, 就我的看法, 其实很简单, 不须要引经据典, 也不必找任何哲理, 只要依据大自然的运行法则, 就可以推想得到, 因为这就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运行法则:"传宗接代!”为了要传宗接代, 所以男女两性, 成长以后, 就需要发生性关系!人类男女两性的性关系, 我推想其发展历史, 那应该是: 最先由原始的"杂交时代”, 逐渐演化到男女"婚配时代”, 然后才到现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时代.现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主要的是规定男女婚嫁,必须要经过一番合法手续,向户政机关办理登记后,组成家庭,才算是合法夫妻,才能享受婚姻法的保障。其实这婚姻法的保障,主要的目的,只是为了要保障所组成的家庭,有一个安定的环境,使我们的下一代,能平安稳定的长大。所以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是有其存在的价值,并且它也早已为大多数的国家所采用。其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除了上述的主要目的外,它还包含着种族的优先学。同时它也包含着现代人非常喜欢的“爱情”因素在内。认为男女双方,先要有了爱情,然后才走进婚姻殿堂,这才算是完美的结合。由于上述,所以现在很多人都常把爱情与婚姻混为一谈,他们总认为爱情的最终目的就是婚姻,而婚姻一定也要以爱情为基础。其实我觉得爱情与婚姻乃是两码子事,两者并不一定要有什紧密的关系。就以我国古代封建制度下的婚姻而言,全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有什么爱情可言,即使有,那也只是双方结婚后,经过长久时间的相处,才慢慢培养而产生的,这样的婚姻生活,不是也过了好几千年吧!同时我一直觉得,真正的爱情,是男女之间一种特别的感觉,很难用言词来形容。真正爱上一个人时,它不应该附带任何其他条件,双方只要看对了眼,彼此来电,自自然然的就坠入了情海,然后两人相知相惜,海誓山盟,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这种甜美的感觉,我想应该是现今大部份堕入情海的人,他们所想要追求的理想。因此这种纯真的爱情,不附带任何条件,双方不一定要: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更不必要炫耀彼此,或讲求门当户对。彼此只是为爱而爱,相互扶持,共同创造幸福、甜美的两人世界。但婚姻就不同了,婚姻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将来要在现实生活中,挣扎过日子,因此在找对象结婚时,难免就要为将来打算,当然就要寻找适合自己条件的对象,这也算是合情合理。不过这其中最理想的婚姻,我觉得还是莫过于双方:要是先有了爱情的基础,然后再走进婚姻的殿堂,恩爱一生,白首偕老,那就更为理想,最令人羡慕不过的了。因此不论爱情也好,婚姻也好,它们存在的先决条件,应该是两个人的情投意合。单方面的追求,或痴情,是无法行得通的,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不能因为你爱他,他就必须非爱你不可!同时在爱情或婚姻进行途中,如有一方不接受,或在既成事实后,有一方变了心,大家都要心平気和,好聚好散,不要翻脸无情,转爱成仇,非要毁没对方不可!又常常有些人将爱情当作恩情,其实恩情并不等于爱情。为了报答别人相知相惜的恩德,而将自己宝贵的爱情献上,那实在是不懂爱情的真谛。即使是另一方面接受了,我想这样的婚姻,也不能保证两人都能过着长久幸福快乐的生活。对于爱情,我还有一种想法,虽然有点离经叛道,但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的内心也与我一样,有同样的想法,不过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我的这个想法就是:现代社会,由于男女社交接触频繁,彼此擦出爱情火花的机会大为增加!因此相爱的两人,如其中有人同时又爱上了别人,应该如何处理?我觉得爱情,它既然是一件甜美又使人兴奋的事,为何在我们人的一生中,要受到诸多限制?譬如有人说,对爱情要专一、不能背叛、或劈腿。否则就要被别人指责为花心,或滥情。我想说这种话的人,可能他是把爱情与婚姻绑在一起的缘故,我认为爱情只是彼此纯真的相爱,如果有人可能同时又爱上了别人,无法取舍,我认为就让她(或他)们同时存在,岂不皆大欢喜!而婚姻,那才是任何一方都不能背叛的,因为婚姻有婚约的限制,双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论,那只好另当别论了!在近代知名的人物中,对爱情的认真与热情,我最欣赏的就是徐志摩,他敢爱敢行。对婚姻的执着与遵从,我最敬佩的就是胡适,他与一个不识知无的江冬秀,能白首阶老,泛泛人海,几人能够!所以我的结论是:真爱真情既然来了,无论在任何情境之下,你都应该不要拒绝!因为在人的一生中,找一个红颜知己已经很难,更何况遇到了一个真心爱你,而你也真心爱他的人。因此我认为,即使现在已有家室,如真的遇到了一位与你真心相爱的人,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要想尽办法,努力争取!前述人类至今的男女两性关系,是由最原始的杂交时代,逐渐演化,一直到后来的男女配对时代,然后才进入现今法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时代。其实不论古今中外, 人类自有婚配制度以来, 很多国家, 不管有没有婚姻法的约束, 古代除了皇帝、权贵、富豪、以及现今的一些回教徒之外, 通常都是采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虽然不是尽善尽美, 有它的缺点, 但总的来说, 应该还是有它存在的普世价值. 否则它不会延续至今!现今谁都不能否认,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应该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因为它的内含, 在今天还孕育着人人喜爱的自由恋爱! 所以很多人就认为; 婚姻中一定要有爱情存在!因此很多现代文明先进国家, 都有所谓"婚姻法" 的创制, 严格地规范了男女双方在婚后的权利与义务. 如果要合要离, 都得依法行事! 其次, 婚姻制度的建立, 也符合优生学的观念, 因为由于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 又有法律的限制, 因此它至少可以大幅度的降低, 因近亲通婚所生出的畸形儿.当我们谈到婚姻时, 凡是结过婚的人, 每一个人应该都有他自己的一套宝贵经验, 真的是"如人饮水, 冷暖自知", 各人都有各自不同的酸甜苦辣. 但对于一些名人, 尤其是哲学家或教育家, 我们通常都很好奇, 他们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据说名满天下的三位学者: 罗素、杜威、胡适, 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 也都曾经有过情妇的出现, 现在情妇又叫小三,他们对这小三的看法又是如何? 这小三的出现, 是否就是天下男人的劣根性?罗素出身英国贵族, 他独立特行, 在22岁时, 完全不顾家人的反对, 与一位美国女子结婚. 婚后不久, 他就公开宣称他的一位知己女友, 勃拉克是他公开的情妇, 而且他另外还有一位秘密的情妇, 未曾公开.勃拉克是一位知名作家, 她在1927年, 曾经出版过一本书: "快乐的权利", 她认为; 人们寻欢作乐, 是人类的本性, 被异性吸引也是很自然的事, 但由于宗教或某些道德上的原因, 常常使得我们的性爱受到抑压, 因而造成个人具有各种暴力的倾向! 因此她呼吁人们; 应该要从基督教的禁欲教条中解放出来.罗素在1929年, 他也出版过一本书:"婚姻与道德". 他认为; 原始人类不知道婴儿和性交的关连, 因此而有母系社会的存在; 明白以后, 保护和养育小孩的责任,便落在个别的父母亲身上! 但由于文明的进步, 为确保孩子是同一个父亲的, 便严格要求女子守节, 于是发展出一套所谓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施行迄今!他还认为; 爱情应该是轻松自然, 并且不受任何约束的! 如果把性爱限制只在婚姻内发生, 那简直是不人道; 又年轻人的性经验, 应该是愈多愈好, 婚姻制度完全只是在为了养儿育女, 因此夫妇之间的婚外情, 应该要彼此谅解才对! 所以小三的存在, 也应该是理所当然!他又说; 任何理想婚姻, 都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 人们应正确地对待性道德, 充分宣扬爱的自由. 恰当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 适当承认婚外情; 他对婚姻的基本态度是重本能、轻理性; 重自由、轻现实; 重情爱、轻责任...... 等等, 但他的这些婚姻观, 却引起了人们不少的争论!胡适的博士论文指导者; 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杜威博士, 他是一个循规蹈距, 重视家庭的老实人, 但1917年, 一位来自波兰的女士, 到他办公室申请工作, 他爱上了她, 并且为她写下了很多情诗送给她, 后来, 他发现自己不应该这样做, 于是他要回了那些情诗, 并将它们扔进拉圾筒里, 但却被他的一位学生捡回,杜威逝世以后, 才被发表; 所以我们今天才知道杜威博士, 也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恋情.胡适一直被捧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 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早年胡适, 还没有出国之前, 他认为; 婚姻应该听父母之命, 让父母作主, 因为究竟父母阅世较深. 出国以后, 他改变了对婚姻的看法, 这时他主张"自由恋爱", 但实际上他所指; 仅只是婚姻的自主权而已. 后来胡适也曾经在他的日记中写出, 他不同意罗素某些角度对婚姻的看法, 并且认为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但胡适的这一生中, 爱情坎坷, 他跟韦廉斯有过初恋, 跟陈衡哲有过爱恋, 和陆小曼有过暗恋, 而他真正爱恋的, 应该是曹诚英, 当时他们爱得披肝沥胆, 刻骨铭心, 但却因胡君有妇, 在那个思想保守年代, 他们的爱情, 当然难有善果.所以三位有名的思想家, 他们也与常人一样, 常为情所困, 为爱纠结!今天, 由于科技的进步, 电脑网路盛行, 人与人之间的交接, 真是方便得不得了. 尤其是网路上的虚拟征婚征友网页, 给一些陌生男女, 提供了很多认识的机会, 让他们互相交往; 如果发展正常, 最后彼此能进入婚姻殿堂, 那是值得祝贺的; 但大多数的情形, 这里却好像是一个制造婚外情或破坏美满家家庭的"圣地"! 好像大家都只是彼此在玩玩而已.目前人类世界, 由于性的开放, 男女接触频繁, 情欲有泛滥成灾的趋势! 近几十年来, 男人的婚外情, 女人的红杏出墙, 更是多得不可胜数, 因此有很多国家的离婚率愈来愈高, 包二奶, 养小三, 玩女人的风气, 越来越盛, 单亲家庭, 比比皆是, 真的是世风日下吗? 这种现象, 不就是说明: “现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已经根本维系不了正常的婚姻关系吗?”长此以往, 与其大家常常这样偷偷摸摸, 发展婚外情, 以及红杏出墙, 搞得家庭碎, 我想; 我们不如从根本着手, 改良我们行之己久的婚姻制度, 让它透明化!曾经有人就提出”一夫多妻制”, 或与”一妻多夫制”并行, 或者你还有想到其他更好的方法?我个人认为, 现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如果立即更改, 会有些困难, 不如就采用罗素所说, “婚姻制度完全只是在为了养儿育女, 因此夫妇之间的婚外情, 应该要彼此谅解才对!”
贴主:森姆99于2024_11_22 10:59:35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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