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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死告诉你:什么叫自作自受

送交者: 布南温[♂★★★声望勋衔13★★★♂] 于 2023-03-17 23:23 已读 1815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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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为秦奉献一生,且居功至伟,而最终却被车裂、灭族,是诬陷?是寡恩?这结果是值得深思的
原创 四冶读史 四冶读史 2023-03-03 07:22



大家好,我是四冶读史。




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崛起,并为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就这么一个牛人,为秦国奉献一生,且居功至伟,最终为何还要被秦车裂、灭族?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得先了解商鞅其人,商鞅其法。


商鞅其人。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史记·商君列传》)


商鞅是卫国的“庶孽公子”,也就是国君旁支侧出的子孙,甚至可能是庶子的庶子。当时的制度,国君的孙子都叫公孙。所以,商鞅的“氏”是公孙(卫国是姬姓封国),叫公孙鞅。因为是卫国人,又叫卫鞅。秦孝公封他於、商之地十五邑,称商君,所以,又叫商鞅。


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史记·商君列传》)


法家把刑名和法术联系起来,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申不害、韩非都主张申合刑名,认为“刑名者,言与事也”,应当“以其事责其功”。因而后人称法家学说为刑名之学。商鞅的刑名之学,以“信赏必罚”为宗旨。


作为国君的孙子,商鞅说起来也是贵族。但是很可惜,卫国已没落衰败沦为魏国的附庸,而且商鞅还是庶子。所以,年轻时的商鞅就去做魏国宰相公叔座的家臣。公叔座倒是很欣赏商鞅,认为他“年虽少,有奇才”。


公叔座病危,魏惠王前去探望,问:“你老人家要是去世了,国家社稷将怎么办?”


公叔座说:“我门下的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希望我王把国家大事全部交给他。”


魏惠王没有吭声,其实是不以为然。




公叔座也是看到了魏惠王的心思,就接着说,如果大王不打算用公孙鞅,那就一定要把他杀死,别让他跑了。魏惠王说行,没问题。


魏惠王一走,公叔座就把商鞅叫来,把刚才的情况全和他说了,说这是先公后私,先君后臣,然后让商鞅赶紧跑。商鞅却淡定地说,大王没听你的建议用臣,又怎么会听你的话杀臣呢,坚决不跑。魏惠王果然没杀他,还对身边的人说,公叔座这老东西怕是糊涂了,还要我把国事全交给这乳臭未干的公孙鞅,这不是搞笑吗?事实证明,搞笑的不是公叔座,而是他魏惠王魏罃(yīng )


商鞅在魏国不能施展抱负,闻秦孝公的招贤令,就去了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到了秦孝公。刚开始见面的两次,商鞅分别用帝道(五帝之道)和王道(三王之道)试探秦孝公,秦孝公很不爽。之后用霸道说秦孝公,秦孝公很开心,竟“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秦孝公听入迷了,不自觉地靠了上去。这说明,商鞅所阐述的霸道,打动了秦孝公。于是,秦孝公决定任用商鞅,进行变法。


秦孝公任用商鞅想进行变法,但又担心国人议论自己,于是就组织了一次廷辩。相当经典,相当震撼。也值得我们学习与深思。




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史记·商君列传》)


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这与“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有异曲同工之妙。愚昧的人在别人把事情办成了之后还迷惑不解,而聪明的人则在问题发生前就早已预见到了。具体结果是无法预测的,但是整体趋势是可以预见的。聪明的人就是依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并结合当下的实际情况,对未来形势做出预见的。圣人是否需要依古法、循旧礼,关键看是否能强国、利民。这是聪明的实用主义。但甘龙却不这么认为。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史记·商君列传》)


治民在于安民,不可妄动,这是没错的,但要依据环境形势,不能只拘泥于书本知识,刻板地解读。如果环境形势岌岌可危,还抱残守缺、亘古不化,这无异于自取灭亡。而当时的秦国,形势已不容乐观,如果不变法图强,只知偏安西陲,固步自封,迟早是会被吞并的,强大的魏国已是虎视眈眈。秦孝公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才立志强国,也是形势所迫。而要强国,就不能因循守旧。


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史记·商君列传》)


商鞅也直指要害,说世俗的人都是这么想的。依古法、循旧礼“居官守法”或许勉强可以,而要王霸之业怕是不行的。“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要王霸,就要创新,就要打破常规,依据环境形势找到适合自身的强国之道。何况,聪明的人制法,愚昧的人遵法;有才的人更礼,无能的人循礼。


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史记·商君列传》)


变法自是为利为功的,一旦大成,何止利功百十。法古循礼,自然是不会有大错的,但人类的进步却不是法古循礼,是创新,是勇于打破常规。虽然会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但这也是必须的,总比灭亡要好。


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史记·商君列传》)


把国家治理强盛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方法,只要于国有利就不必因循古法,这是“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的深刻教训。创新的人无须责难,守旧的人不必赞颂。


等级森严的专制社会,商鞅就敢于对抗保守派,敢于诉斥顽固派,敢于挑战权威,敢于打破常规,敢于创新,言辞掷地有声,态度坚定不移,英风千载如见。这就是一种气魄是一种胆略是一种智慧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精神。而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敬畏与缅怀的,也是需要我们继承的。


最终,秦孝公一锤定音,变法。


新法已经制定完毕,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于是就在国都(当时秦国的国都是栎阳)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杆子,招募能把它扛到市场北门的百姓,只要扛过去了,就会赏给他十金。百姓们都觉得奇怪,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没人愿意去扛走它,怕被别人笑话。




于是,商鞅又说:“能把它扛到北门的,赏给他五十金。”


这时,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这杆子扛到了北门。商鞅就赏了他五十金,以表示不会欺骗百姓。接着就颁布了新法令。


变法之后,秦国逐渐富强崛起。商鞅也因此被秦孝公“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秦孝公死后,秦惠王继位,有人(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不得已带领着家眷与从属逃到魏国。魏国不敢收留,惧怕秦国,又怀疑商鞅此行为的目的。于是,魏国只好将商鞅等人遣回秦国。之后,商鞅被车裂,被灭族。


司马迁评价商鞅“天性刻薄”(天资刻薄人也)。是呀,制法之人,如何用法施恩呢?法令一旦颁布,就得按照法令进行赏罚,但只要能做到不偏私、 不枉法就已经很可贵了。法令就是法令,执法者不会因为你是亲朋好友,或是恩公善人,或是仇敌恶棍就用不同的标准,要循名责实。法要公正,注定无情。


告商鞅谋反,这很明显是诬告。为什么有人要诬告商鞅谋反?秦惠王没有去核查吗?要搞清楚这些,就得先了解商鞅变法的法是什么。


商鞅其法。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史记·商君列传》)


对居民实行编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监察检举,一人犯法,其家属亲友邻里等连带受处罚。这就相当于把老百姓全部绑在一起,行“特务”管制。连坐,使得这个小团体没有任何人敢犯法,有人犯法而未举报,一旦被发现,大家都得受处罚。子告父,父告子,这就颠覆了儒家的“亲亲”之仁(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肯定会受到很多人的诟病。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


不告发犯法的人要被腰斩,而出首告发的与斩获一个敌人首级的奖赏相同(斩敌首是可以进爵的),包庇窝藏犯法的人与投降敌人的人处罚相同。这就相当严峻,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人与人之间将无情可言,有的只是告发、进爵。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史记·商君列传》)


杀敌首级,按规定加官进爵;为私仇而打架斗殴的,各自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惩罚。商鞅整顿治安,禁止斗殴,并不是为了秦国老百姓,而是为了将社会上闲散的武装力量集中起来为国君所用,使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所谓“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也就是为国君战斗,不为自己战斗;只杀外国人,不杀秦国人;只为高官厚禄杀人,不为蝇头小利杀人。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绝非“守法公民”,而是毫无怜悯之心的杀人机器。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


禁止工商业,全力推进农业,多交点粮食,还可以免除徭役。这是在鼓励农耕,但初衷并不是为了老百姓,而是为了国君。希望大家多耕种,国家就多税收;希望大家用“致粟帛”的方式来免除徭役,国家就多粮食。而聚集粮食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赈灾、济民,而是为了战争。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


国君宗族没有立下军功可以论叙的,但不能列入享受特权的亲属名册。这一条就刺痛了宗族权贵们的神经了,原来躺在祖宗功劳簿上过好日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这也把商鞅推到了宗族权贵的对立面。宗族权贵对其积怨,也是难免的。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商君列传》)


要明确爵位的尊卑等级,让他们按照等级高低来占用不同数量的田宅,私家奴仆的穿戴用度都要随着主人的地位而定;有军功的享受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富贵也没有社会地位。将军功作为至高无上的荣耀,这就是军国主义思想,将国家打造成一台战争机器。秦国的军队如此强悍,是有原因的。


商鞅之法是及其严苛、残酷、血腥的,不顾念人之常情的,是按照军事标准制定的,相当于把整个秦国打造成一个军营。这若是在战时,还能分散注意力,宣泄情绪,可一旦统一,民众恐怕也是难以承受的,“天下苦秦久矣”足以说明一切。




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大喝一声“王侯将相亦有种乎”而揭竿起义,迅速掀起了天下反秦的浪潮。才统一没多久的秦帝国瞬间土崩瓦解。这就是压抑至极的反噬,爆发的力量可谓摧枯拉朽。而这一切,似乎都是从商鞅变法开始。


商鞅之死。




秦惠王继位后,就车裂了商鞅,并将其灭族。直接原因是,有人告商鞅谋反。很明显,这是诬告。而诬告商鞅谋反的人就是公子虔。公子虔为什么要诬告商鞅谋反?


公子虔是宗族公子,也是秦太子嬴驷的太傅,是秦国的宗室贵戚。商鞅颁布新法刚满一年,秦国很多老百姓就到国都反馈新法的不便,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太子触犯了新法(是太子犯法)。这时如果姑息,那么新法的威望就会丧失殆尽,变法也会一塌糊涂。而这时,商鞅顶住了压力,坚决维护新法的尊严,决定法办太子(将法太子)。由于太子是国之储君,不可以施行,于是就处罚了太傅公子虔(割掉鼻子),对太子太师施以黥刑(刺字)。


割掉鼻子后,公子虔没脸见人,为此“杜门不出已八年矣”,这口气怎么咽的下去,这个仇又怎么能不报?公子虔是太子嬴驷的太傅,自幼关系不错,等到“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开始采取行动(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即使没有公子虔,也还有其他人。商鞅在秦为相十年得罪的人太多了(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秦惠王没有去核查吗?根本没这必要。




什么叫“欲反”?说白了就是莫须有,是诬告。过去的太子,现在的秦王,对商鞅也是恨之入骨,之前是被秦孝公压着,现在就没有顾忌了,而且刚继位,还得安抚好宗室权贵,所以,一告一个准。抓到以后,还需要核查吗?能往死里整就往死里整。而商鞅又能去哪里说理去?谁又会听他的申辩呢?所以,商鞅只好去做冤死之鬼了。


表面上,商鞅像是死于小人之手,真正原因是,死于敌人和对手,更是死于自己,死于自己的学说和主张。


被公子虔诬告谋反,商鞅也知道,就算浑身是嘴也解释不清,就算能解释清楚,也没用,只好逃命。逃到秦国的边界,商鞅想住店,却住不进去。旅店老板不知道来住店的这个人就是商鞅,说:“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什么意思?意思是说,商君法令规定,留宿没有证件的客人,店主要连带判罪。也就是说,这个犯人将来判什么罪,受什么罚,旅店老板也判什么罪,受什么罚,这就叫“连坐”。商鞅无奈,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变法的弊病竟到了这种地步啊!这真的应了“作法自毙”了。


商鞅执法,确实公正严明,真正做到了只认法,不看人,连太子都敢法办,看还有谁敢挑衅。执法固然要严明,立法也要合情合理。商鞅所立之法,几乎都是严峻刑法,比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连坐”等,都实在是太严峻了。而且,这些法主要都是针对老百姓的,因为大夫并不存在干农活卖不卖力的问题。商鞅之法也并不是现代意义的法,还没有现代的法治精神。




据刘向的《新序》记载,有一次,商鞅一天之内就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余人,以至“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蓄怨积仇比于丘山”,简直就是惨绝人寰。变法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像这样的代价是否有必要呢?这恐怕不是为民,而是为了建立统治者的绝对权威,不惜制造人间悲剧。这还是法治吗?这已是铁血统治。


这些问题难道都没有人发现吗?已有人发现了。


这个人就是赵良。


赵良曰:“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史记·商君列传》)


依靠宠臣上位,不为百姓某事,大肆扩展建筑,刑黥太师太傅,骏刑残伤人民,怨愤已积累很深了。商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从他出行就能看出。


赵良曰:“君之出也,後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史记·商君列传》)


这几乎是全副武装出行,怕别人下黑手,树敌太多。所以,赵良劝他赶紧撤退。


赵良曰:“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于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史记·商君列传》)


可惜,商鞅没听。(商君弗从


赵良批评商鞅的变法,劝商鞅交权退位。可是商鞅如果真的按赵良所说的去做了就一定能逃脱被诬告、被杀害而得寿终正寝吗?立志变革的政治家于顽固守旧保守派,其矛盾是你死我活的,几乎没有调和的余地。保守派蓄谋剿杀改革者的手段是屡发屡胜,绝不含糊的。




头脑清醒的曹操告诉他的政敌们说:“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复以为荣,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让县自明本志令》


这话说得多么透彻。但两千年来以此责备商鞅的人不绝于耳,却把赵良的话当作金玉良言,又是多么迂腐而不负责任。




参考资料:


[1]司马迁《史记·秦本纪》(中华书局全本全注全译本)


[2]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中华书局全本全注全译本)


[3]易中天《先秦诸子》


[4]《让县自明本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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