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 [年庆活动]
马克兄开了个帖子,有限的展开来说了些个人的认识和建议,顿时引来了大伙兴趣十足的回复种种,连新冠之后话语徒减的学妹都支撑着今不如昔的身子骨拉起了长长的斜线教训酷班龙班了么。
本想跟帖叨叨两句,但觉得开贴还是正规点。咱们工科的和医科的特别是文科的(包括理科的)视角有所不同,看问题应该也必须更加脚踏实地实用化一些。
人性是什么;人情是什么;人治是什么;法治是什么等先放一放,枪支(包括手雷刺刀等军警专用之物)的概念及枪支的功用必须搞清楚了:
1.有社会普遍认定的杀器之外形,及虽无常规外形,但其原理必归杀人专用工具的特定分类。你拿出来之后不管大小材料如何,但映入视觉后只要造成这玩意就是个武器,还是特工人员那种小巧型的,在霉国警察可以当场击毙对不对?
2.管你是米老鼠还是灰太狼的钥匙链呢,钥匙链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展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的,更多的是揣在口袋里,那么不能证明不是杀伤用的凶器而只是摆设品钥匙链就不能主观的成立,过安检哔哔作响引来安保看着X射线屏幕认定是个危险品的可能不能说小,更何况还是个能装入子弹发射出去的玩具么。这和几个焦耳多少平方厘米没什么关系,即使打不死打不伤人也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因此辩方律师的拿那玩意毙了被告的屁话玩的就是转换概念糊弄庶民的把戏。
试问你在设计制造某个民用产品时明明就是凶器外形也不考虑可能改装后成为另一个东西,间接影响社会反应这种原本没有恶意的行为,就能成为谴责法律不全或执法不公的辩护基础吗?制造贩卖初期就该考虑到后果的种种可能嘛,要不可行性论证这门学问白瞎了不是?
鞍山的警察做得对,厦门的警方也没有问题,法律及执法过程的弹性罢了。严打那会儿迟志强流氓案放到今日算个鸡毛蒜皮开玩笑都嫌麻烦的针尖大个事儿哟,但当时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这就是时势造就的【牺牲品】嘛!目前案例的实质问题在于你个李某企图玩边缘规则没玩成功,搞成典型拿来杀一儆百实属活该。
【早日把这个社会建成法治社会,让天下无冤。】这话怎么瞅都是亩产万斤般的豪言壮语。我们工科的认为,任何事情都要有个比较级,法治社会本来就是处处都有且因地制宜大同小异的。东方文明几千年来法制充实的五码六道色彩缤纷因势利导的才直至今日么,非要和欧美比,还不嫌麻烦拿个尺子猛量法律本本的厚度发现中华法典薄于霉帝那裹脚布又臭又长的法律条框就算法制有问题了?不健全了?没了逻辑。
盛世人治多一点,乱世法制多一点。总之,法制加人治才是王道,要不中华文明早就几千年前法律文本厚的没有任何书库能装的下了。没有深邃传承的国度且是原住民族被灭的所剩无几移民乱杂无法统治才是法律文本见天增长的动力。又,【天下无冤】也是乌托邦似的叫喊,否则某些个行业早该消失了么,然事实正好相反,吃人肉喝人血的法律界不是个东西的大有人在,不钻法律空子要那么些死的都能说成活的狗屁律师作甚?因此我们只能说【让天下尽可能地减少冤案】罢了。
世界单极霸主霉国的国务卿拿着一瓶洗衣粉不是也特意制造了灭了他国的超级冤案吗?哪个律师或法官为了正义高呼【天下无冤】的口号干了应该干的正经事儿了呢?
以上杂文有不少偏差之处,不忌讳的话望众人搞搞修正主义斧正一番是也,嘿嘿
贴主:老黑鱼于2022_12_05 6:13:19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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