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哲学世界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劳动哲学研究 工人阶级

送交者: 反中共的左派[♂★品衔R6★♂] 于 2023-01-30 1:02 已读 2550 次 1赞  

反中共的左派的个人频道

+关注
作者 王江松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一四年


工人阶级是如何形成的


工人阶级是现代工业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与资产阶级相对而立的阶级,至今已经历了工场手工业阶段、机器大工业阶段并正在经历后工业化阶段。我们并不打算对这个过程做历史学的描述,而是著重研究一下它的产生发展规律。


 


一、工人阶级形成的客观过程和主观过程


 


1、关于阶级形成的理论资源和研究方法


主要是借助于马克思、恩格斯、卢卡奇、葛兰西、赖特、汤普森等马克思主义思想家的研究,今天的人们大都公认工人阶级的形成是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客观过程和主观过程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借用黑格尔的术语,把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区分为自在的阶段和自为的阶段,认为只有当工人阶级具备了真实的社会意识和自我意识即社会主义意识并进行积极主动的阶级斗争时,它才从自在的阶级转化为自为的阶级。针对第二国际的经济主义和客观主义,卢卡奇突出强调工人阶级的历史主体性,认为工人阶级只有突破其具有拜物教和异化性质的、内在分裂的意识状态而达到自己真实的总体性的阶级意识时,才能成为真正能够推翻资本主义、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主体—客体。葛兰西进一步把无产阶级革命理解为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综合性、总体性革命,强调文化革命的重要性,要求无产阶级掌握“文化霸权”即对于整个社会的文化主动权和领导权。


为了更为清楚地说明阶级形成的客观过程和主观过程,赖特使用了“阶级结构/阶级位置”与“阶级形成”这对不同的范畴。阶级结构是宏观分析层次上阶级关系的整体状况,是微观层次上阶级位置间的所有关系的集合体,而阶级形成则指在追求阶级利益的阶级结构中集体组织的社会力量的形成;“如果说阶级结构是通过阶级位置之间的对抗性社会关系来定义,那么阶级形成则是通过在阶级结构中的合作性社会关系来定义。”阶级形成是重要的,因为它们在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之间构成一个关键的链环——由于单独行动时个人追求其阶级利益(尤其受剥削阶级中的人们)的能力是很弱的,所以人们不断地试图锻造各类集体以提高他们的斗争能力,阶级形成就是阶级能力形成的途径,并因此使阶级斗争达到力量的平衡。


赖特认为,马克思的自在阶级与自为阶级的区分暗含了一种目的论的观点,而且必然指向无产阶级的彻底革命,而“阶级形成”这个词不蕴含在阶级结构里集体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有任何内在的趋向,即围绕“基本”阶级利益发展成革命组织,它只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包括潜在变化的广阔范围:对任何一个给定的阶级或阶级位置群体,人们可以说“强”或“弱”的阶级形成;具有强烈团结一致和个人牺牲的阶级形成或没有强有力团结和约束的阶级形成;一致的或分裂的阶级形成;革命的、反革命的或改良主义的阶级形成;创立正式组织(政党和工会)的阶级形成,或借助于非正式社会网络、社会俱乐部、社团甚至教堂等任何有利于团结一致的集体的社会关系样式的阶级形成。


至于阶级意识,特指个人主观性的方面,因为“阶级”不是有思想、能思考、能衡量选择和有选择机会等等的实体;阶级意识只能是个人意识,但主要是指个人意识中带有独特的阶级特性和阶级内容的意识;阶级结构是阶级形成的客观条件和客观过程,阶级意识是阶级形成的主观条件和主观过程,而阶级斗争就是这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统一过程。


赖特的贡献在于拓展了阶级形成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把工人阶级的非政治、非革命的意识和组织形式也包括在阶级形成之中,从而承认了许多非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的工人组织和工人运动的地位和作用。此外,他正确地强调个人是“阶级意识”的最终主体,强调个人意图和选择的重要性,强调个人获取知觉、推测、偏爱的特殊性促进或阻碍了他们对阶级利益的追求,从而避免把“阶级意识”抽象地理解为某种仿佛独立于个人的整体的阶级实体所具有的意识,由此人们可以开始发展出性质不同的阶级意识形式的相当复杂的类型学,例如,根据知觉、推测和偏爱的特定组合,在“霸权的”、“改良主义的”、“对立的”和“革命的”工人阶级意识间进行区别是可能的。赖特并没有因此而走向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还原论,把宏观社会现象简单地分解为微观的个人行动,他运用系统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部分共同构成整体的原理,认为“整体等于部分之和加上部分之间的所有的相互作用”,这使得他一方面能够注重阶级斗争的微观基础,即占据特定阶级位置和参与特定阶级形成的个人的属性、选择和行动对集体行动方式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宏观层次的条件和过程对个人意识和选择的影响,比如,在一个已经集体组织起来的阶级结构中的个人意识和选择,就不同于一个还没有集体组织起来的阶级结构中的个人意识和选择。


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也较好地把握了阶级的客观形成和主观形成的关系:“我使用‘形成’,因为这是一个在动态过程中进行的研究,其中既有主观的因素,又有客观的因素。工人阶级并不像太阳那样在预定的时间升起,它出现在它自身的行程中。……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把一批各各相异、看来完全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经历中,又包括在思想觉悟里。我强调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把它看成一种‘结构’,更不是一个‘范畴’,我把它看成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确实发生(而且可以证明已经发生)的某种东西。……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不管这种经历是从前辈那里得来还是亲身体验),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对立)时,阶级就产生了。阶级经历主要由生产关系所决定,人们在出生时就进入某种生产关系,或在以后被迫进入。阶级觉悟是把阶级经历用文化的方式加以处理,它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如果说经历是可以预先确定的,阶级意识却不然。我们可以说具有相似经历的相似职业集团对问题会作出合乎逻辑的相似反映,但决不能说这里面有‘规律’,阶级觉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会以相同的方式出现,但绝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方式。”


汤普森认为,1790—1830年之间这段时期内最明显的事实就是工人阶级的形成,它首先表现为阶级意识的成长,即各个不同群体的劳动人民之间的利益认同以及它与其他阶级利益对立的意识。其次,它表现为相应形式的政治和工业组织的成长。到1832年,已经成立了基础雄厚的、自觉的工人阶级的社会事业机构(工会、互助会、教育和宗教运动、政治组织、期刊等等),形成了工人阶级的知识传统、各种工人阶级群体社交的形式和工人阶级的感情。工人阶级的形成不仅是经济史上,而且是政治史和文化史上的事实。它不是工厂制的自发产物,也不应当想象有某种外部力量(即“工业革命”)作用于某种难以形容的、混沌的人类原料,从而在另一端产生出一种“新人类”。工业革命过程中变动著的生产关系和劳动条件并非施加在这种原料上,而是施加在生而自由的英国人身上。这些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是由潘恩或由卫斯里宗铸成的。工厂工人或织袜工人也继承著班扬的传统,继承著人们记忆中的村庄的权利,继承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也继承著行业的传统。他们是民众宗教信仰灌输的对象,又是新政治传统的创造者。工人阶级被别人形成,同时也在形成自己。


总之,工人阶级既是客观地被形成的,又是主观地形成的。


汤普森在理论上的不足在于过于强调主观方面对于阶级形成的作用,从而忽视了马克思所说的,阶级形成的确有一个从自在到自为的过程,或者说阶级的主观形成与阶级的客观形成之间的确会出现一个时间差。如果他的意思是说,没有阶级意识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阶级形成,而具有阶级意识是完整意义上的阶级形成的标志,他是对的,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在阶级主观地形成以前,它已经客观地(尽管是不完整地)形成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非常精彩地论述了19世纪中叶法国农民客观上已经形成为阶级但主观上还没有形成为阶级的矛盾状况:“既然数百万家庭的经济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相互敌对,所以他们就形成一个阶级。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统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就是指法国农民没有从自在阶级转化为自为阶级因而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阶级的情况,这是导致他们选择路易·波拿巴作为他们的政治代表的主要原因。而且随著法国工业化的发展,法国农民最终在客观上也蜕化为一个阶层,更谈不上他们的阶级意识和主观方面的发展了。马克思的这段话不能用来证明阶级存在与阶级觉悟的直接统一性(没有阶级觉悟就没有阶级存在、阶级不能先于阶级觉悟而存在),因为阶级的客观存在的确会先于阶级的主观存在。但这并不是说阶级意识和阶级觉悟不重要,恰好相反,这正好说明,没有阶级意识和阶级觉悟,就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阶级,只不过这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而不可能从一开始就达到这一历史高度。


2、工人阶级形成的客观方面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工人阶级形成的客观历史条件和客观过程是:(1)生产方式由家庭手工业发展到工场手工业,由工场手工业发展到机器大工业,与此同时,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农民转化为工场手工业工人,工场手工业工人转化为工厂工人;(2)封建的生产关系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雇佣劳动,利润和工资制度的建立,使劳动者由独立的或处于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中的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劳动者或以挣工资谋生的人。


马克思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或财产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阶级的,依此标准,工人阶级就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靠出卖自己劳动力而获取工资的雇佣劳动者,是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受资产阶级剥削和统治的无产阶级。马克思的这种划分是符合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历史状况的。至于随著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其他影响阶级构成的客观因素,那是后来的事,并不否定马克思的分析范式的有效性,而只是补充了马克思的分析范式。


3、工人阶级形成的主观方面


工人阶级的主观构成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工人的自我意识(个体意识和阶级意识)和社会意识的发展,指工人对自己所处的社会结构、阶级结构与自己的阶级归属、自己所属阶级在社会中的地位、自己在所属阶级中的地位等等的知觉、认识和理解,一般来说要经历被灌输的和虚假的阶段、初步自觉和独立的阶段与真实和理性的阶段;(2)团结、合作和自组织的意识和能力的发展,这是一个扬弃自己的孤立自在性而走向自觉地联合的过程;(3)对资本的统治和剥削的抵抗行动和斗争能力的发展,这是一个由分散的个体行动走向以联合起来的集体力量展开具有实际威力和效果的集体行动的过程。


下面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的结合来追溯工人阶级形成的过程。


 


二、工人阶级形成的三个阶段以及工会的产生过程


 


1、自在的、分散的、原子化和碎片化的无集体行动阶段


在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初期,工人阶级处于自在的、分散的、原子化和碎片化的、无集体行动的阶段,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为什么他们在这一阶段不可能有明确的阶级意识和积极的集体行动。


(1)许多工人已经失去了过去当农民和小手工业者时拥有的少量生产资料和家园,他们已经回不去了,只能在新的环境下谋取生存资料;另一方面,虽然工业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工资低、条件恶劣,但相对于濒临破产的农业和小手工业而言又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和比较收益。正像海尔布伦纳在《经济社会的形成》中所客观地指出的,即使在城市贫困的情况下,工厂的生活也比农业制度和家庭生产制下的生活更为好些;贫穷并不是新出现的现象,它只不过是把农村孤立而分散的贫穷现象集中到了一个地方,集中在城市里,因而使人触目惊心而已。不管怎样,工业的发展带来了人口的增长和婴儿死亡率的下降,也就是说带来了国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问题不在于工业的发展本身而在于工业所生产出来的大量财富被极不公平地分配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资本的相对稀缺和劳动的相对过剩,工人还不得不为争夺有限的工作岗位而展开激烈的竞争,正像在车少人多时车站的乘客们不得不为挤上公共汽车而蜂拥而上、奋勇向前一样。


(2)资产阶级及其国家机器一方面极力宣扬工业经济的优越性,宣扬工厂制度、雇佣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是最合乎人类本性和自然本性的制度,极力掩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和不公平现象,另一方面,又制定禁止工人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在这种双管齐下的控制下,许多工人形不成真实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而甘心忍受对自己的剥削和压迫,而最先形成了比较明确的阶级意识的少数工人也不得不考虑积极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必然会遭受严厉镇压的巨大危险,还有一部分工人虽然也很不满,但出于自身安全和利益的考虑,等著别人出头露面,而自己则既可以规避出头露面的风险,又可以获得别人出头露面可能给大家带来的好处——集体行动内在的瓶颈制约已经在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既然冒险犯难不仅得不到更大的好处而且会得到很大的坏处,而不冒险犯难不仅没什么坏处而且可能分享好处,那么,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就是不可能的了。从理论上似乎可以假定和预期,具有共同利益或遭遇共同困境的工人阶级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应该采取目标一致的集体行动,但在实际上,尤其是在工人阶级的早期形成阶段,由于工人阶级的分散性、自发性,由于他们的需求、素质、认知能力和道德水平的个体差异性,集体行动基本上没有出现。后面我们还将看到,集体行动的这一方面的逻辑一直伴随著整个工人运动,只不过集体行动的另一方面的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它的作用而已。


(3)从博弈论角度分析,由于早期工人在主观上尚未达到整体认同而联结为一个阶级,他们采用的是非合作博弈策略,从而陷入了典型的“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模型是:有两名嫌疑犯被拘留所分别看管,地方检察官确信他们犯有某项罪行,但缺乏确凿的证据,需要取得他们的口供。于是检察官分别告知这两个人,他们可以选择承认有罪或不承认有罪,判决将根据其认罪态度做出,其中认罪者轻判,不认罪者重判。检察官的对策是,如果两人都不认罪,就给他们编造某种小罪予以轻判;如果他们都认罪,就按照他们所犯罪行起诉并建议酌情减轻一点处罚;如果一人承认一人不承认,则对承认者予以轻判,对不承认者予以重判。毫无疑问,如果两人可以见面交流并相互信任,作为理性人,他们一定会选择都不承认,因为这会得到最好的结果。但问题是他们既不能见面,也缺乏相互信任,于是他们从自己利益最大化出发,争取通过认罪而得到最轻的处罚,而不管对方是否认罪,结果他们不约而同都选择了认罪,而这恰好落入了检察官的圈套。他们的个人理性恰好导致集体的不理性。早期工人不能够做出团结一致进行集体抗争这种能够给他们带来最好结果的策略,而是从确保自己个人安全和利益并避免最大损害这种个人理性出发,选择了不抗争的策略,结果自然是加重了资本对劳动的整体上的控制和剥削,而在集体境况得不到改善的情况下,个体工人的处境自然也得不到改善。


2、以部分觉悟和有限团结为前提的消极集体行动和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阶段


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初,机器大工业和工厂制度得到大规模发展,工人在更大规模上聚集在一起,共同的劳动条件、劳动过程、劳动报酬,长时间的劳动协作和交流,劳动技能和劳动生产力的提高等等,一方面使早期工人本身力量的极端弱势有所改善,另一方面使他们获得了更为清楚明白的阶级认同和阶级觉悟,于是他们开始在一定程度上组织起来并开始采取一定的集体行动。工会就是在这一时期从中世纪行会传统中脱颖而出并登上了历史舞台的。尽管有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但工会和兄弟会、共济会、互助会等准工会组织还是到处成立起来并进行半公开半秘密的活动。在各类工人团体的秘密组织下,工人开展了两种类型的抵抗和斗争。


第一种我们称之为消极的集体行动,主要表现为怠工(磨洋工)、降低生产速度和效率、降低产品数量和质量、缺乏工作兴趣和积极性等等,有人称之为“集体无行动”(collective inaction),与上文所提到的以服从和承认现存制度为主调的无集体行动不同,这是一种另类的集体行动。但因为“无集体行动”与“集体无行动”在字面上不好区别,本文采用“消极的集体行动”这个比较清楚明确的概念;显然,“无集体行动、消极集体行动、积极集体行动”这种三分法比“无集体行动、集体无行动、集体行动”那种三分法要合理得多。


第二种我们称之为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它具有双重特性,一方面表现出公开地表示对现存制度不满、积极地改变现状的意向,正面主张自己的权利和要求,而不是像消极的集体行动那样只是不合作、不投入;另一方面,它又具有零散的、局部的、暂时的、临时的、偶然的、不确定的特性,而不是一种持久的、影响广泛的、高度组织起来的集体行动。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世纪初期英国的卢德运动,主要目标是捣毁机器和工厂甚至杀死个别的厂主。此外,个别工厂、个别地区进行的短期罢工行动,由于某种突发事件而引起的群体行动,也可以归入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之列。


不过,即使是积极集体行动的出现也是非常重要的,它意味著集体行动的第二种逻辑出场了。奥尔森揭示了集体行动动力不足的机制:当大型潜在集团的个别成员看到他的支持对集体目标的实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起决定作用时,以及当他看到无论他对集团目标的实现有没有出过力他都能从他人的努力中获益的时候,他就会倾向于放弃参与集体行动,或者拒绝为集体产品的生产支付成本。这当然是一个相当深刻的洞见,但这只是揭示了集体行动的一方面的逻辑或集体行动逻辑的一个方面,而不能把它当作集体行动的全部逻辑。本文将指出集体行动的第二重逻辑:(1)我出的力虽然很小,但很多这样小的力汇合起来会形成排山倒海的巨力;(2)我不出力固然也可得利(分享集体产品),但人人都像我一样不出力,结果将是谁也不可能得利(根本就不可有集体产品)。幸运的是,人类并不总是受第一种逻辑支配,至少有时候有些人(如果不是所有时候所有人)会打断第一种逻辑而遵循第二种逻辑,于是,在这些人的带动下,积极的集体行动(哪怕最初只是零散的和带有偶然性的)就出现了。当然,这是一些敢冒风险的英雄豪杰,是历史发展的推动者和创造者。


正是一些最早觉悟的工人和一些积极献身于劳动群众的知识分子、社会活动家率先号召工人们团结和组织起来、以集体的力量与资产阶级相抗衡,这才有第一批工会组织的出现。罗伯特·欧文显然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位。工会的出现还意味著工人阶级初步在主观上也形成为一个阶级,意味著工人阶级已经打开了“囚徒困境”的第一个缺口,开始从工人之间的非合作博弈走向合作博弈。


3、达到了相对完整的阶级意识的、自为的、积极的集体行动阶段


1824年,英国废除了禁止工人结社的条例,工会运动得以蓬勃发展起来,各个行业都成立了工会和全国联盟,而欧文所建立的“全国职工大联盟”,在几个月内就集合了50万成员。到了三十年代,英国的宪章运动、法国和德国的工人起义,标志著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工人阶级基本上由自在的阶级转化为自为的阶级,工人的集体行动不仅有工会的组织和领导,还有其他社会主义政治团体和政党的组织和领导,因而不再是零散的、局部的、暂时的、临时的、偶然的、不确定、秘密的、非法的、非制度化的,而是经常的、普遍的、国际国内相互联系的、持续巩固和发展的、公开的、合法的、制度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工人阶级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成为国际工人运动的指导思想,而各国社会民主党取得了工人运动的政治领导权,同时,其他的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政党也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工会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同时在微观和宏观、经济与政治、社会与国家两个层面展开,并且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然,不能说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已经完结了,应该说,即使在其进入自为的、自觉地、积极行动的阶段之后,它仍然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进一步形成和发展。也不能说工人阶级成为自为阶级之后,其内部就不再存在自在的、自发的、分散的、离心的、内耗的成分了,而且,随著工会组织的扩大和发展,随著工会运动的体制化和制度化,新的问题也随之而出现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和“囚徒困境”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并取得了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


一、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




1、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工人阶级的初步和部分形成


所谓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是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又重新开始了、再一次开始了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进一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才真正开始了全面形成和发展工业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相比之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工业只不过是在传统农业经济的裂缝中略具雏形(到1949年工业经济不过占国民经济的10%左右而已);改革开放前以高度集权方式建立起来的工业体系,虽然其产值在数字上已占国民经济总值的70%,但那不过是农业产值向工业产值的部分转移和工业自我循环、自我增值的结果,不仅90%的人口仍然依靠农业为生,而且他们还要为单骑独进的工业体系不断输血以维持其畸形的增长。真正讲来,在改革开放以前,工人阶级不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阶级(在1949年和1978年,工人阶级都只占总人口的10%左右而已),而且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都处于相当幼稚的状况。由于我国近现代历史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曲折性,虽然经历了大约一百年的发展,中国工人阶级也只是在量和质两方面部分地形成而已,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全形成的程度,甚至没有达到基本形成的历史阶段。


不错,在法律和国家意识形态上,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社会的生产资料和国家政权的主人,或者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主人。但是,由于先天历史条件的不足,由于工人阶级的主体条件和主观素质不足以胜任直接管理企业、国家和社会的任务,甚至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监督自己的代理人行使管理企业、国家和社会的职权,因此,虽然说作为总体的工人在法律和意识形态上的地位极高,但每一个个体工人在实际上不过是高度依附于国家的雇员,接受自上而下的严密的管治和控制。工人阶级是企业、国家、社会的主人的自我意识和阶级意识,不是依据工人实际的地位和作用而自由自觉的形成起来的,而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以政治形塑、外部灌输等形式“被形成”起来的。有学者针对新左派把“两参一改三结合”极力推崇为经济民主的典范的做法指出,在劳动力国家所有制下,劳动者不是一个自由、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没有形成自我个人利益的所有制基础,没有追求自我个人利益的权利,没有寻找职业权、选择职业权、流动权,没有自我设计、自我奋斗、自我发展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搞的所谓职工民主管理,具有如下消极被动的特点:(1)不是劳动者作为劳动力产权所有者和具有民主权利的公民主动积极地、自下而上地参与管理,而是自上而下地被赋予与被动员的;(2)工人只是并只能是作为整体的一分子、为了整体的利益而被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旦他们抱著争取和维护个体权利的目的参与管理,他们就必然会被剥夺参与管理的权利和资格;(3)工人在某种他们必须服从的框架内被运动,或者说他们被赋予运动自己的权利,这种民主管理不过是工人否定自己、服从集体并进而服从集体的化身(领袖)的实现形式而已。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再形成和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为大规模而又有效率地推进和完成我国的工业化开辟了一条正确的市场经济道路,中国工人阶级在量和质上进入了一个再形成的过程。短短30多年,2.4亿多农民转化为工人,而且在未来30年,还将有更改多的农民转化为工人,届时,工人阶级将成为我国人数最多的阶级。这是量上的剧烈扩张。当然,我们更为关注的是工人阶级在质上的提高,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工人的阶级意识和集体行动能力、结社意识和结社能力的发展。


在过去的30年中,“老工人”即国有企业工人经历了许多难言的辛酸和痛苦。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他们虽然并没有成为真正的主人翁,但拥有稳定的工作和福利,并且在名义上、形式上、制度设计上、程序上有一系列工人当家作主的权利。80年代的承包制改革赋予企业管理者以很大的、不与工人分享的经营自主权,从而使工人的地位相对降低;到了90年代,工人一方面遭受下岗失业,另一方面,此前仍然保留的主人翁希望被彻底打破,工人阶级回复到它的本来面目即无产阶级,而且是就业得不到保障的无产阶级。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在稳定而有力的国家规制下,绝大多数工人在惩罚性制度和预防性制度面前选择了退出、服从和个人倾诉,而基本上没有利益组织起来的公开的集体行动。工人阶级的无集体行动表明他们遭受到了集体行动的瓶颈制约:工人出于自己的情境理性,以自己对社会境况的了解和对集体行动成本的估计,认为采取集体行动对自己弊多利少,通过这种理性的利害计算,无论是下岗工人还是在岗工人都丧失了集体性和凝聚力而趋于碎片化;“工人阶级的碎片化与工人阶层内部的非同质性型塑了工人在重大事项上利益偏好的不一致性,使集体因为工人没有共同命运、没有共同利益偏好而失去了共同的行动目标”;即使有了共同目标,由工人阶级的分割和非同质性所带来的集体行动能力的低下也使他们难以诉诸集体行动。但是,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都遭受过来自工人的消极的集体行为(怠工、缺勤、低效率、不合作等等)的困扰,而且有一小部分工人已经达到较高的集体认同并开展和发起了积极的集体行动,在一些企业和城市出现了为数可观的“群体性事件”(罢工、罢运、罢教、停工、集体上访、游行、请愿、静坐、堵路等等)。


与此同时,“新工人”即刚刚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工人,由于获得的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工人与农民的比较利益差别,由于他们走的是一条上升的路而不像“老工人”那样走的是一条下降的路,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具有像“老工人”那样被灌输的主人翁意识和正规的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因此他们比老工人更能够接受经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更能够忍受城里人和资本家强加在他们头上的种种不公平的待遇和严重的剥削行为。当然,他们中也会发生消极的集体行动和零星的积极的集体行动,不过与“老工人”还是相差很远。


这就是说,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整体上正处于自在的、分散的、原子化和碎片化的无集体行动阶段与以部分觉悟和有限团结为前提的消极集体行动和零散的积极集体行动阶段之间,其中绝大部分“老工人”偏于第二阶段,绝大部分“新工人”偏于第一阶段。


对于处在这种历史发展阶段的工人阶级,现存的合法工会是一种“先赋的”、“现成的”、“外生的”的组织模型,宪法所规定的结社权的落实就表现为自上而下地把工人“嵌入”、“装入”工会或工人不加思索地、随著大流自然而然地加入工会。应该说,有一个现成的工会形式可以利用对工人阶级来说很可能是一件好事,至少比根本就不允许有任何工会要好,至于现存工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工人,或者工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把这个工会改变为让自己满意的工会,这取决于工人与工会之间长期的互动。
喜欢反中共的左派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